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向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赠慈善可否抵扣个人所得税
根据《抄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八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部分经过批准的基金会,如农村义务教育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红十字会等,个人向其捐赠的所得,按照规定可以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时全额税前扣除。
B. 1989年10月30日,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建立第一个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基金,并把这项活动命名为什么
1989年月30日,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建立第一个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基金,并把这项活动命名为希望工程。
中国青基会于1989年10月发起实施希望工程,是我国社会参与最广泛、最富影响的民间公益事业。希望工程是以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儿童为目的一项公益事业。其宗旨是建设希望小学,资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重返校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
援建,改变了一大批失学儿童的命运,改善了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唤起了全社会的重教意识,促进了基础教育的发展;弘扬了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推动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海南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扩展阅读:
希望工程的历史:
1986年,团中央派人在广西柳州地区进行了两个月的调查,经调查发现,“金秀瑶族自治县共和村,全村人2000多人,解放后没有出过一名初中生,辍学率达90%以上。”
1989年初春,时任中国青基会秘书长的徐永光和几位志同道合者在办公室里畅想基金会的发展方向。大瑶山孩子渴望读书的眼睛在徐永光脑海中闪现,希望工程的灵感也跃然而出。
截止到1994年,中国青基会和省级青基会接受的捐款总额达到了3.85亿元,救助总规模达到了101.5万名,建希望小学的总数量达到了749所。
从1988年到2008年初,希望工程募集资金逾35亿元人民币,其中资助贫困学生290多万名,援建希望小学13000多所,捐赠希望书库、希望图书室13000多套,培训乡村教师逾35000名。筹集公益善款额度之高,救助贫困学生、援建学校之多,这不但是中国公益史,也是世界公益史的奇迹。
C. 希望工程、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青团的关系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是团中央的直属事业单位,隶属于团中央,正局级单位。各省市自治区团委设立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主管部门为团省委。希望工程是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一个品牌项目。
D.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红十字会什么关系
首先,红十字会基础工作还是可以肯定的。
其次没有关系,相对于红十字会,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政府色彩更浓一点,直接挂靠在团中央的。
公益事业需要耐心,不要急于分清谁是谁,重要的是继续保持自己公益的心
E.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是官方组织吗他们真的会把我们捐的钱用到正地方吗这个工商银行的号码真的是中国
上网查一下,可以从宋庆龄基金会链接一下,不要直接搜索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F.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怎么样
简介:青基会成立于1989 年,主管部门为共青团中央委员会,青基会的原始基金为800 万元,来源于组织募捐的收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投资收益以及政府资助或拨款等。
G. . 下列关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组织机构的论述,正确的是_____。
原题:
403、下列关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组织机构的论述,正确的是_____。
A.中国青少版年发展基金会理事长为法权定代表人
B.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会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C.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选择AC
解析: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简称为“中国青基会”,《组织章程》规定: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 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理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设秘书处。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H.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光华基金会哪个好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简称为“中国青基会”,于1989年3月成立。希望工程是中专国青基会于属1989年发起实施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展望计划是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于1993年共同发起的一项公益项目。“诵读工程”自1998年6月启动.
光华教育基金会创立于1989年,由著名国学大师南怀瑾先生发起,并由台湾润泰集团(Ruentex Group)出资设立。本着光大中华文化的宗旨,通过设立奖学金、投资助学项目等形式坚持资助祖国的教育事业。自成立以来,该基金会已经先后捐赠16亿元人民币,在全国34所高校设立奖学金,约有13万学子得到基金会的各种资助,为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I. 在海南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申请表里面可以填几个基金
一、活动名称
“2007年共同关注•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简称:2007圆梦行动或圆梦行动)
二、活动宗旨
宣传介绍国家扶助政策,反映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的生存状态,展示他们自强不息、励志成才的精神风貌;遵循“救助——发展”的目标模式,在提供资金资助的同时,为受助生提供勤工助学、社会实践的机会和服务;宣传捐赠典型,倡导助人为乐的风尚,营造相互关爱的氛围。
三、目的与目标
鉴于今年中央政府对入校后贫困生资助力度的加大和资助面的拓宽,今年圆梦行动的资助工作重心要前移,着重帮助他们解决路费等入校前的燃眉之急。
活动基本目标:中国青基会资助10000名,全国省级实施机构资助10000名。力争活动总筹集资金达到1亿元人民币。
四、基金名称
活动筹集的捐款统称“圆梦行动爱心基金”
大额捐款,根据捐赠方意愿可分别设立不同的子基金
五、活动主办单位及联合主办单位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
全国33家省级青基会
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电视、网络、报纸、期刊、传媒机构)
六、资助标准
2007圆梦行动的资助对象为2007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大学一年级新生。筹资及资助标准为:每名大学生的捐款标准4400元人民币,其中4000元人民币为资助款,一次性划拨受助学生;400元为青基会的服务、筹资及管理成本。
七、资助对象
1、2007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3、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助;
4、父母均为农民,家庭经济贫困,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或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子女;或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温馨提示:申请者的部分个人信息将在中国青基会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填写《2007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即视同你同意公布个人信息。
八、宣传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集中关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把圆梦行动打造成具有事件性、动态感和影响力的公益运动,使圆梦行动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媒体典范。圆梦行动系列节目将依托贫困生的励志故事,借助高考这一新闻事件,通过节目与公众的高效互动,扩大节目影响力。从6月份至9月份,历时4个月,大容量、高密度地展开主题宣传,以国家台和希望工程的视野、胸怀与责任,解读贫困生面临的困难,凝聚社会各界对贫困生的关注,引导公众协助政府解决社会问题,与青基会系统一起将圆梦行动打造成著名的公益品牌。
九、活动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5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之后中央为促进教育公平做出的又一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贫困大学生的关注。《意见》还提出,要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意见》强调,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充分发挥非营利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协助党和政府关心和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上大学,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是共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去年,历时三个多月的大型公益活动“圆梦行动”,帮助近4万名贫困高考生实现了上大学的梦想,是社会各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次自觉行动,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被政府部门评为2006年度最有影响力的公益项目。为了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动员社会力量,向家庭困难的大学新生提供资助,帮助他们实现上大学的梦想,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决定,联合全国省级青基会,与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一起,在2007年,继续开展“2007年共同关注•希望工程圆梦行动”。
J. 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系方式
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http://www.cydf.org.cn/
这是总站
左下角有个下拉工具栏:
你要选择全国青基会系统的分部联系它们内
比如,你要去西容藏支教,则选西藏青基金会
便可看到其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拉萨市金珠东路31号
区号 0891
电话 6325670 6332283
传真 6339341
联系人 王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