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资产管理公司是否可以申请QDII资格申请流程和基金公司有什么区别
一些大保险的资管有的已经有了QDII的资格。
券商的资管也可以申请这个资格。具体可以看证监会的相关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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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注册基金公司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资金或非公开募集资金的基金公司,要求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公开募集的基金公司(指公募基金)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非公开募集的基金公司(指私募基金)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基金公司变更下列重大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及主管部门批准:
变更股东、注册资本或者股东出资比例;变更名称、住所;修改章程;
基金公司变更股东、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比例后,股东的条件、股东的出资比例、股东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注册资本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章的规定。
基金公司的股东处分其出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股东转让出资应当遵守《公司法》关于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规定,不得采取虚报转让价格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东与受让方应当就转让期间的有关事宜明确约定,确保不损害基金公司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股东不得通过股权托管、信托合同、秘密协议等形式处分其出资;
变更股东的事项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转让方应当继续履行股东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行使股东权利。
基金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
基金公司变更重大事项,应当自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做出决议之日起15日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提出变更申请;涉及股东出资转让的,基金公司未按规定提出申请时,相关股东可以直接提出申请。
基金公司的重大变更事项涉及变更工商登记的,基金公司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叁』 关于QDII基金的募集申请有哪些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发售QDII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必须具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和经营外汇业务资格。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产品特点确定QDII基金份额面值的大小。3.QDII基金份额除可以用人民币认购外,也可以用美元或其他外汇货币为计价货币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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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个人如何申请(基金)qdii业务,对个人资金有要求吗
1、个人如何申请(基金)qdii业务,对个人资金有要求。QDII是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 (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的首字缩写。它是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和QFII一样,它也是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允许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安排。
2、比银行系QDII投资门槛低
对很多投资者来说,QDII的最大意义是打开了投资海外市场的有效渠道,从而增加了一条有效分散A股市场投资风险的新渠道。此前推出的银行系QDII产品由于只能够投资固定收益的产品,大多数选择与汇率、结构性票据和指数等挂钩的策略,风险小,但是收益率偏低,在人民币升值的背景下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明显不足。那与银行系QDII相比,基金系QDII会有吸引力吗?
与银行系QDII产品最低认购额从5万、10万到30万不等的高门槛不同,基金QDII的投资门槛要低很多,如南方和华夏基金QDII产品最低认购额只有1000元人民币,更便于普通投资者参与。
基金QDII的投资范围也更广泛。中国银监会规定了投资股市的资金不得超过理财产品总资产净值的50%,这一限制摊薄了银行系QDII产品的可能收益率。而基金系QDII产品则没有这一限制,其理论上投资于股市的比例可以达到100%。
『伍』 以下关于QDII基金的募集申请有哪些
基金管理公司在申请获批QDII业务资格后,就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QDII基金产品募集申请文件,募集申请程序与普通基金基本相同,也需要组织专家评审。另外,基金管理公司还需要根据市场情况、产品特性等在QDII基金的募集方案中设定合理的额度规模上限,向国家外汇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到国家外汇局办理相关手续。在募集申请材料上
『陆』 证券公司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其他条件是什么
2014年6月2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及相关业务资格内申请有关事宜的问答》容。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院关于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132 号)及相关规定,针对业界关心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及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申请有关问题进行解答,具体如下:
证券公司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其他条件是什么?
答:证券公司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产管理总规模不低于 200 亿元人民币或者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不低于 20 亿元人民币;
(二)最近 12 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
『柒』 为什么说“基金与券商QDII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的出台”是重大利空
很简单,QDII是境外投资行为,投资者对境外进行投资,那么势必对国内的资本市场造成回分流,造成存答量或者增量资金的减少,做多力量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所以是利空了。。。
比方说,截至今年5月中旬,外汇局累计批出的19家银行系QDII总额度达到150亿美元,这起码说明有150亿美元的投资需求被分流到境外的资本市场,而实际上,有专业人士指出,实际上投放的份额要远高于被批复的份额。。。
『捌』 基金公司,QDII,券商及信托公司炒股指期货的要求有什么不同(现有中金所、证监会的法规中)
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回引
http://www.cffex.com.cn/flfg/qhfg/
是要这个吗答
『玖』 基金公司管理办法的第十五章
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
第二百零四条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
第二百零五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以下简称出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主要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
(一)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四)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五)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六)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七)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第二百零六条 基金管理公司除主要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注册资本、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且具备本办法第七条 第二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条 件。
第二百零七条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中,出资比例最高的境内股东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七条 第二款规定的主要股东的条 件;其他境内股东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八条 规定的条 件。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外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
(一)为依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设立,合法存续并具有金融资产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财务稳健,资信良好,最近3年没有受到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的处罚;
(二)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具有完善的证券法律和监管制度,其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签订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三)实缴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机构比照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不得持有其他股东的股份或者拥有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与其他股东同属一个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其他关联关系。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出资比例或者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得超过国家证券业对外开放所做的承诺。
第二百零九条 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
第二百零十条 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申请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送设立申请材料。
主要股东应当组织、协调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事宜,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第二百零十一条 申请期间申请材料涉及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股东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报送申请材料。
第二百零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四条 第一款的规定,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
第二百零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审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征求相关机构和部门关于股东条 件等方面的意见;
(二)采取专家评审、核查等方式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
(三)自受理之日起5个月内现场检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准备情况。
第二百零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中国证监会领取《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开设外汇资本金账户。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自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将公司成立事项予以公告。
『拾』 设立QDII基金的条件
包括商业银复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制司、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在内的相关的一些金融机构都可以设立QDII。
目前不同的金融机构具体的一些设立的标准和条件都不相同,比如说基金公司它的净资产不得小于2亿元人民币,对经营基金业务的时间也有一个达2年以上的这么一个规定,而且同时也对最近一个季度,整个管理资产规模不少于200亿人民币及等值外币资产的这么一个相关的规定。对证券公司来说,它首先是在对各类风险控制的指标进行了一些相关的要求,同时也对净资本要求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也不低于70%,同时还要求经营集合理财计划的业务
要达到1年以上,最近一个季度末的管理资产的规模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等值或相应的外币资产。
同时像保险公司,包括信托公司和商业银行,也有在相关的一些办法和细则当中有一些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