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慈善基金会政府部门可以参与吗
所有的合法基金会都是体制呢的。。。你懂了没,政府部门当然可以参与
2. 政府举办的基金会的经费可以在国库单一账户中运行吗
可以的
3. 成立基金会是干什么用的
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对兴办、维持或发展某项事业而储备的资金或专门拨款进行管理的机构。一般为民间非盈利性组织。宗旨是通过无偿资助,促进社会的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和社会福利救助等公益性事业的发展。基金会的资金具有明确的目的和用途。基金会在20世纪蓬勃发展。1900年的卡内基基金会和洛克菲勒基金会最有名。1936年成立的福特基金会,由福特家族资助,拥有数十亿美元。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基金会。其他世界性的大型基金会还有: 约翰·古根海姆纪念基金会、丹福思基金会、凯洛格基金会等。80年代以后,中国基金会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在1988年9月通过了基金会管理办法, 对基金会的性质、建立条件、筹款方式、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等一系列事项作出了规定。中国已建立的基金会有安徽省建中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老年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福利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长江平民教育基金会等。
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 基金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除尘肺病人痛苦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对尘肺病人的关怀,依法募集和使用善款,办好慈善事业,开展尘肺病的治疗、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全面实施和推进尘肺病康复工程,使更多的尘肺病人得到救助与康复。为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奉献爱心,做出贡献。
4. 想办一个慈善基金,政府有什么要求呀,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注销
第八条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第十条 基金会章程必须明确基金会的公益性质,不得规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益的内容。
基金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及住所;
(二)设立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三)原始基金数额;
(四)理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理事的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
(五)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六)监事的职责、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
(七)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审定制度;
(八)财产的管理、使用制度;
(九)基金会的终止条件、程序和终止后财产的处理。
第十一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九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条 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依据基金会的授权开展活动,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十三条 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
(三)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四)住所证明;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依照本条例登记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凭登记证书依法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将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基金会修改章程,应当征得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十六条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十七条 基金会撤销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注销登记。
基金会注销的,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
第十八条 基金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告。
基金会管理条例http://www.chinanpo.gov.cn/web/showBulltetin.do?id=16650&dictionid=1203
基金会管理办法http://www.chinanpo.gov.cn/web/showBulltetin.do?id=15978&dictionid=1203
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
http://www.chinanpo.gov.cn/web/showBulltetin.do?id=17049&dictionid=1203
5. 街道办事处经所在地某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基金针基金会是否合法
1、基金会的成立不合法。依《中国人民银行法》第31条等法律、法规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规定审批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本案中开展存贷业务的基金会属于非银行的金融机构,经某区人民政府批准即设立,显然不合法。 2、借款合同无效。原因是:甲的主体不合格。 3、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无效。依《担保法》第37条第(三)项之规定,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的教育设施不得用作抵押。本案中,以丙中学的50亩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合同的标的,显然违反了《担保法》第37条之规定,属于无效抵押合同。 4、由于抵押合同无效,丙中学并不承担抵押人的清偿责任。而丙中学与乙公司属于合同型联营,依《民法通则》第53条之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本案中丙中学并不对另一联营人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5、甲不能要求王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因为王某作为股东,仅以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虽然王某对公司出资不实,但我国公司法律、法规仅规定了股东出资不实的行政、刑事责任,并未规定相应的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 6、甲不能要求谭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道理同第五问。 7、甲不能要求法院直接查封丁公司的房产,因为乙丁两个公司互为独立法人,财产相互独立,责任相互独立,丁并非甲、乙之间诉讼的利害关系人。 8、法律保护甲的债权。依我国现行行政法律规定,企业之间非法拆借资金的,对贷款利息依法予以收缴,但借款人应返还贷款人的本金。所以,本案中甲贷给乙公司的200万本金之债,是受法律保护的,乙公司应予以依法偿还。
6. 当时乡政府成立了基金会,后来倒闭了.请问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应该怎么办
基金会倒闭以后,需要看工作人员的性质,有编制的政府会安排其他工作,没有编制一般是直接走人或者政府酌情安排,通常是直接失业。
7. 青少年基金会这样的单位属于政府机关还是事业单位呢
基金会是指对国复内外社会团体制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也就是说,任何基金会都不是政府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基金会一般有公办和私办之分。公办的工作人员待遇估计与事业单位差不多。
8. 村里成立自己的基金会要政府批准吗
要的
基金会是金融互助组织属于民间金融组织
民间金融组织要到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也要到当地工商或者民政部门登记才可以合法运行运营。
9. 当年的基金会是政府行为吗
非政府行为,是非营利的行业自律组织,这些协会都是模仿的国外,当然国内的国情可能特殊一些。
10. 政府举办的基金会使用资金,其日常经费的收支和储蓄活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吗对不对
政府举办的基金会不属于政府机关,其日常经费的收支和存储活动可以不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但若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则需要在此体系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