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内有哪些志愿者组织呢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
从大学里走来,很多人都有过当青年志愿者的经历,这里说的志愿者组织基本就是很多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了。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1994年12月5日,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青年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指导下的,由依法成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全国性的专业、行业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现有团体会员36个,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央国家机关、全国铁道、全国民航青年志愿者协会。
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
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是经民政部批准成立,我国志愿服务领域唯一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中国以及许可本基金会募捐的国家和地区。
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归民政部主管,业务范围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资助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组织志愿服务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奖励为志愿服务作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开展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外友好团体和人士,以及国际组织、基金组织的友好往来,增进相互了解,加强相互合作。
中华志愿者协会
中华志愿者协会成立于2011年4月26日,是由志愿者以及关心和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单位或组织自愿组成,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公益性、全国性社会团体组织。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民政部和国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同时接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
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是由文艺志愿者、文艺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关心支持文艺志愿服务事业的单位或组织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宗旨是组织和指导全国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团结凝聚文艺家、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
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经民政部批准,于2013年12月在京登记成立。是由志愿者组织、志愿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在中央文明委指导下开展工作。联合会的宗旨是,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文化,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
㈡ 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的CFP和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的CFP,银行到底认可哪一个啊
首先纠正一下: 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的是 CFP 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的是 AFP
其次: 各大银行前期确实多数输送人员参加的是 AFP , 可耻---反正是国家的钱,收费 4万多/每人,后来,随着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变成了私营公司以及 AFP们的实用效果吧,AFP的培训价格一落千丈,网上好像是2000-6000吧 而 CFP 则基本一直在1万元上下,同时也因为银行、保险等单位员工的参与,逐渐被大众熟悉,市场上基本的认知是 AFP 是 CFP的入门级。
第三: 劳动保障部搞的那个据说也称 "CFP" 但有点常识的人应该知道,劳动部门搞的这些认证都有点搞笑---中国特色吧,政府认可就行。 比如,劳动部弄的“心理咨询师”等,想想也觉得他们有这个能力吗?
最后要说的是: 无论什么 P,都只是个证书而已,有固然比没有好,但有证书没水平的有,没证书有水平的也有,关键还在自己,掌握一点综合理财规划的技能才是大家都需要的。有证书有水平的那就更好,可以为更多的人服务。
我是个注册理财规划师,不敢说自己水平高与低,但在学习的过程中,确实对自己大有裨益。因此才在这里罗唣一番。让大家的眼睛受累了。
㈢ 深圳市教育局的直属机构
招生办公室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是深圳市招生委员会、深圳市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深圳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硕士研究生统考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英语等级(PETS)、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非学历证书考试等招生考试管理工作。根据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关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三定”方案和主要职能介绍: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普通高等、中专学校和成人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工作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相应制度实施意见、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2、根据国家省、市核准的本市普通和成人高等、中等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生源计划及自学考试的开考计划,负责组织报名、体检、考试工作;并负责组织招收研究生的报名和考试工作。3、负责建立考生的录取档案,协助省教育考试院的录取工作;负责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报名、命题、考试及录取工作。指导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鉴定工作。4、指导全市各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全市普通和成人大、中专学校的招生机构,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的招生考试工作。5、开展各类招生考试和自学考试的研究、宣传、咨询服务以及内外交流。6、负责调查处理招生和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7、负责教育统一考试的安全管理工作。8、承办市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招生考试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是深圳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便于工作的衔接,市招考办加挂“深圳市高校、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深圳市成人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办公室”牌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以服务社会、服务学校、服务考生和家长为宗旨,以为深圳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将努力全面提高招考工作质量。招考办领导班子及分工:熊开明主任主持招考办全面工作;殷刚副主任分管普通高考、成人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职专业技能课程考试等工作;曾广培副主任分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非学历证书考试、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中考命题组织等工作,协助联系中考中招改革工作。
科学研究院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是深圳市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科学、教学教法、现代学校制度等方面的专业研究和指导机构,同时承担为基础教育校长教师培训、高考中考指导、教育教学信息咨询等方面的工作。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作为深圳市教育局的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具有为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决策服务、为基层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实践提供指导服务的功能,是深圳市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总编制100人。具体承担:1.开展教育发展、教育政策法规、教育规划的研究以及各类教育评估和行政审批的前置性评估;自主开展教育重大问题的对策研究;为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信息和决策咨询的全方位服务;2.开展教育科研,进行教育发展研究(含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研究、学校发展研究、学生身心发展研究)、教育管理与评价研究以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以及承担全市教育科研规划与课题的管理工作;3.开展基础教育各学科的教学研究(含教材教法、课堂教学质量、学科考试命题)、教育教学信息服务以及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全市高考、中考备考以及高中学业考试指导;4.负责全市教师继续教育业务指导和课程体系建设,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负责教师继续教育的学籍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性的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以及中小学各学科教学、教材培训;5.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教辅用书编写和审定工作,以及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的研究工作,地方教材和课程资源的建设工作;6. 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开展全市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教学业务干部和教师的业务培训,市级骨干教师、新任教师以及各级培训基地师资的培训;与有关机构合作开展教师提升学历教育。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的内设机构为“一所、两室、两中心、三个部”具体为:【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所】、【院党政办公室】、【教育政策与法规研究室】、【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学研究中心】、【学校研究部】、【培训部】、【信息部】。
电化教育馆
深圳市电化教育馆是隶属于市教育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深圳市电化教育馆于1985年10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与市教育局电化教育仪器站合署办公;2002年市教育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电教馆。深圳市电化教馆承担全市教育系统教育技术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组织、条件装备、技术推广、媒体制作、资源建设、理论研究、课题实验、信息技术课程开发和师资培训等事业管理与研究职能。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市电教馆今后的工作重心将逐步转向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与服务,建成基于城域网的为全市教育系统服务的信息资源中心。
财务核算中心
深圳市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成立于2002年11月,是隶属于市教育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5名,内设一室三科(办公室、稽核科、核算一科、核算二科)。代表市教育局对其直属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即“核算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与管理。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核算单位行使会计核算权和财务监督权,为核算单位做好相关服务;在核算单位提供真实、正确、完整的会计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对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合规性负责。工作事项:1、根据核算单位提供的会计原始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和资金结算;2、办理国库支付复核业务;3、协助核算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负责核算单位年度财务决算;4、审核核算单位教育收费情况;5、定期向核算单位通报经费收支和财务状况;6、整理核算单位会计档案,保管其最近两个年度的会计档案;7、定期统计财务数据,进行财务分析;8、对核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9、定期向市教育局报告核算单位财务信息;10 、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方式:以“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为基本方式,通过驻点银行和国库支付两种方式,为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结算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按月为核算单位出具会计报表,提供财务信息提示。
学生资助中心
深圳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于2009年1月,是隶属于市教育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代表市教育局管理市属各高等院校、全市中小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工作职责:一、负责指导学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等业务工作;二、根据我市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指导计划,核准各学校年度申请贷款计划,批准各学校学生申请贷款报告;三、统一管理使用市财政拨付的贴息经费;四、协助经办银行监督、管理贷款的发放、使用和回收等工作;五、统筹管理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减免学杂费、校服费等工作;六、负责学生资助经费发放的管理与统计等工作;七、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基金办公室
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是在深圳市市政府的倡导下、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同意于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八日成立。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是教育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旨在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的步伐,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海内外各界人士多渠道募集教育资金,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建设,表彰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教育工作者、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对教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各界人士、团体和单位,进一步树立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工作任务是加强与理事成员、尤其是捐款大户的联系和沟通;响应市政府的号召,做好全市学生、教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统计全市获省级以上学术科竞赛优胜奖的学生及辅导老师人数、名单,并奖励;深入学校配合督导室做好全市学校的等级评估工作并奖励;表彰参加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以上的教师及教育工作者,组织老教师外出活动;配合市政府及教育局开好教师节表彰大会,并对全市先进教师、教育工作者进行奖励;配合省基金会做好获省市基金会的联系,以国家及兄弟省市基金会的工作经验为鉴,规范并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召开基金会理事大会,修订基金会章程、基金管理条例、奖教教学条例等规章制度,明确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今后的发展方向以及基金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能与职责。
教育国际协会
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原名: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深圳分会)是深圳市教育界开展对外教育交流的地方性专业机构,主管单位为深圳市教育局,同时接受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工作指导。协会成立于1991年,并在深圳市民政局登记注册。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宗旨是为适应深圳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积极推动深圳教育界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科技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增进各国和各地区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基本任务是同各国、各地区教育科研机构、学术团体、教育科技交流组织、学校及热心支持教育事业的组织、企业、基金会及相关人士等,在平等友好的原则下,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活动。积极为各会员单位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准确及时的教育信息。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现有52个会员单位,与17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00多个教育机构及大中学校建立起密切的交流合作关系。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由深圳市会员单位、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人士推举产生。理事任期五年。理事会设有常务理事会。理事会闭幕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常务理事由理事推选,并从常务理事中推选会长、副会长。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协会秘书处。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通过后任命。协会业务范围:一、组织、交换综合性和专业性教育考察团组;二、对社会进行出国留学咨询辅导服务及参与我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三、举办国际教育展览会和国际学术研讨会;四、举办语言教学等培训项目;五、举办政府委托项目;六、协助学校及其他部门与外国机构建立交流合作关系;七、组织安排外国师生来华考察、访问、进修等;八、组织学生、家长赴境外访问、参加比赛、国际游学夏(冬)令营等;九、参与在市各中小学任教的外籍英语教师的引进及日常管理工作。
教育学会
深圳市教育学会成立于1982年11月。学会成立以来,致力于深圳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加快教育强市的步伐。学会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学校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学会为传播先进的教育理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服务教育决策做出了积极贡献,发挥了“桥梁”、“纽带”和“咨询”、“参谋”作用。根据学会章程,本会的业务范围还包括开展教育评价、业务咨询、政策咨询、国内外学术交流和有关培训活动等内容。现有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等十三个专业委员会,有93个理事单位。
㈣ 公职人员
概念
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适用单位主要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分类
事业编制可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
全额编制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基本待遇与公务员一致,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和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城管、学校、农技站等。
差额事业编制,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
自筹自支事业编制,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宾馆、培训中心、设计室等。
补充:
相关法律内容
[1]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6.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8.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9. 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10. 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 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12. 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改革办法结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另行研究制定。
13.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总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各级人事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5. 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6. 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17.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18. 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四)特设岗位设置
19. 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20. 特设岗位的设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1.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2.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3. 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4. 一级、二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5.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6. 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以及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行业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28.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以及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29.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设置的审核
30.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后实施。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人事部备案。
31.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32. 地(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地(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3. 县(县级市、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县(县级市、区)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4. 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垂直管理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报人事部备案后,由国务院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政府直属机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核准后,由该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六、岗位聘用
35. 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行业指导意见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6. 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37. 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38.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39. 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40. 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七、专业技术一级岗位
41.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
42.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43.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确定:
(1)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事业单位将符合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
(2)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对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选进行审核后报人事部;
(3)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确定。
确定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八、组织实施
44. 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要根据《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核准的各类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45. 事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各类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确保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
46. 有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要按照《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能够参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参照相近行业指导意见执行;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的精神执行。
47.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建立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运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提高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48. 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人事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报人事部备案后组织实施。
50. 本实施意见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补充:
事业编制不是公务员
进入行政编制的意味着你是国家公务员,如通过了选调生考试就是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享受着国家的各种法定待遇,如医疗、晋级等。事业编制是事业单位编制的总称,像学校就是典型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为自收自支、差额拔款、全额拔款三种类型。不用我说大家也能自明白,第一种就是你的工资和福利全由自己单位的收入来支付。比如你进入一个一个风景区的管委会工作,可能就是属于这种类型。第二种就是你的工资和福利有一部分是政府负担的,有一部分是自己单位的收入负担。我的理解像人民医院之类的单位就是这样的。第三种就是你的工资和待遇全部由政府负担,这种的事业编制就从形式上和公务员是一模一样的了。
现在讲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最大的区别:行政编制也就是国家公务员是有级别的,如你第一年是科员,可能是最低一级的,你几年以后当了科长,就是股级。再几年以后当了局长,就是局级。也就是说,你如果是行政编制,那你就是“走”级别的。而事业编制,名义上是国家干部,实际上还是工人身份,“走“的是职称,比如你几年以后是初级工,几年以后是中级工,几年以后是高级工。学校老师是最典型的事业编制。而且最重要的是事业编制的人员不能当领导干部。
想进入行政编制只通是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每年都有国家的和省的公务员考试。要注意,现在只有地级市才有权力组织公务员考试,也就说县级市的乡镇或单位来招聘的话,一定是事业编制的。这一点大家要清楚。
㈤ 理财师AFP那种,好考吗
不难考
考试方式:统考,闭卷,机考。
考试地点:全国共设置52个考点,请考生登录“考试认证系统”选择报考城市(省市自治区、城市),就近参加考试。
特别提示:
AFP资格认证考试将在30个省市自治区设置考点,除西藏、香港、澳门外,所有省会城市均设有考点。此外,部分省将有多个城市设点。方便考生就近应考。考生在选择报考城市时,请先从下拉框中选择省市自治区,然后再从单选框中选择城市参加考试
考试费用:从2010年7月即将进行的考试报考来看,AFP资格认证考试的考试费目前为人民币890元。
报考条件
根据2010年(7月)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理财师(AFP)、金融理财管理师(EFP)资格认证考试报名简章来看,AFP的现阶段的报考条件需满足以下两项之一即可:
1、获得现代国际金融理财标准(上海)有限公司授权的培训机构(包括原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金融理财师(AFP)培训合格证书》,可报考AFP资格认证考试;
2、拥有现代国际金融理财标准(上海)有限公司认可的经济管理类或经济学博士学位,并经其批准可以豁免全部培训课程的,可报考AFP资格认证考试。
㈥ 在哪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培训
国办也好,民办也好,只要你的毕业证国家承认就能考研。考研没年龄限制,没学士证者的考研路只有一条,那就是考一月研。一月研有些专业有半脱产班,可以边工作边读研,看一下我写的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就清楚啦。发什么证与在职与否没有任何关系,毕业证和硕士证上也不写在职二字,发什么证取决于入学途径。你先了解个大概情况,斟酌后再定考哪种研究生。 在职考研有三条途径即统考、GCT考、自考。下面分别予以解释:
1. 统考或一月联考:就是10月报名,次年1月考。目前有很多专业,只有九个专业既有全脱产班也有半脱产班,即MBA、MPA、MPACC、JM、MTA、MEM、金融、保险、电子商务。除了这九个专业外,其他专业没有半脱产班。这九个专业适合在职人员考,其中管理类要求本科毕业满三年(至研究生开学年的9月1日满三年),其他专业应届、往届生都能报考。统考生(一月联考)属学历教育、发双证(毕业证加硕士证)。毕业证代表学历,有研究生毕业证,你的学历就变成了研究生,可以晋级、晋升职称、也可报考要求研究生学历的职位。
另有单独考试属一月研的范畴、发双证。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满四年、业务优秀成为单位骨干、发表过研究论文、有两名专家推荐,并且是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经教育部核准后可参加一月单独考试,在具有单独考试资质的招生单位申请报名。 2.GCT考:6月25-7月10日报名,10月考。大部分专业报名条件为本科毕业并拥有学士证满三年(至报名年的7月31日满三年),只有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也就是说刚领上学士证就能报考这几个专业(若报名时学士证不满三年的,读完研究生所有课程后再实习两年才准申硕)。GCT 研究生发单证(只发硕士证不发毕业证),由所读大学颁发硕士证。GCT研究生有17个专业,所有专业都有半脱产班。所有专业初试都是一张卷,即400分的大联考,内容包括:逻辑、数学、英语、写作,复试由所报大学命题。
3.自考(就是同等学力申硕):没有工龄限制,入学不用考,自愿缴费读某校的研究生进修班。所学各门功课学校考都及格时,学校只能发一个研究生结业证。当你三证齐全(研究生结业证、本科毕业证、学士证),并且学士证满三年,就达到了研究生同等学力。然后本人提出申硕申请,经教育部验证核准后就有资格参加每年5月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申硕考试,也就是国考,国考由国务院命题,考试及格的由国务院学位办颁发硕士证。各大学的研修班有各种形式,如全脱产、半脱产、周末班、函授班。
GCT考和自考研究生都属非学历教育,没有毕业证。读完这两种研,你的学历还是原来的本科,不能报考要求研究生学历的职位,但这个硕士证在晋级、晋升职称时管用 。获双证的唯一途径就是参加统考(一月联考)。单证永远转不成双证,如果先读了单证研究生又想拿研究生毕业证,那就得重新参加一月研究生统考或联考,被录取后再从头读统考的研究生,才能拿到研究生毕业证。统考、GCT考、自考是三个不同的体系,学分不能互顶,必须重新考,从头读。
如果对目前工作不满意,获取双证很有必要,好单位聘人要双证生;如果现在工作挺好,考个GCT或自考研究生都行,反正这个硕士证在晋级、晋升职称时都按研究生对待。GCT研究生、自考研究生都不转户、不转档、不派遣(读完研后回原单位,学校不给推荐工作),对找好工作意义不大。统考最难,自考次之,最好考的是GCT研究生。有的在职生想拿双证但想读的专业没半脱产班咋办?工作问题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比如采取上午读研下午回单位上班,或节假日给单位写些文章、做些翻译、或教些课或搞些革新或停薪留职,更有些能人留职读研继续拿工资,这些都要看你和领导的关系如何?领导一般认为读研是好事,会通融的。有不少在职生为了获双证采用上述方法。 何为全日制?80%的大学生弄不懂全日制这个概念,经常把全日制和全脱产混为一谈,大都误认为全脱产上课就是全日制。其实不然, 全脱产上课不代表全日制,人事部门所说的全日制与是否全脱产上课无关,全日制是指入学门坎(只有统考属全日制,包括六月份的高考和一月份的研究生统考或联考,除统考之外其他考试都不属于全日制)。正儿八经考上的就是全日制,旁门左道考上的就不属全日制。
学校颁发的毕业证到社会上究竟认可度如何?人事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审查毕业证、学历认证,人事部门代表政府,政府说了算。咱读书花钱误工是小事,关键时刻人事局卡你是大事。所以我们一定要以人事局研判毕业证性质的方法来解释全日制:即“一月份考上的研究生为全日制研究生,六月份考上的大学生为全日制大学生”。这是人事局的标准答案。
研究生全日制是指:不论学硕还是专硕,只要是一月考研录取的,不管采取哪种形式上课,比如全脱产、半脱产、周末班,都发双证,都叫全日制研究生。双证研究生就是全日制研究生。除了一月研叫全日制外,别的研(单证研,即自考和GCT考试)就是全脱产上课也不属于全日制的范畴。
大学生全日制是指:只有6月份统考录取的大学生才能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也就是人事局认定的全日制毕业证。至于成考、自考大学生,分别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和高等教育自考毕业证。即使成考和自考大学生全脱产上课也不属于全日制。大学毕业证抬头(毕业证最上边一行字)写“普通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证就叫全日制毕业证。
全日制是统考生的代名词,全日制是个时髦的词汇,一定要弄懂它的内涵。现在报考公务员、事业编、单位招聘、干部任免时提及的全日制,均以人事局的答案为标准。我们也必须以官方人事局的答案为标准,不能轻信某些学校自己的定义,有些学校为了招揽学生,把非统考的全脱产上课称为全日制,大家一定要小心这个坑人陷阱,否则到了社会上得不到认可,吃亏的是自己。
㈦ 中国现在承认ngo吗
NGO实在是一个非常不稳定的行业,我周围的朋友很少有位同一个机构工作5年以上的,并且大多数朋友都经历过项目完成或者机构办公室关闭不得不重新找工作的困顿。不管是本土NGO还是国际NGO,在中国面临着太多的问题,资金,管理,政策壁垒。随便一个问题都足以在顷刻间宣告NGO的死亡。关于中国NGO可能的部分死法大概如下:
第一种死法:没有资金来源饿死
资金问题是中国最大的问题之一。很有意思的是,即使是本土的NGO,也大部分都靠国外的资金来支持工作。因为除了有政府背景或者半官方的那些大型NGO,政府根本就不可能批准民间力量成立公募NGO,因为不能在中国筹款,没有赖以生存的基金土壤,他们只能依靠申请国外的资金存活。
2011年5月底,全球基金宣布冻结对华拨款,不但很多草根NGO受到影响,很多在中国开展艾滋病防治和健康项目的国际NGO也不得不中断了在中国的项目。
在中国工作的国际NGO,由于资金完全来自于国外,一旦国外资金断链,就必须要裁员或者关闭项目办公室。2009年的经济衰退就给很多国际NGO带来了很大压力,国际奥比斯等机构在当时都进行了大规模的裁员。国际经济发展和NGO的海外筹资能力直接决定了国内办公室的存活情况。
另外一方面,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GDP已经超过日本而仅次于美国。同时中国的海外援助资金量也越来越大,并且政府经常慷慨的大规模免除非洲国家的债务,而中国同时持有大量美国国债,是美国最大的债权国,这些信息都越来越多的让外国人相信,中国已经是一个比较富有和强大的国家,如果他自己愿意的话完全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社会发展上,因此不再需要来自其他国家的资金支持了。因而也有一些国际NGO开始考虑是否减少在中国的资金投入或者关闭中国项目办公室而把资金投入到其他更加贫穷的国家和地区发展。即使继续在中国投入更多资金和项目,也更会更加的注重资金使用的效率,总之,老外的钱没那么好要和好花了。
第二种死法:人才缺乏瘦死
社会工作在中国是一个很新的专业,很多大学都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的本科和硕士学历。很有意思的是,中国大学里很多社工专业的老师既没有学过社会工作,也没有参加过社会工作的项目活动和管理,基本都是拿国外的资料来自己消化以后写成教材的。中国NGO行业的人才培养和储备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专业的社会工作和NGO从业人员比较缺乏,目前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员大多是各机构自产自销,通过机构内培训培养起来的。
但是机构自己培养的话,国外的NGO还好一些,他们比较重视教育和培训,不管是NGO管理还是项目运作都有着比较成熟的做法。每年都会有各方面的培训计划和资金预算,既有机构内的培训,也有外部资源提供的专业培训,当然这是需要资金预算的。而草根NGO往往局限于资金,不仅很难制定充足的培训计划,也不足以支付专业培训机构的费用。
另外草根由于资金紧张,在人员招聘上也很难招到高端的人才,高端人才都流向了商业领域,而行业内的高端人才大多选择了待遇相对人性化一点的国际NGO。大部分NGO招到的人只能通过内部培训,比较难得到高水平的专业培训支持,所以人才瓶颈比较难解决。他们找不到高端人才的主要原因是资金和待遇问题,同样的问题限制了他们的人才培养和人才的保留,很多专业人才一旦在这个行业内做得比较专业,他们对个人待遇和个人发展的要求也会相应的提高,很多高端人才都会跳槽到其他机构继续发展。
另外由于大部分NGO的项目资金来自于境外,由于没有自己的筹资渠道,他们只有申请到项目的时候才能保留一定数量的专业工作人员,一旦项目结束申请不到资金,就无法支持这些工作人员的开支,这时候很多机构也会选择裁员。在申请到新项目的时候再重新招聘,重新培养。很多草根NGO的人员相对稳定,但是他们待遇是非常低的,完全靠一种奉献精神在支持。资金困难造成了人才困境,而人才困境又会影响到机构管理和项目执行水平,也就会影响到机构申请新项目的能力,长期下去必然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长此下去,国内的NGO很难得到持续的发展,能维持生存已经不错了。
第三种死法:政策壁垒困死
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对成立非营利性民间组织的限制是非常严的。既有资金限制,也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限制。总之,要成立非营利性民间组织本身已经很难,比如基金会就需要找一个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做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等地似乎有所松动,但其他大部分省市还是硬性要求),而要成立公募基金会如果没有特殊的官方背景几乎是完全不可能的任务,壹基金2010年虽然最终完成了艰难涅槃的过程,但我想并不是每一个机构都有像李连杰和王石这样有着巨大社会影响力的发起人和支持者吧。
不能成立基金会,不能募集资金,就是能在政府领导下工作(如果可以作为机构开展工作,当然还有一个前提是可以申请到国外或者政府的资金援助),这样也就失去了所谓非政府,非营利的独立性。
第四种死法:机构老化僵死
目前国内本土的NGO往往是靠一两个创始人的强大意志力在支撑着。他们出于美好的愿望建立起一个机构,但是各方面的壁垒限制了他们的筹款能力,也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人才困境,所以他们只能长时间处在小规模运作的状态,人员也不稳定。因为管理上得不到新鲜血液的补充,长期下去机构就会僵化,这种情况下,一旦这些创始人退休或者去世,机构的命运可想而知。
但是机构僵化并不只是小的NGO,国内的大型基金会和在中国开展工作的国外NGO也存在这种情况。国内的大型NGO就不用说了,他们的半官方性质(有很多还是事业单位编制)决定了他们完全政府化的管理和运作模式,既得不到老百姓的信任,项目操作上专业程度也不如那些独立的国外NGO。
而很多大型国际NGO在中国也遭遇了“中国特色”,一些老牌NGO在中国由于人才、政策等方面的限制,不得不改变工作模式,在项目运作上也更多的体现出中国特色,比如项目和政府合作的居多,很多项目由政府部门主导或参与,行政管理上也更多的像事业单位靠拢,有的机构甚至出现内耗现象,相反倒是很多小型的国际NGO由于管理和项目灵活,表现出了很强的活了。如果机构管理和项目运作长期没有改观和创新的话,由于贫穷落后将不再是中国项目的代名词,很多NGO的中国项目将慢慢失去吸引力,最终自己僵化而死。
第五种死法:社会观念窒息而死
传统的中国民众一直把NGO的工作理解为慈善,由于民间NGO和国际NGO在中国一直在夹缝中生存,其影响力很小,普通民众对他们的工作也了解不多。因此民众并不了解发展和社会工作的概念,他们认为NGO的工作就是慈善,是一种有钱人捐钱帮助穷人或者可怜人,甚至很多人认为这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施舍。我想陈光标先生的暴力慈善应该是这一观念的典型代表吧。民众因为不相信目前的基金会能把他们的资金用好(基于对他们对目前国内主流基金会的不信任),也不了解他们的捐款有什么样的作用,因此中国要让民众养成经常自发的捐款支持NGO工作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要让普通民众了解到发展和社会工作的概念,还需要很长的时间,要让民众把捐款和可怜以及施舍这个词完全分开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只有民众更多的理解了发展和社会工作的理念,才能支持NGO工作的长远发展。不过目前草根NGO和国际NGO在中国的认知度还比较低,民众大部分还仅限于对官方背景的基金会的认知,这种社会观念还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限制国内的NGO发展。
在中国的NGO有那么多种死法,那他们有没有一种活法呢?现在大家都活得很累,要活得好起码要破解上面的这几个问题,但是,政策壁垒的问题首先就解决不了,在国内靠民间力量来推动政府改革的道路非常难,像壹基金那样能最后走通的,靠的不仅是李连杰先生和其他人员难以想象的共同付出,也和他们个人的巨大影响力分不开。
并且,壹基金初期在人力资源和管理也遇到了很多挑战,毕竟李连杰的团队并不是专业做社会工作起家的,现在他们做得越来越专业了,也希望他们在将来能做的更好,真正能实现一人一元钱的理想,在发展领域有更多的影响力,也为其他机构树立一个成功的典范。
由于这些年众多专业的国际NGO在中国开展了很多项目,客观上为中国培养了大量专业的NGO从业人员,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社会工作和发展首先是一个职业,我们不能要求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都是慈善家或者苦行僧,来从事这个行业纯粹为社会奉献自己而不求回报,他们也要养家糊口,更需要在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生活中得到尊重。所以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有保障的收入水平,这样也才能吸引到更多人才,保证NGO的专业化和长远发展。
㈧ 中山市读书郎有限公司的规模大不呢是不是骗人的呢它的招聘是不是都是通过电话招聘
中山市读书郎电子有限公司始建于1999年,是一家以科技创新、科技开发为导向的新兴电子产品制造企业。公司致力于教育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事业,主要产品有儿童早教机、电子积木、科普系列、学生同步电脑、全学科数码读书机、学生掌上电脑、学习电脑、复读机八大产品系列。读书郎产品目前在儿童教育产品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是国内最具实力和品牌影响力的电子教育产品制造企业之一 。在全国各省市有着庞大的营销网络,八大系列产品共有10000多个零售终端,遍布全国城 、乡各级县市; 同时畅销海外市场,主要销往美国 、德国、俄罗斯、日本、韩国 、香港、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读书郎公司拥有专业、高效、创新的管理队伍,在产品研发、制造、品质、市场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雄厚的实力。通过了 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依照国际惯例进行管理,为用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与中央电视台《动画城》、《大风车》栏目长期合作, 并与中国少年科学院联合举办全国少年儿童科学实验大赛,与全国的少年儿童建立了亲密的友谊;聘请了数十名电子专家和幼教专家、工程师和技术顾问,与多所科研所和高等院校建立了技术合作关系;随着产品项目的进一步拓展,与人民教育出版社等多家知名教育出版社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为公司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6年9月1日,中山市读书郎电子有限公司与美国华特迪士尼(Walt Disney)公司正式签署了ELA(电子教育产品)项目在国内长期合作协议,中山市读书郎电子有限公司正式成为美国华特迪士尼(Walt Disney)中国独家授权的ELA项目战略合作伙伴。2008年7月,中山市读书郎电子有限公司又与美国华特迪士尼(Walt Disney)公司正式签署了CE(消费电子产品)项目在国内长期合作协议,中山市读书郎电子有限公司又正式成为美国华特迪士尼(Walt Disney)CE项目中国独家授权商。
※ 2008年1月广东省工商总局授予“广东省著名商标”荣誉称号。
※ 2008年1月荣获“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
※ 2008年1月荣获“创名优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 2008年1月荣获“纳税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 2008年1月荣获“科技创新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 2007年10月广东信息产业厅授予“软件企业”荣誉称号。
※ 2007年10月儿童电脑D60荣获2007年玩具创“星”设计大赛—教育类玩具金奖。
※ 2007年7月中国共产党读书郎电子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光荣成立。
※ 2007年6月“学生掌上电脑H6”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评定为“电子信息类高新技术产品”。
※ 2007年4月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和广东省企业家协会授予“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 2007年3月中山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荣誉称号。
※ 2007年1月中山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2006年企业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
※ 2006年6月“学生同步教学机”项目荣获中山市人民政府颁发“中山市科学技术奖励二等
奖”。
※ 2006年5月广东省科技厅授予“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荣誉称号。
※ 2006年5月“读书郎系列产品”荣获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全国消费市场重点推介品
牌”。
※ 2005年7月“A4型早教机”被广东省科技厅授予“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荣誉称号。
※ 2005年中山市科学技术局、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经济贸易局授予
“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荣誉称号。
※ 2005年中山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 2005年由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授予读书郎系列产品“全国市场消费者放心购物可信产
品”荣誉称号。
※ 2004年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授予“高新技术企业”荣誉称号。
※ 2004年荣获“二00三年度技术改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 2004年荣获“二00三年度科技创新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 2003年由中国玩具协会授予读书郎电子书“中国最佳玩具奖”荣誉称号。
※ 2003年加入中国玩具协会,成为理事会会员。
※ 2003年“读书郎”科普系列产品被中国少年科学院、全国少工委列为全国少年儿童争当
“小实验家”实验大赛指定产品。
※ 2002年7月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 2002年由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授予读书郎系列产品 “中国质量优质产品”荣誉称号。
※ 2002年由中山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中山市产品质量监检合格企业”荣誉称号。
中山市读书郎有限公司它的招聘不是通过电话招聘,而是通过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在线应聘填表。你上它们网站看http://www.readboy.com/topic.php?channelID=11&topicID=93
㈨ AFP金融理财师有用吗
关于这个问题
我个人觉得实际工作来说,有了AFP或者CFP的证书,作为理财经理的可信度更高。不过作为应届毕业生,很多都是要在柜台工作一年,和这个证书的关系又不大,但是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总结:我个人觉得想考就去考。不要觉得难而不去努力考。人要活到老,学到老。
㈩ 企业该有怎样的教育使命
2013.04.09 10:46
参加这一论坛的,多为企业高管,从企业的视角来谈“教育的使命”,很有必要,但是如果仅仅发一些感叹,则难以推进中国教育改变。笔者一直认为,企业与企业家的参与,是推进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家之所以如此重视教育,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社会责任所在;二是需依赖教育培养人才,如果人才质量低,将严重影响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三是企业也要对员工进行继续教育,提高技能,同时将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方式。
客观而言,我国企业在推进教育发展过程中,也有所作为,但大多止于向学校捐赠奖学金、设备,且捐赠额度并不大,并没有真正介入到教育改革的进程。
首先,企业和企业家可通过用人观的转变,引导教育观、人才观的转变。当下,我国一些企业在公平就业方面做得并不好,在招聘人才时,存在一定的学校歧视、学历歧视,为“学历社会”的观念推波助澜,加剧基础教育的“名校情结”,整个社会的人才观普遍注重学历,对能力的要求反居其次。如果企业能改变招聘方式,不以学历论英雄,重视考察人才的能力和素质,推进公平就业,那么,企业就为教育改革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其次,企业、企业家应积极参与教育事务,发表对教育问题的看法。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一直热心美国教育,他可以说是一边批评美国教育,一边设立基金会推进美国的教育改革。他曾发表文章,指出“美国的高中教育体系是在50年前设立的,现在已不能满足为高中生提供所需的知识。大约三分之一的美国高中生毕业后能进入大学,而其他的学生将得不到进入社会所需的足够知识。此外,在发达国家中,美国的高中辍学率也最高。而对于那些辍学学生来说,只有40%的人能找到工作,他们很容易因为没有固定收入而染上恶习”。而针对比尔·盖茨的批评,美国在2009年开始了“通往巅峰之竞赛”——一种让每个州都确信可以发展智能课程表和高标准的竞赛,这大约花费了美国每年用于教育领域投入的1%。而在2013年,美国宣布奖励与新大学及新雇主建立伙伴关系的高中,用以重新设计美国的高中,让他们能更好地提供给毕业生一些机会,以满足高科技经济的需求。
相比于比尔·盖茨,我国的企业家,却很少发表对教育问题的意见。甚至现在出现一种新动向,亿万富豪大多考虑把子女送到海外留学,这可能导致他们对国内教育体系的问题漠不关心。我国教育改革也就失去了一股重要的参与力量。
再次,企业可参与到办学以及学校评价体系构建之中,拓宽学校的办学资源,也推动学校教育理念的转变。在这方面,对于以培养应用技术人才、职业技术人才为办学目标的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学校,企业更是大有作为,可以让工程师到学校里做指导教师,为学校开设实用、技能课程,可以建立校企合作关系,把企业作为学校的实习实训场所等等。做这些事,显然不能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把教育作为企业的一部分产业,而应该将其作为纯粹的公益事业,既考虑企业的长远人才需求,也为社会培养更多合格的劳动者。
这是企业和企业家应该有的实际行动,笔者乐于见到企业家关注教育话题,更期待这样的讨论能产生实质性的建设措施,包括设立教育基金会、提出教改方案、开展校企合作等等。教育的使命不能靠学校教育完成,企业同样是教育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