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慈善基金会感想
今天我非常的荣幸参加了王振滔慈善基金会爱心接力仪式。我的第一感想就是,王振滔叔叔很有爱心,很有奋斗精神,再是我真的被感动了,流下了感动和幸福的眼泪。真的很幸运的是我是其中的一员,是这200名受助大学生中的一员,是接受王振滔叔叔爱心“种子”的一员。
我很感激王振滔叔叔,他不但让我能继续完成我的学业,还让我从他身上知道了很多,学到了很多,体会到了很多。是他让我知道了贫困其实算不了什么,贫困决定不了我们的命运,用知识改变命运,自立自强。这次爱心接力计划锻炼我们诚实守信的信念,进一步加强我们关心别人的意识。在这次仪式上我最让我受感染的就是王振滔叔叔的那句:被帮助的人是幸运的,帮助别人的人才是幸福和快乐的。我想这句话是多么有意义的一句话,它可以体现出王叔叔的那颗关心别人的爱心很坚毅,并让我们看到自己很多的不足之处。
在这次的仪式上我是彻彻底底的被洗礼了一遍,尤其是思想上,让我看到了前面并不黑暗,只要努力就会有胜利的曙光。要不断的努力和克服困难,要不断给自己信心,要相信有付出必有回报的。从会议室走出来的那一刻我感觉全身就是拼搏的力量。我又了新的思想和信心,我会自立自强,用知识改变命运!诚实守信,用爱心传递真情!用奋斗成就人生!
B. 向哪些公益机构捐赠 个人所得税可扣除
个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规定
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电子游戏厅有关所得税和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1号)规定,对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是指专门为青少年学生提供科技、文化、德育、爱国主义教育、体育活动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的公益性场所。对农村义务教育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03号)规定,对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农村义务教育范围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村乡镇(不含县和县级市政府所在地的镇)、村的小学和初中以及属于这一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纳税人对农村义务教育与高中在一起的学校的捐赠,也享受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政策。
向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72号)规定,对个人通过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用于公益救助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对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的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67号)规定,个人通过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对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68号)规定,个人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对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66号)规定,对个人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和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对中华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04号)规定,为支持我国农村医疗卫生、经济科学教育、慈善、法律援助和见义勇为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个人自2003年1月1日起(注:也可以直接)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和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研究开发经费捐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24号)规定,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资助的,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C. 王振滔慈善基金会的介绍
王振滔慈善基金会是由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振滔出资2000万元1,经中国国版务院和民政权部批准成立的中国第一个以民营企业家名字命名的个人非公募慈善基金会。2慈善理念:受资助学生要在工作后资助一名贫困学生,让基金变成种子基金,使资助大学生的数量呈几何级数增长。
D. 王振滔的慈善事业实例
2012年 9月5日下午,王振滔慈善基金会爱心接力计划安徽站启动仪式在合肥市黄梅影剧院举行。省政协副主席王鹤龄,团省委书记李红,奥康集团董事长、基金会创始人王振滔,安徽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长曹勇等参加了启动仪式。
活动现场,300名安徽籍学子获得了王振滔慈善基金会每人5000元的奖学金,同时,签订了一份爱心承诺书:承诺在参加工作有能力之后,至少要帮助一名优秀的清寒学子,让爱的种子像蒲公英一样洒遍华夏大地。叶集区12名品学兼优的学子接受爱心捐助并成为光荣的爱心接力手。
据了解,王振滔慈善基金会是由著名民营企业家王振滔先生出资200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经国务院和民政部批准成立的中国第一个以民营企业家名字命名的个人非公募慈善基金会。2007年至今,该慈善基金会已经连续5次帮助我省1308名寒门学子圆梦大学。 2013年4月6日,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振滔慈善基金会创始人王振滔来到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为50名贫困学子送来25万元助学金,并与副校长曲世友和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座谈。
座谈中,曲世友介绍了学校的情况并对王振滔慈善基金会的善举表示感谢。他讲到,爱心接力计划一方面解决了部分学生的现实困难,更重要的是通过传递正能量,显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哈工大提倡“质量立校”,在培养卓越工程师的同时也注重培养现代社会需要的、推动经济改革的创业型人才,他希望奥康集团能与学校开展进一步的合作,让学生学习坚忍不拔的企业家精神,在感恩社会中提升社会责任感。
据悉,2013年4月5日上午,王振滔慈善基金会爱心接力助学活动签约及善款发放仪式在科学与技术研究院518举行。受资助的50名同学在受助协议书上认真签下自己的名字,并接受工作人员发放的善款和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