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募基金会与非公募基金会的区别有哪些
(1)募捐对象不同:
公募基金会:可以直接面向公众募捐; 非公募基金会:不直接面向公众募捐。 (2)募捐活动的地域范围: 公募基金会: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公开募捐活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公开募捐活动只能在登记注册地行政区域内开展。
非公募基金会:因不面向公众募捐,所以无地域限制。 (3)登记注册的原始基金(单位:人民币):
公募基金会:全国性的不低于800万元,地方性的不低于400万元; 非公募基金会:不低于200万元。 (4)登记管理机关: 公募基金会: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由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登记;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非公募基金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都可以登记。(但是原始资金超过2000万,且发起人向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提出申请设立的,可以去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 (5)名称:
①基金会名称应当反映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基金会的名称应当依次包括字号、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并以“基金会”字样结束。 公募基金会的名称可以不使用字号。
②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应当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非公募基金会不得使用上述字样。 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应当冠以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冠以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名称的,可以同时冠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冠以市辖区名称的,应当同时冠以市的名称。
③公募基金会的字号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 非公募基金会的字号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但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需经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意;
(二)不得使用曾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自然人的姓名; (三)一般不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的姓名。 (6)关于近亲属关系人员在理事会任职的问题: 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7)法定代表人问题:
公募基金会和原始基金来自中国内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内地居民担任。 (8)每年用于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 公募基金会: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非公募基金会: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9)接受社会监督: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募基金会负有更重的义务。公募基金会组织募捐活动,应当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在募捐活动持续期间内,应当及时公布募捐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和用于开展公益活动的成本支出情况。募捐活动结束后,应当公布募捐活动取得的总收入及其使用情况。非公募基金会由于不存在公开募捐活动,因此信息披露要求相对较低。
(10)支出比例不同:
公募依法将上一年总收入的70%用于第二年的支出,人员和办公经费不超过支出的10%;非公募则是第二年的支出不少于上年结余的8%,人员和办公经费不超过支出的10%。
我国现有的基金会主要是公募基金会,就是面向社会、面向老百姓广泛募捐的基金会。
个人和企业捐资,以自己名义设立的基金会。即非公募基金会,是基金会中的重要类型,由于它资金来源充裕、稳定,运作情况又关系到捐赠人的声誉,因此这类基金会往往运转良好,对公益事业贡献很大。 《条例》对基金会分类管理,明确允许设立非公募基金会。可以达到两个目的:一方面,严格管理面向公众开展的募捐活动,维护募捐秩序,控制募捐市场上的竞争,减轻公众负担,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放开政策,允许富裕的个人、企业等设立非公募基金会,使他们能更自主地实现捐赠意愿,使他们在为社会公益做贡献的同时,也可以为自身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总之,基金会倾向于资助公益事业。
Ⅱ 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的区别
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在法律的严格监管下,有着信息披露,利润分配,运行限制等行业规范。其特点有∶1)以众多投资者为发行对象;(2)筹集潜力大;(3)投资者范围大(不特定对象的投资者);(4)可申请在交易所上市。目前的公募基金是最透明、最规范的基金。公募基金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资格有严格的规定,对基金资产的托管人也有严格的规定,要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所以,公募基金的在一般人看来资产更安全,也容易接受。
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以下优势:(1)由于私募基金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因此,其投资目标可能更具有针对性,能够根据客户的特殊需求提供度身定做的投资服务产品;(2)一般来说,私募基金所需的各种手续和文件较少,受到的限制也较少,一般法规要求不如公募基金严格详细,投资更具有灵活性;(3)在信息披露方面,私募基金不必像公募基金那样定期披露详细.。私募,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私募基金投资者可以与基金发起人协商并共同确定基金的投资方向及目标,具有协议性质。由基金发起人单方面确定有关事项,投资人被动接受。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4)私募基金的进入门槛较高,远高于公募基金的1000元,是富人玩的场所。
有一类私募基金称为阳光私募基金,系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经过监管机构备案,主要投资于二级证券市场,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即所谓“灰色的”)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阳光私募基金一般仅指以“开放式”发行的私募基金。所谓开放式,即基金认购者需要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及享受大部分的投资收益。
Ⅲ 非公募基金会的现状
目前国内的基金会分抄两种,公募和非公募。
据民政部2010年3季度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共有基金会1977家,其中公募基金会接近1000家,这里包括各省的红十字会。而非公募基金会因国家的鼓励政策,从2004年第一家至今,已发展到900多家。
Ⅳ 基金会公益支出比例的确定是怎样考虑的
答:《条例》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回出,不得低于上一年答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规定基金会每年公益支出的比例,是为了促使基金会实现发展公益事业的宗旨,确保对公益事业进行投入。杜绝基金会出现偏离公益轨道,或是停滞不活动的情况。
公募基金会向社会募捐,支出与收入配比有利于衡量捐赠收入的使用效率。经统计,全国性基金会目前的平均支出比例为50%,为达到促进基金会活的目的,把标准定为:每年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非公募基金会不接受募捐,一般使用基金的利息,或利用捐赠人定期提供的资金开展活动,因此,以基金额为标准确定公益支出比例。为达到促进基金会开展公益活动和鼓励非公募基金会发展的双重目的,公益支出比例定为:上年基金余额的8%。
Ⅳ 社会上一些非公募的公益基金会是怎么运作以及怎么筹资的
现在都是由一些基金会和公司在运营吧,其实感觉你要是有钱的话,还不如直接去到一比较苦的地方帮助她们呢,或者资助几名学生也好。
Ⅵ 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有神区别
(1)募捐对象不同:
公募基金会:可以直接面向公众募捐;
非公募基金会:不直接面向公众募捐。
(2)募捐活动的地域范围:
公募基金会: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公开募捐活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公开募捐活动只能在登记注册地行政区域内开展。
非公募基金会:因不面向公众募捐,所以无地域限制。
(3)登记注册的原始基金(单位:人民币):
公募基金会:全国性的不低于800万元,地方性的不低于400万元;
非公募基金会:不低于200万元。
(4)登记管理机关:
公募基金会: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由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登记;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非公募基金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都可以登记。(但是原始资金超过2000万,且发起人向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提出申请设立的,可以去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
(5)名称:
①基金会名称应当反映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基金会的名称应当依次包括字号、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并以“基金会”字样结束。
公募基金会的名称可以不使用字号。
②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应当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非公募基金会不得使用上述字样。
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应当冠以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冠以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名称的,可以同时冠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冠以市辖区名称的,应当同时冠以市的名称。
③公募基金会的字号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
非公募基金会的字号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但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需经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意;
(二)不得使用曾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自然人的姓名;
(三)一般不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的姓名。
(6)关于近亲属关系人员在理事会任职的问题:
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7)法定代表人问题:
公募基金会和原始基金来自中国内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内地居民担任。
(8)每年用于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
公募基金会: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非公募基金会: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9)接受社会监督: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募基金会负有更重的义务。公募基金会组织募捐活动,应当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在募捐活动持续期间内,应当及时公布募捐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和用于开展公益活动的成本支出情况。募捐活动结束后,应当公布募捐活动取得的总收入及其使用情况。非公募基金会由于不存在募捐活动,因此也就不负有这方面的信息披露义务。
Ⅶ 非公募基金会
现在办非公募基金会,已经到了瓜熟蒂落的时候:民营企业对企业资金的支配权回相当答大,他们渴望通过奉献爱心,表达自己的社会责任,提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有的也想通过私立基金会,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基金会管理条例》的出台,会点燃更多人投身慈善事业的热望。
新《条例》鼓励私人成立基金会,引导公民特别是先富起来的公民自愿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捐出来,用于扶贫、支教、环保、社区建设、艾滋病防治、弱势群体保护等公益事业,为“私领域”参与公共服务领域开辟了通道。过去,公民也为公益事业捐款,那是被动员的对象;现在,公民可以依法自己建立非营利法人机构,从事公益事业,协同政府解决一些社会问题。因此,非公募基金会的出现,推动厂“私域”对“公域”的参与,民间与政府的互动。这是一个巨大的跨越。
可以。是要交税。可以申请。
Ⅷ 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的区别是什么
一、募捐对象不同:
1、公募基金会:可以直接面向公众募捐;
2、非公募基金会:不直接面向公众募捐。
二、募捐活动的地域范围不同
1、公募基金会: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公开募捐活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公开募捐活动只能在登记注册地行政区域内开展。
2、非公募基金会:因不面向公众募捐,所以无地域限制。
三、登记注册的原始基金(单位:人民币)不同
1、公募基金会:全国性的不低于800万元,地方性的不低于400万元;
2、非公募基金会:不低于200万元。
四、登记管理机关不同
1、公募基金会: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由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登记;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2、非公募基金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都可以登记。(但是原始资金超过2000万,且发起人向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提出申请设立的,可以去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
(8)非公募基金会的基金余额扩展阅读
《基金会管理条例》
第三条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第四条 基金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五条 基金会依照章程从事公益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下列基金会、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一)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二)拟由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
(三)原始基金超过2000万元,发起人向国务院民政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的非公募基金会
(四)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代表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不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组织,是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Ⅸ 非公募基金会网上公布
现抄在办非公募基金会,已经到了瓜熟蒂落的时候:民营企业对企业资金的支配权相当大,他们渴望通过奉献爱心,表达自己的社会责任,提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有的也想通过私立基金会,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基金会管理条例》的出台,会点燃更多人投身事业的热望。
新《条例》鼓励私人成立基金会,引导公民特别是先富起来的公民自愿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捐出来,用于扶贫、支教、环保、社区建设、艾滋病防治、弱势群体保护等公益事业,为“私领域”参与公共服务领域开辟了通道。过去,公民也为公益事业捐款,那是被动员的对象;现在,公民可以依法自己建立非营利法人机构,从事公益事业,协同政府解决一些社会问题。因此,非公募基金会的出现,推动厂“私域”对“公域”的参与,民间与政府的互动。这是一个巨大的跨越。
Ⅹ 非公募基金会的国内非公募基金会
中脉道和公益基金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审批成立的首家内资直销企业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5000万元人民币,由南京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起创立。
秉承中脉科技一以贯之的“共创与共享”企业文化,承继和发扬中脉科技持久不懈的慈善理念和公益事业,中脉道和公益基金会将运用更加职业化的运作,更加成熟的管理模式统筹管好中脉慈善事业,放大中脉公益的社会效应和救助价值,努力构建一个国际化、创新型、专业化的一流企业基金会。
中脉道和公益基金会的创立宗旨为“让更多人获得幸福”;组织愿景为“汇聚爱心,与爱同行,成为践行公益的时代典范”,同时将“致力于人类生命质量的提升”作为基金会的价值观。
在此指导思想下,中脉道和公益基金会确立了“三位一体”的发展战略,通过对弱势老人、贫困儿童、社会发展等三个领域的慈善救助及捐助,帮助他们有机会享受到公平的教育、养老、医疗、安全和社会关怀等权利,致力于人的生命质量的整体提升。同时,中脉道和公益基金会依托庞大的经销商群体,建立了覆盖全国各大区市县的中脉道和志愿者协会及志愿者服务队,全情投入到中脉慈善事业,提供专业高效的志愿服务。
截至目前,中脉道和公益基金会运作的品牌公益包括“朝阳计划——青少年健康守护行动”、“青少年安全守护行动”、全国孝德关爱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