Ⅰ 怎样才能得到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的救助
可以通过当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基金会帮助。
Ⅱ 有中华老年基金会这个组织吗
中国老年基金会是兴办中国老年福利事业的集资性的社会团体。
没有中华老年基金会。
Ⅲ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老年文化教育委员会 执行主任 武国兰 有没有这个人 最好有张图给发过来
这个就不要问了,枪毙了的人现在都活着,你说一个人在还是不在,怎么确认。说你有你就有,没有也有,说没有就没有,有也没有。
Ⅳ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1.基金会成立: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是全国性公募慈善机构。2009年1月经中华人民版共和国民政部正式注册,主管权部门为民政部
2.基金会宗旨:
汇集海内外华人爱心,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救助城乡特困群体,促进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服务社会和谐文明
3.基金会理念:
以仁爱为本,解困者之忧,尽社会之责,替天下行善
基金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 A座 1101室
邮编:100020
电话:86-10-5900 3555(总机)
传真:86-10-5869 8140
网址:www.csaf.org.cn
邮箱:[email protected]
基金会银行账号
户名: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紫竹支行
帐号:0120014210001348
Ⅳ 中华老年爱心基金会有没有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简介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是民政部和全国老龄办领导下的为全国老年人服务的民间慈善组织,是独立的社会法人。它的前身是中国老年基金会,成立于1986年5月。第二届理事会于2003年10月选举产生。本届理事会于2009年1月15日选举产生,理事长由民政部原副部长、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李宝库连任。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行动宗旨是:“孝行天下,共建和谐”。基金会以老年人为本,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并呼吁社会共同尊重、关心和帮助老年人。基金会的工作任务是:以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中心,以为健康的老年人锦上添花、为有困难的老年人雪中送炭为重点,帮天下儿女尽孝,替世上父母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2007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在民政部首次进行的基金会评估工作中,得到了各界的充分肯定,被评为4A等级的基金会。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主要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接受海内外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建立、管理和使用用于支持和发展中国老龄事业的各项基金。
二、根据社会发展和老年群体的需求,创办和资助老年社会福利、文化、体育、教育、卫生事业等项目。投资设立或合作兴办养老院、托老所、爱心护理院、老年病医院、老年大学、老年人才交流中心、老年艺术团等企业和民办非企
业机构。
三、组织开展和资助开展推动老龄事业发展、有益于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的各项活动。
四、资助城乡特困老人。
五、奖励为老龄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老年杰出人物和优秀人才。
六、开展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友好团体和人士及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自成立以来,从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筹集善款,为老年人做了大量的实事、好事和善事。九年来,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活动,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中国老年艺术团《红叶风采》文艺晚会”、“爱心护理工程”、 “东方银龄远程教育普及工程暨幸福养老大课堂”、“老年心理关爱工程”、“书写人生第二春征文书画摄影大奖赛”和“敬老志愿者联盟”七大品牌,并先后建立了多个专项基金。通过各项活动的广泛开展,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广大老年人的心中。
华爱心基金会(CKF)属非公募性涉外基金会,由共青团中央(中青字[2002]124号文件)等部门倡导发起,经相关国家领导人同意,鉴于面向世界华人的工作需要在香港设立,并根据香港《社团条例》(第151章)规定,在香港警署注册。CKF在全球诸多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或联络部门。CKF还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经民政部审查批准(民函[2007]282号文件),在内地设立中华爱心基金会北京代表处(CKFBJ),其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其业务主管机关是国家民委。一方面,CKF设立在法制环境优良、国际化程度极高、地处大中华区域最方便中心位置的香港,使得CKF能够较好地发挥纯粹民间团体和独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的作用,能够便捷顺畅地与全世界华人交流、沟通,给爱心事业争取到极大的发展时空。另一方面,鉴于服务于内地的宗旨和实际上绝大部分业务机会也产生在中国内地的现实,CKF在北京设立代表机构。北京的代表机构接受国务院有关部委的管理,拥有雄厚的党政群团的背景资源,使得CKF便于抓住适合目前中国国情的诸多工作机遇。
Ⅵ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电话是多少
010-59003555
Ⅶ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的救助项目
2012年2月29日,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设计助推社会救助项目启动仪式在中华女子学院举行。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秘书长时正新、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李明顺在启动仪式上分别致辞和讲话,相关单位领导和志愿者出席并参加了启动仪式,仪式由中华女子学院艺术学院院长王露主持。
设计助推社会救助项目由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与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环境设计所、中华女子学院艺术学院、北京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设计学院、中华女子学院性别与发展学院所组成的联合体共同携手,致力于推动我国农村的“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救助体系的建设,将倾心救助模式的创新和救助类产品的设计与研发,从而推动我国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的加快,农村与城市在社会保障各方面的失衡,导致农村在经济快速发展中凸显诸多问题。空巢老人与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健康与教育的保障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广泛关注。政府在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社会力量也积极地参与其中,并在具体的解决措施和模式上进行着各种尝试。如何探索出满足他们需求和生活保障的救助模式成为一个迫切的问题。
设计助推社会救助项目,将关注点落脚在“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需求上,旨在用设计的方式,解决农村空巢现象之下的老人以及儿童的生活各方面切实存在的问题,从需要救助的当地最根本的实际出发,以安全、健康、教育为目标,思考适合农村保障机制的运作模式,探索运用设计思维的手段与创新方法,发掘改善老人与儿童生活的潜在资源与方式,由此更深入探讨未来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通过设计,寻求更适合救助的方式,通过设计改变贫困,通过设计改善贫困农村的生活,通过设计让贫困地区的老人和儿童得到更人性化的关怀。
通过实地的研究与探索,在全国甚至世界范围内推广“设计助推社会救助”这一理念,让更多的设计师、企业、团体和个人参与进来,实现活动的可持续性,并在每年都确立不同的关注中心点和主题,实现这一计划的长远发展。
设计助推社会救助项目的首席执行官、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高级顾问、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总监陶鸿对该项目的管理和运营理念做了阐述。他特别强调:设计助推社会救助项目采用的是一种开放性的模式。是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成为志愿者,关注这些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贫困现象。设计助推社会救助项目有助于改善农村现存的许多问题。通过这种设计助推的方式,可以使人们意识到:设计也是一种社会救助的方式,志愿者从自身能力与自我价值目标出发,找到其与公益对象之间共生、互利的可能,建立可持续性更强、效率更高的模式。从企业角度出发,将企业独特的技能和资源应用到公益领域,在企业效益与社会间进行价值共享,建立一个相互促进的分享机制,将为公益创造新的驱动力。
现代慈善事业如何创造新型项目品牌和高效、公开、公平的救助体系,使其更好的服务于受助人群、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这是中国特色现代慈善事业面临的重大挑战。它需要一种更为全面的方式和角度来看待和推动现代慈善事业。用设计思维寻找创新的措施和社会救助模式,从设计思维的角度来看待和推动现代慈善事业,是一个具有开创性和现实意义的方法和理念。我们期待着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设计助推社会救助项目为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问题探索出一种创新模式,并通过模式的创新不断提升社会公益的效率和可持续发展。
Ⅷ 给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捐款,捐赠额能全额抵企业所得税吗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 则明确规定了该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如果可以税前扣除,那么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100万=900万,应纳税额=900万×所得税率
Ⅸ 中华慈善基金会有限公司是不是骗子
只有一个中抄华慈善总会,它不袭是公司,也不是基金.
总会的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慈善总会(英文名China Charity Federation,缩写CCF)由热心慈善事业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它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国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会址:中国北京。
第二条 本会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接受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
而没有叫中华慈善基金会有限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