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产品要素变更,何时向协会报备
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回二十三条 私募基金答运行期间,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一)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 (二)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 (三)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 (五)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回答: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具体事项请参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但目前产品重大事项变更除填报错误修正外,其他内容尚未上线,可先发邮件至中国基金业协会官方邮箱[email protected]出具具体说明。
❷ 私募基金管理人产品募集完成后向监管单位报备哪些资料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向中国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该公司型基金在作为基金履行备案手续同时,还需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
❸ 现在发行私募基金需要在证监局报备哪些材料
你问的应该是私募基金备案的问题,你可以看看专http://jingyan..com/article/d71306350d873913fdf4751f.html
网络讲的很仔细了。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