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奖的茅以升铁道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
第一条 为纪念我国著名科学家茅以升教授在长期领导和开拓铁道科学研究事业方面的光辉业绩和卓越贡献,继承和发扬茅以升教授热爱祖国、追求真 理、献身科学的崇高精神,激励铁道科研工作者奋发进取发展我国铁道科学技术,加速实现铁路现代化,特根据《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办法》设立 《茅以升铁道科学技术奖人 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奖奖励对象为在铁道科学研究各个领域(工务工程、机车车辆、运输、经济、通信信号、材料工艺、电子技术、标准计量、科技情报、软科 学……)取得重大成果和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科研工作者。
第三条 本奖的获奖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献身铁路现代化建设,在铁道应用基础理论、重大科技攻关、新技术发明创造或软科学研究中取 得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含著述,下同人 其主要科学技术成就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且对推动铁路技术进步,发展铁路运输事业有显著作用 者。
第四条 本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第一届己在 1992年首评,并于翌年1月9日茅以升诞辰纪念日颁奖。获奖名额每届不超过20 名,暂不分奖励等级。获 奖者由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颁发奖章、奖状和奖金。
第五条 本奖由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的茅以升铁道科技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门人,由铁道部科学研究院、北方交通 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及铁路其他单位的专家组成,日常工作由铁道部科学研究院办理。
第六条 本奖申请人应于评奖年度按所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填报申请书,并提供反映申请人科技成就的材料和证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组 织专家评审,单位评审
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由单位行政向茅以升铁道科技奖评审委员会择优推荐,再由茅以升铁道科技奖 评审委员会根据本人申报材 料、所在单位评审及推荐意见组织评选。评选结果经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授奖。
第七条 本条例经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颁布,具体事宜由茅以升铁道科技奖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⑵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奖项设置
第二章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设置
第八条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下列科学技术工作者:
(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
(二)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
第九条 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公民。
前款所称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二)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三)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第十条 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
前款所称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二)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
(三)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第十一条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下列公民、组织:
(一)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三)在实施国家安全项目中,为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保障国家安全做出重大科学技术贡献的;
(四)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保障工程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
前款第(四)项重大工程类项目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仅授予组织。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下列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一)同中国的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
(二)向中国的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的;
(三)为促进中国与外国的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重要贡献的。
第十三条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或者技术发明的公民,对完成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可以授予特等奖。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400项。
⑶ 中国科技奖项可颁给外国人吗
2018年6月日,在司法部网站上公布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送审稿)称,将“放宽国籍限制……允许外国人才依法平等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选活动”,今后奖励对象将是“个人”而非“公民”。
送审稿说,对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的宣传应当客观、准确,不得以夸大、虚假、模糊宣传误导公众。
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称,目前每年约有100万人次的外国人在华工作,他们的技能和专业知识得到政府的官方承认。
报道称,这一数字比20世纪80年代增加了100倍,但北京仍希望有更多增长。
一位要求不透露姓名的政府高级官员说:“(改革)奖励只是政府加强开放、吸引全球人才的宏伟计划的一部分。”
这位知情人士说,今年早些时候,科技部发布了一系列新政策,允许外国人申请科研经费,并与中国同事公平地参与重大科研项目。
他说,“并不仅仅是奖项”,“将会有更多的政策……和激励办法”。
报道称,虽然中国的科研人员和工程师人数超过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尽管他们的工作对国家的发展做出了毋庸置疑的贡献,但有时因为缺乏原创而受到批评。
例如,中国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相当于中国的诺贝尔奖——每年将颁发给最多两位被认为在各自领域取得最重大突破的科学家,奖金为500万元。
然而据了解,在没有合适的提名人的情况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可以完全不颁布奖项,或者只授予一个人。上次它完全没有颁发奖项的时候是在2015年。
同样,在过去20年里,国家自然科学奖——其获奖者被公认在“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只颁发了10次一等奖。
⑷ 茅以升科学技术奖的奖励条例
第一条 为纪念我国著名科学家茅以升教授在长期领导和开拓铁道科学研究事业方面的光辉业绩和卓越贡献,继承和发扬茅以升教授热爱祖国、追求真 理、献身科学的崇高精神,激励铁道科研工作者奋发进取发展我国铁道科学技术,加速实现铁路现代化,特根据《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办法》设立 《茅以升铁道科学技术奖人 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奖奖励对象为在铁道科学研究各个领域(工务工程、机车车辆、运输、经济、通信信号、材料工艺、电子技术、标准计量、科技情报、软科 学……)取得重大成果和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科研工作者。
第三条 本奖的获奖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献身铁路现代化建设,在铁道应用基础理论、重大科技攻关、新技术发明创造或软科学研究中取 得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含著述,下同人 其主要科学技术成就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且对推动铁路技术进步,发展铁路运输事业有显著作用 者。
第四条 本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第一届己在 1992年首评,并于翌年1月9日茅以升诞辰纪念日颁奖。获奖名额每届不超过20 名,暂不分奖励等级。获 奖者由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颁发奖章、奖状和奖金。
第五条 本奖由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的茅以升铁道科技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门人,由铁道部科学研究院、北方交通 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及铁路其他单位的专家组成,日常工作由铁道部科学研究院办理。
第六条 本奖申请人应于评奖年度按所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填报申请书,并提供反映申请人科技成就的材料和证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组 织专家评审,单位评审 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由单位行政向茅以升铁道科技奖评审委员会择优推荐,再由茅以升铁道科技奖 评审委员会根据本人申报材 料、所在单位评审及推荐意见组织评选。评选结果经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授奖。
第七条 本条例经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颁布,具体事宜由茅以升铁道科技奖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⑸ 建昊奖学金的评选规则
“中国大学生跨世纪发展基金·建昊奖学金”98年度评选条例
一、奖学金
第一条“中国大学生跨世纪发展基金·建昊奖学金”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北京建昊集团联合设立。
第二条“中国大学生跨世纪发展基金·建昊奖学金”评选活动旨在树立青年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建立导向、激励机制,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向上、自立自强、奋发成才。
二、候选人
第三条“建昊奖学金”的参评范围为:98年7月以前我国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建昊奖学金”候选人各学历层次的名额分配比例大致为:大专、本科学生占获奖总人数的50%;硕士研究生占获奖总人数的30%;博士研究生占获奖总人数的20%;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按不同层次制定标准分别评选。上述比例由全国评审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调控。
三、参评条件
第五条“建昊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中,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全面发展,并且在社会实践、学术研究、科技创造、志愿服务、品德修养等方面表现出色,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
第六条在上述条件基础上,本奖学金对于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一)“全国三好学生标兵”和“全国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称号获得者;
(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三)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
(四)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事迹突出者;
(五)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及其它国内外重要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六)在国内外除体育外其它各类重大比赛中成绩突出者;
(七)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四、组织机构
第七条“中国大学生跨世纪发展基金·建昊奖学金”评选活动的机构为全国评委会和各省级评委会。
第八条全国评委会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北京建昊集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著名中青年专家学者联合组成,负责全国评审活动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全国评委会是奖学金评选活动的最高机构,具有最终裁决权。
第九条各省级评委会,由各省级团委、学联会同本地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负责本地奖学金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
五、评选程序
第十条“中国大学生跨世纪发展基金·建昊奖学金”评选的基本程序是:本人申请(有科研成果者须附专家鉴定);学校党、团组织审核确认;省级评委会评审推荐;全国评委会终审确定。
第十一条各省级评委会产生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后,应立即通报候选人所在单位及有关组织,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保留一定时间的投诉期。若收到投诉,应立即组织调查。经调查确认不符合资格或条件者,应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通报有关单位和全国评委会。
第十二条各省级奖学金评委会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规定时间上报候选人,所报名额超出规定名额或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无效。
特等奖的推荐应予注明。特等奖候选人需经全国评委会进行审议(必要时进行问辩)、差额评议,最终确定获奖者。
第十三条在评选过程中,上一级单位有权改变下一级单位的推荐决定,如当事人或下级单位不服,可越级申诉,直至全国评委会。全国评委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十四条本条例解释权归“中国大学生跨世纪发展基金·建昊奖学金”全国评委会。
⑹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第三章 评审组织
第三十六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
(二)审定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三)对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异议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四)为完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提供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五)研究、解决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三十七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15—20人。主任委员由科学技术部部长担任,设副主任委员1至2人、秘书长1人。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由科技、教育、经济等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和行政部门领导组成。委员人选由科学技术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
第三十八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下设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等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各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二)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报告评审结果;
(三)对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处理;
(四)对完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第三十九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各评审委员会分别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至4人、秘书长1人、委员若干人。委员人选由科学技术部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提出建议。秘书长由奖励办公室主任担任。
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第四十条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内设专用项目小组,负责国防、国家安全等保密项目的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向评审委员会报告。
第四十一条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国家科学技术奖各评审委员会可以设立若干评审组,对相关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及项目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报相应的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
第四十二条各评审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至3人、委员若干人,组长一般由相应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的委员担任。评审组委员实行资格聘任制,其资格由科学技术部认定。
各评审组的委员组成,由奖励办公室根据当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的具体情况,从有资格的人选中提出,经评审委员会秘书长审核,报相应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评审组委员每年要进行一定比例的轮换。
第四十三条科学技术部可以委托相关部门协助负责涉及国防、国家安全方面的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组的相关日常工作。
第四十四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各评审委员会的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能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时,可以由相关评审组的委员或者经科学技术部认定具备评审资格的专家代替,并享有与其他委员同等的权利。具体人选由评审委员会秘书长提名,经相应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
第四十五条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及其评审组的委员和相关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候选人和候选单位所完成项目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严格保守秘密。
⑺ 做好科技奖评 助推产业发展
张蕴韬 王薇薇
为了响应国家科技强国的号召,提高珠宝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推进珠宝行业现代化建设,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于2009年向国家科学技术部申报设立“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科技成果奖励条例》和科学技术部颁发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准予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登记设立《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国科奖社证字第0207号),在珠宝行业内开展相应的表彰工作。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自主创新,鼓励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珠宝产业生产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密切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珠宝行业科技创新与可持续性发展战略的实施。
1.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奖项介绍
1.1 奖励范围
2012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年鉴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设立旨在充分调动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重点奖励在珠宝领域里为推动科技创新和进步,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或组织。奖励范围分为三类:
附件2 2012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
⑻ 省级科技进步奖的一、二、三等奖各有几个获奖者
省级科技进步奖的一、二、三等奖,以江西为例,获奖者科学技术进步奖共73项,其中一等奖7项、二等奖(25项)、三等奖(41项)。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可获得相应的奖励,相关法律法规为:
第四条 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按其所奖项目的科学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对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授予奖状、证书,并发给奖金。奖金数额分别为10000元、5000元、2500元。
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可以会同省财政厅,根据经济发展情况,提高奖金数额。
第五条 对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特殊贡献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授予特等奖,颁发奖杯、证书、奖金,其奖金数额至少高于一等奖的2倍,对项目主要完成者给予重奖。
(8)福建卢嘉锡科学教育基金会科技奖评选条例扩展阅读:
《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第三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应用于我省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设计、生物新品种等),属于国内或省内首创,本行业先进,经过实践证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在推广、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四)在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国外先进技术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五)在标准、计量、科学技术情报、科学技术档案等为社会公益服务的技术基础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明显效果的。
(六)在为各级各类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软科学研究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经过实践证明取得显著综合社会经济效益的。
(七)阐明自然的现象、特征或规律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具有较大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的。
申报上述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规定鉴定(评审),并经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