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班级内部成立爱心基金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明天就需要
中华爱心基金会()属非牟利性社团组织,由中国共青团中央等若干中央单位倡导发起,经中国国家领导人同意,鉴于面向世界华人的工作需要在香港设立,并根据香港《社团条例》(第151章)规定,在香港警署注册。中华爱心基金会(CKF)在全球诸多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或联络部门。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中华爱心基金会(香港)北京代表处,国家民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国家民政部为登记管理机关。中华爱心基金会英文名:CHNA KIND FUND,缩写:CKF。 中华爱心基金会(CKF)还根据中国《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内地设立中华爱心基金会北京代表处(CKFBJ),其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国民政部,其业务主管机关是中国国家民委。 一方面,CKF设立在法制环境优良、国际化程度极高、地处大中华区域最方便中心位置的香港,使得CKF能够较好地发挥纯粹民间团体和独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的作用,能够便捷顺畅地与全世界华人交流、沟通,给爱心事业争取到极大的发展时空。另一方面,鉴于服务于中国内地的宗旨和实际上绝大部分业务机会也产生在中国内地的现实,CKF在中国北京设立代表机构。中国北京的代表机构接受中国国务院有关部委的管理,拥有雄厚的中国党政群团的支持背景资源,使得本会便于抓住适合目前中国国情的诸多工作机遇。总之,CKF享有“一国两制”政策下的双体制与多元化生命基因和成长元素,因而理应发展得快一点、贡献得大一些。 [编辑本段]中华爱心基金会-宗旨方针 中华爱心基金会 努力发掘、研究、弘扬优秀的“中华爱心文化”,激励、帮助世界华人在促进人类文明和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中,奉献爱心,建功立业。努力增进中国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支援中国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事业。努力加强台湾海峡两岸人民的友好往来,为中国和平统一大业做出应有贡献。中华爱心基金会工作方针即为,面向中国境外、海外,筹募资金;支援中国内地,扶贫济困;凝聚爱心,服务社会;奉行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编辑本段]中华爱心基金会-社团理念 中华爱心基金会 中华爱心基金会实行会员制,分设若干专业委员会,建立专项基金,透过实施一系列高品位的特色项目,竭诚为社会服务,至诚追求“大爱无涯”的崇高理念。爱心超越国度、种族、阶层、信仰,成为人类文明的永恒主题。爱心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人类,爱和平,爱自然,爱生活……爱中华。爱的领地如此广袤,爱的境界如此高远,爱的意义如此重大。爱心是公益事业的内核;爱心是慈善行动的基础.CKF透过开展相关系列活动,鼎力发掘、研究、弘扬优秀的“中华爱心文化”,从而激励、帮助世界华人在促进人类文明和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中,再接再励地奉献爱心,永无休止地建功立业。奉行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