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证券投资信托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区别
简单说一下
1.主体不一样
信托的主体是信托公司,基金的主体是基金公司
2.形式不一样回
信托是以信托合答约为基础,信托公司自己或者委托其他管理人代为投资(代投的情况比较多,就是俗称的阳光私募)
基金则是基金契约为基础,基金公司自己投资,不委托其他人
3.门槛不一样
信托类的门槛很高,一般都是100W起步,并且不能大范围公开宣传,只能特定的小范围宣传和推介
基金的门槛很低,1000块起步,适合普通人群,可以大范围公开宣传和推介
基本上就这样了
⑵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怎么构成的
《基金法》颁布后,中国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监管规则,形成了以《基金法》为核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等为配套规则的基金法律体系,对基金业市场主体的准入标准、行为规则以及基金运作的关键业务环节进行了系统的规范。
(1)法律。
①《基金法》是基金行业的基本法。《基金法》在充分总结我国基金业实践经验,并借鉴境外成熟规则的基础上,系统规定基金运作的基本原则。同时,《基金法》还授权中国证监会根据《基金法》的原则制定一些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既有原则性,又有较强的操作性。
②《证券法》作为证券业的基本法,也是基金行业遵循的重要法律。《证券法》将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纳入《证券法》的规范范围。除上述规定外,基金作为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之一,要遵守《证券法》中的交易、清算、信息披露等一系列原则。
此外,基金活动涉及众多的民事法律关系,还需遵守其他一些法律的相关规定,如订立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代销协议,需要遵守《合同法》。与基金活动有关的其他重要法律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信托法》、《会计法》等。
(2)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
①《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标准及审批程序、公司重大变更事项审批程序、公司治理及经营原则、监督管理措施等内容。
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基金托管人资格条件、审批程序及监管要求。
③《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基金募集申请条件、审批程序、设立条件、基金申购与赎回原则、基金投资与收益分配原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程序、监管要求等内容。
④《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主要规范基金代销机构资格审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基本要求、基金销售费用、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及监督管理等内容。
⑤《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基金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
⑥《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程序、行为规范等内容。
此外,中国证监会根据行业发展的情况及监管需要,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如《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指引》等。
(3)自律性规范。自律性规范包括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公约》等。
健全有效的基金监管体系是基金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保证。经过几年的探索,目前已构建了分工明确、协调配合、高效有序的基金监管体系。中国证监会作为基金监管体系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担负着行政许可、政策研究、规则制定、组织指导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工作等重大职责,在基金监管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辖区内的从业机构进行日常监管;证券交易所对基金在交易所内的投资活动进行监管,负责交易所上市基金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基金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
你这个问题过大,不好说的很准确的。
⑶ 证券投资基金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有哪些
1,投资者直接承担的费用为认购或申购费,赎回费。一年内,这两项费用的总和为投资金额2-3%左右。
2.间接费用为基金的管理费,和托管费。是按日从基金中提的,一年1-2%不等。
⑷ 《新基金法》对证券投资基金范围和投资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一、扩大法律适用范围,私募证券基金首次入法
新基金法针对适用范围,通过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充分结合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市场运行实际情况,规定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新基金法。并通过设立第十章专章对其进行原则性规定。自此,以非公开募集资金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首次纳入法律监管的范围。
(一)采用合同法理论,体现意思自治原则
新基金法总则部分对非公开募集基金合同当事人基本权利义务的设定方式进行了规定,即“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不同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新基金法对非公开募集基金当事人基本权利义务的设定方式上更符合法理和现实需求。
不同于《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的表述,新基金法对基金财产债务承担的自治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基金合同依照本法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另外还规定非公开募集的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约定,由基金托管人之外的人管理。第三章中明确了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上述条款都表现出在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新基金法赋予基金合同当事人更多选择的权利。
(二)增加基金管理人组织形式,引入合伙企业
新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比现行基金法增加了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即合伙企业。新基金法增加了基金管理人的种类,将以合伙企业形式存在的基金管理人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了对合伙企业性质的基金管理人的规范和监管力度。
(三)规定合格投资者制度,严防非法集资
新基金法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确定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的限制性条款,并授权中国证监会对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进行规定。
这一制度的确立为保护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提供了法律防火墙,严格控制合格投资者的人数,有效地防止非公开募集基金违法乱集资,也预防了在基金证券投资过程中因投资不利而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的情形。
(四)取消事前注册,确立自律登记制度
新《基金法》排除了证监会在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准入环节上设置行政审批的障碍,明确规定了担任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只需要按照规定向基金行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报送基本情况。
登记制度豁免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向证监会的事前注册义务,减轻了其设立的成本,降低了设立的难度,通过加强协会自律管理,给予市场更多活力。新基金法用法律形式奠定了基金行业协会在行业的地位,为基金行业在自律管理下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将对行业发展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五)加重管理人义务,债务无限连带
新基金法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由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并在基金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上述规定,一方面扩大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选择范围,充分尊重了投资各方的意见,另一方面通过加重基金管理人的债务承担的义务,有效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六)私募股权基金应守法,违规投资证券适用本法
为了严防私募股权基金在实践中违反《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擅自投资于证券市场,发生监管套利行为,新基金法有针对性地对此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证券投资活动也适用本法。即掩藏在私募股权基金合法外表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活动为目的,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也明确地纳入了新基金法的规制范围内。
二、适度松绑行政管制,关联交易首度放开
(一)放松审核标准,提高申报门槛
新《基金法》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合规监管的负责人的选任或者改任,应当报证监会进行审核。
新《基金法》的这一规定明显提高了申报审核的标准,提高了进入证监会审核的门槛,放宽了公开募集基金对基金经理自行选聘的权力。
(二)放开法律禁止闸门,从业人员买卖证券成合法
新《基金法》引人关注的一点在于,确认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可以进行证券投资,而这极可能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产生侵害基金投资人利益的行为,而相关监管只需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且对上述人员的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则由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来进行,在制度设计层面是典型的自己监管自己。在外部监管层面只规定了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而备案的形式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基本上不具有监管的效力。
虽然新基金法针对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产生利益冲突后的解决进行了规定,要求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权利或者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但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在无底限的放宽监管力度的情况下难以得到实现。
(三)建立激励机制,员工持股计划首实施
新基金法增加了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这一规定针对基金从业人员想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共享证券投资收益的需求,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鼓励相关专业人士恪尽职守,取得长远收益,也是防范基金从业人员通过“老鼠仓”对自身进行利益输送的一种正面制度设计,但制度的实施效果还有待验证。
(四)促进市场繁荣,关联交易附条件放行
新基金法解除了现行基金法对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的禁止性规定,明确要求使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证监会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规定极大地促进了证券投资市场的积极性和流动性,但是如何保证在利益冲突时,基金管理人不会利用基金财产实施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如何使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落到实处,实际操作中对证监会的监管必然会带来压力和挑战。
三、提高风险控制监管力度,从业人员成防范重点
(一)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力度,禁止内幕交易
新《基金法》增加了禁止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所实施行为的类型,被禁止的行为包括侵占、挪用基金财产,禁止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禁止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对于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证监会还可以对该基金管理人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取消基金管理资格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经证监会批准,还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或者申请司法机关,对该基金管理人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阻止其出境,并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二)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特别义务,未勤勉尽责要负责
新《基金法》明确要求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对未能尽到勤勉尽责义务,致使基金管理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的,证监会可以责令更换。
(三)严控基金管理人股东,不得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新《基金法》增加了对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责任义务的相应规定,要求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向证监会及时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并明确规定不得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不得擅自干预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经营活动,不得要求基金管理人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利益,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四)明确基金托管人特别义务,未勤勉尽责要负责
新《基金法》规定了基金托管人不再具备法定条件、未能勤勉尽责或履行职责时存在重大失误的责任承担问题,证监会、银监会有权责令其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其行为严重影响所托管基金的稳健运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上述权力机关还可以限制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办理新的基金托管业务,或责令更换负有责任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保护基金投资人权益,加强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规定风险准备金制度,投资人损失有保底
新《基金法》规定了风险准备金制度及其适用条件,明确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从管理基金的报酬中计提风险准备金,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因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等原因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优先使用风险准备金予以赔偿。
(二)明确投资人知情权,可查私募财务信息
新《基金法》特别规定了投资人的知情权,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有权查阅基金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三)投资人常设权力机构,加强日常管理有法可依
新《基金法》加强了基金投资人对基金的日常管理,规定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设立日常机构,行使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请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的托管活动,提请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职权。
(四)加强投资人对基金监督,引入二次召集制度
新《基金法》规定,因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不足50%而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首次召集失败,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1/3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五、区分公募、私募和非法集资,私募符合标准的可转公募
(一)公募基金管理严,禁止未经注册变相募集
新《基金法》规定公开募集基金应当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基金,明确将公开募集基金定义为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200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基金形式。
(二)明确非公开募集基金内涵,私募投资基金被排除
新《基金法》对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对象进行了明确,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三)明确非法集资的形式,严禁宣传推介
新《基金法》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四)引入竞争机制,私募符合标准可转公募
新《基金法》允许专门从事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期限、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等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这相当于为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引入了更多竞争主体,一方面促进了公募基金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将更多符合公募基金管理条件的基金管理人纳入公开募集基金严格的监管体系中。
六、专章规定基金服务机构,细化责任分配
(一)基金服务机构首入法,纳入证监会监管范围
新《基金法》对基金服务机构实行注册或者备案制,规定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的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基金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向证监会申请注册或者备案,基金服务机构准入制度的具体规定则由法律明确授权证监会制定。
(二)明确各方法律责任,连带责任适用广泛
新《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投资顾问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可以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
另外,关于基金服务机构的连带赔偿责任,新基金法规定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委托,为有关基金业务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基金服务机构应勤勉尽责,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新《基金法》对基金服务机构的相关勤勉尽责义务和保密义务进行了规定,要求基金服务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建立应急等风险管理制度和灾难备份系统,不得泄露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运作相关的非公开信息。
七、提升基金行业协会地位,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
(一)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强制性入会,纳入证监会监管
基金行业协会是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新《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加入基金行业协会,该规定是强制性法律规定,而基金服务机构则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加入基金行业协会,也可以不加入。
新《基金法》还明确了向证监会备案基金行业协会章程的机制,将其纳入证监会的监管范围。
(二)基金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服务会员保护投资人
依据新《基金法》的规定,基金行业协会将发挥以下作用:
1、自律管理;
2、维护投资人利益;
3、开展行业服务。
⑸ 基金是一种什么样的金融产品
为了大家合伙出的资产的安全,不被基金公司这个牵头操作人偷着挪用,中国证监会规定,基金的资产不能放在基金公司手里,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只管交易操作,不能碰钱,记帐管钱的事要找一个擅长此事又信用高的人负责,这个角色当然非银行莫属。于是这些出资(就是基金资产)就放在银行,而建成一个专门帐户,由银行管帐记帐,称为基金托管。当然银行的劳务费(称基金托管费)也得从大家合伙的资产中按比例抽一点按年支付。所以,基金资产相对来说只有因那些高手操作不好而被亏损的风险,基本没有被偷挪走的风险。从法律角度说,即使基金管理公司倒闭甚至托管银行出事了,向它们追债的人都无权碰大家基金专户的资产,因此基金资产的安全是很有保障的。
如果这种公募基金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募集投资者结束后宣告成立(国家规定至少要达到1000个投资人和2亿元规模才能成立),就停止不再吸收其他的投资者了,并约定大伙谁也不能中途撤资退出,但以后到某年某月为止我们大家就算帐散伙分包袱,中途你想变现,只能自己找其他人卖出去,这就是封闭式基金。
如果这种公募基金在宣告成立后,仍然欢迎其他投资者随时出资入伙,同时也允许大家随时部分或全部地撤出自己的资金和应得的收益,这就是开放式基金。
不管是封闭式基金还是开放式基金,如果为了方便大家买卖转让,就找到交易所(证券市场)这个场所将基金挂牌出来,按市场价在投资者间自由交易,就是上市的基金。
现在我们再来读下面的基金的概念,就不太晕头了吧。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投资于证券的集合投资理财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一般是信誉卓著的银行),由基金管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资。基金投资人享受证券投资的收益,也承担因投资亏损而产生的风险。我国基金暂时都是契约型基金,是一种信托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1、 专家理财是基金投资的重要特色。基金管理公司配备的投资专家,一般都具有深厚的投资分析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科学的方法研究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组合投资,规避风险。相应地,每年基金管理公司会从基金资产中提取管理费,用于支付公司的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基金托管人也会从基金资产中提取托管费。此外,开放式基金持有人需要直接支付的有申购费、赎回费以及转换费。上市封闭式基金和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持有人在进行基金单位买卖时要支付交易佣金。
2、 组合投资,分散风险。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汇集众多中小投资者的资金,形成雄厚的实力,可以同时分散投资于很多种股票,分散了对个股集中投资的风险。
3、 方便投资,流动性强。证券投资基金最低投资量起点要求一般较低,可以满足小额投资者对于证券投资的需求,投资者可根据自身财力决定对基金的投资量。证券投资基金大多有较强的变现能力,使得投资者收回投资时非常便利。我国对百姓的基金投资收益还给予免税政策。
附带解释下证券基金有关的部分问题。
什么是基金的认购费和申购费?
就是你投资入伙时要交的费用,因为基金公司宣传吸收投资人的活动是要费不少钱的,这些费用自然不能他一家出,另外通过提高你入伙的成本,降低你入伙不久就想离开的欲望。
什么是基金的赎回费?
就是你撤回投资和收益是要交的费用,原因与上面类似。还有一条,就是有人撤资走的时候,为了还给你现金,基金可能不得不卖掉一些债券股票,这是对基金资产不利的动作,对其他不撤资的合伙人的利益有不良影响,所以让你留下点费用作补偿。
什么是基金的转换费?
就是同一家基金公司操作着多个基金,你持有其中一个基金,想把这个基金按同等资产数量换成该基金公司操作的另一种基金,应向基金公司交付转换的费用,原因也与上两条同理,主要为了提高你变动的成本,不愿让你频繁变动。
什么是基金交易佣金?
就是上市的基金在交易所市场转让时,为你提供交易服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向你收的劳务费。
证券投资基金为什么有那么多种?
这是因为不同的基金自己规定的主要投资方向和投资对象有区别。
股票型基金就是绝大部分资金都投在股票市场上的基金;
债券型基金就是绝大部分资金都投在债券市场上的基金;
混和型基金就是根据情况将部分资金投在股票上而另一部分资金投在债券上的基金(当然这种投资比例是可变化调整的),甚至根据事先的规定也可以部分投资在其他品种上;
货币市场基金就是全部资产只投在货币市场上的各类短期证券(风险很低但收益也低)的基金。
这些基金的投资风险由高到低的顺序大致是,股票型基金、混和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由于风险高低不同,所以投资者应根据自己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来选择风险水平适合自己的基金投资入伙,也可以通过低风险基金、中等风险基金和高风险基金都投资一部分的办法来分散风险和平衡收益水平,这种行为就叫作投资组合。
不同的基金在自己的名称上冠以什么“增长”、“价值”、“行业”、“蓝筹”、“小盘”、“周期”、“消费品”等等的字号,是将自己的主要投资策略风格标在名称上以便投资者一目了然,当然也不排除部分基金只是当初为了找个好名头切入点以便中国证监会容易批准成立。
上面讲的主要是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还有专门投资于房地产的房地产基金,专门投资于期货期权的期货和期权基金,专门投资于黄金市场的黄金基金,专门投资于实业的产业基金。这些基金对我们初涉基金投资的人来说投资机会不多,先搞通上面几种最常见的证券基金后再说。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股票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
股票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已有近400年的历史。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股份制和股票也适用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国家可通过控制多数股权的方式,用同样的资金控制更多的资源。目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绝大部分是国家控股公司。
股票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l)不可偿还性。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资者认购了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级市场卖给第三者。股票的转让只意味着公司股东的改变,并不减少公司资本。从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于公司存续的期限。
(2)参与性。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资意志和享有的经济利益,通常是通过行使股东参与权来实现的。
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大小,取决于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从实践中看,只要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达到左右决策结果所需的实际多数时,就能掌握公司的决策控制权。
(3)收益性。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从公司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的收益。股息或红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
股票的收益性,还表现在股票投资者可以获得价差收人或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通过低价买人和高价卖出股票,投资者可以赚取价差利润。以美国可口可乐公司股票为例。如果在1983年底投资1000美元买人该公司股票,到 1994年7月便能以 11 554美元的市场价格卖出,赚取10倍多的利润。在通货膨胀时,股票价格会随着公司原有资产重置价格上升而上涨,从而避免了资产贬值。股票通常被视为在高通货膨胀期间可优先选择的投资对象。
(4)流通性。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可交易性。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数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价对交易量的敏感程度来衡量。可流通股数越多,成交量越大,价格对成交量越不敏感(价格不会随着成交量一同变化),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股票的流通,使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卖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现金。通过股票的流通和股价的变动,可以看出人们对于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和盈利潜力的判断。
那些在流通市场上吸引大量投资者、股价不断上涨的行业和公司,可以通过增发股票,不断吸收大量资本进人生产经营活动,收到了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
(5)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股票在交易市场上作为交易对象,同商品一样,有自己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价格。由于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资者遭受损失。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风险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例如,称雄于世界计算机产业的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当其业绩不凡时,每股价格曾高达170美元,但在其地位遭到挑战,出现经营失策而招致亏损时,股价又下跌到40美元。如果不合时机地在高价位买进该股,就会导致严重损失
股票基本名词概念
⑹ 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的监管主要包括有哪些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的监管部门是证监会。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主要内容有:
(一)将《销售办法》明确为对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业务的管理规范。
(二)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实行注册制,同时将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注册、基金销售机构持续动态监管等事项的实施主体调整为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不再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分支机构(网点)信息。
(三)扩大基金销售机构类型,推进期货公司、保险机构等参与基金销售业务,就其参与基金销售业务的准入条件和监管要求进行明确。
(四)对各类基金销售机构具有符合资质要求人员的数量进行明确,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0人,城商行、农商行以及期货公司等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0人,独立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保险经纪公司以及保险代理公司等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此外,各基金销售机构还需满足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应有一名以上人员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质的要求。
(五)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机构因受到行政处罚而被限制申请资格的判断标准进行调整,将其所受行政处罚区分为"重大处罚"和"一般处罚",对限制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范围限定于"重大处罚"。具体执行中,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机构所受行政处罚的"重大处罚"与"一般处罚"区分标准和实施程序为:首先依据做出处罚部门区分标准来执行;其次,若做出处罚部门无明确标准对其性质进行区分的,由申请主体提请相关部门作出书面说明;最后,若做出处罚部门既无明确标准又不做出书面说明的,则可由律师依据相关法律原则出具法律意见,就申请主体所受处罚是否属于"重大处罚"做出判断说明。
(六)将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没有挪用客户资产/保证金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的时间要求由原先的2年提高到3年。
(七)取消对独立销售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名称、组织机构等方面的限制要求,以适应其拓展业务范围参与其他金融产品销售的需求。
(八)取消只有基金销售机构总部方可与基金管理人签订销售协议的限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基金销售机构分支机构与基金管理人签订销售协议并办理基金的销售业务。
(九)取消基金销售人员未经基金销售机构聘任不得从事基金销售活动的要求,为下一步保险机构经纪人参与基金销售业务预留政策空间。
(十)进一步加强对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等在业务开展过程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⑺ 证券投资基金在募集发行时,存在有描述预期收益的宣传方式是否合法
首先,业绩比较基准是基金合同或者说基金契约的规定,但是没达到这个线也违反合同,因为回这是一个目标答线。
其次,如果基金合同或者契约与在银行发售的时候业绩比较基准不一致,那构成违规。同时,按照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基金过往业绩的,应当同时登载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再次,基金宣传“预期收益率”是违规的。
⑻ 基金的市场营销策略
为了发展我们证券公司购买基金的客户,争取达到每个在我们公司开户的人都同时开立基金的帐户,扩大基金市场中客户占有份额,发展潜在客户。我们公司将通过一系列的营销策略,整合产品营销和关系营销,将基金推上我们公司的主打发展力量,同时给我们公司树立起品牌文化形象,打造稳健的、专业的、诚信的、有远见的、负责的、智慧的、伙伴关系的企业形象。
一、策划目的:
本次策划主要针对基金产品展开营销,其主要目的在于增加我们公司的经济效益,扩大基金市场中客户占有份额,同时建立企业内部文化及品牌形象,发展潜在客户。
我们将对自身基金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的同时,对公司内部专业人员的专业性水平,服务性水平进行提高,你满足广大投资者的不同需求。
二、营销环境分析:
(一)、宏观环境分析:
1、中国资本市场已经告别了暴利与投机时代,即将进入健康的投资时代;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监管力量的加强,为证券公司的运作创造出良好 的外部环境,并推动基金业的迅速发展。
2、随着基金规模日益扩大,对市场的影响也日益重要,逐渐成为证券市场 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的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稳定器,发展机构投 资者正是我国目前的政策选择。数据显示,目前受中国证监会监管的证券投资基 金市值总和已接近800亿元,相当于沪、深两市流通市值的7%左右。 3、证券投资基金是理想的个人理财工具,收益率较高,而个人投资者在收
集信息、把握行情及资金实力等方面有先天劣势,自我保护能力不足,这决定了 他们的投资结果必然是亏多赢少,这是多年来的实践所证明了的。所以,越来越 多的人选择在证券公司开立基金账户。
4、基金品种的日益多样化,投资风格的逐渐凸现,为证券公司带来了越来
越大的代销空间。从1998年第一批以平衡型为主的基金发展至今,已出现成长 型、价值型、复合型等不同风格类型的基金,尤其是随着开放式基金的逐步推出, 基金风格类型更为鲜明,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方位的投资选择。
5、面对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竞争格局,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广泛的对外合作, 学习先进的管理与技术经验,推动基金产品与运营的创新为中国加入国际金融市 场竞争奠定了基础。作为基金代销机构的证券公司,选择证券投资基金已是大势 所趋。
(二)、基金产品SWOT分析:
1、优势:
(1)、基金自身的投资优势
我们在网上做了这样一个调查:“您愿意投资股票还是基金“,调查结果显示,53%的人选择投资基金,充分说明了基金在人们心目中所占的比重。从基金自身的投资优势出发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选择投资基金。
①专家理财:基金投资的最大特点就是专家理财,也就是说基民在投资基金时是不需要像股票投资者那样必须整天关注着大盘在走势。
②组合投资,分散风险: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汇集众多中小投资者的资金,形成雄厚的实力,可以同时投资于很多种股票,分散了对个股集中投资的风险。
③方便投资,流动性强:证券投资基金最低投资量起点要求一般较低,可以满足小额投资者对于证券投资的需求,投资者可根据自身财力决定对基金的投资量。证券投资基金大多有较强的变现能力,使得投资者收回投资时非常便利。我国对百姓的基金投资收益还给予免税政策。
(2)、与股票相比的投资优势。
①基金在节税方面的优势
买卖股票要缴印花税,而国家对基金的个人投资者给予了税收优惠。一是个人买卖基金份额暂免征收印花税;二是个人买卖基金份额的差价收入以及基金分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基金分红免税,股票分红要交10%的所得税。
②通常基金风险小于股票
股票可能连续跌停,想卖都卖不掉,而基金一天下跌2%就是非常罕见的了。因为一只基金往往持有数十只股票,一只股票跌得再多,也不会对基金净值造成灭顶之灾。
由于发行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股票的市场价格波动也比较剧烈,所以股票投资的风险更高。只是那些资金较多、有时间做研究分析,并能及时取得相关信息的人才有较大的胜算。
相比之下,基金由专家进行理财,采取组合投资的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收益相对股票比较稳定,而且基金的变现也相对容易。对于大多数的中小投资者而言,通过购买基金委托专家操作是比较好的投资股票的方式。 ③基金的操作难度小于股票
基金净值的变动也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有比较充足的时间使得投资者参与和退出,操作的难度比较小,对其进行波段操作的成功概率高于股票投资。所以,人们常说基金投资白痴都可以做,只要会买入和卖出就可以了。而投资股票需要大量的投资知识,还要占用大量的时间。
事实表明,每一轮牛市行情来的时候,基金的净值都会有较强的增长表现,而且在市场上涨时不逊于大盘股指、下跌中又有相当的抗跌性。对于多数一般投资者而言,在行情来临的时候,参与股票投资的难度越来越大,很难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3)、与债券相比的投资优势
现在最常见的债券品种就是国券,由于国家保证还本付息,比较安全,从银行网点买卖国债的手续比较简便,变现比较容易,利息收益也不用缴税。一般来说,债券投资收益相对稳定,但与基金相比,收益还是低的。基金的投资对象包括股票和债券等,收益率一般高于国债,而且由于进行了比较充足的分散投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
另外,债券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缺点是,目前在银行销售的债券规模较少,不能满足居民投资的需要;升息过程中固定收益的国债由贬值风险;另外提前兑付要损失不少利息。此外,投资者投资的主动操作余地不大,收益率也比较低。
(4)、与外汇相比的投资优势
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只能进行实盘外汇买卖,还不能进行虚盘买卖。目前部分银行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已开展了个人外汇买卖业务,投资者可以按其报价买卖外汇,从中赚取买卖的差价。但与基金相比,外汇买卖的一些特点决定了它不及基金的普及度高:一是只有持有外汇的投资者才能进行交易;二是办理的城市及银行网点还不够多;三是对专业知识要求高,需要花较多的时间进行研究。大多数的懒人不仅懒得看外汇行情,甚至连外汇趋势分析都懒得去考虑。对于这类投资者而言,如果想找个投资的轻松途径,那么还是投资基金来得省事。
(5)、与贵金属、收藏品等投资品种相比的投资优势
金银及其他贵金属的供给有限,而需求存在上涨趋势,因此在较少时期内可以保值,但这些金属价格波动很大,而且不像基金那样,会产生差价收入和红利收益。 因为贵金属的价格一般随着生活费用的增长而增加,许多人认为拥有这种资产可以更好地克服通货膨胀。事实上通货膨胀时期贵金属的价格并不一定能够同步上涨。
拥有收藏品(例如邮票、钱币、艺术品和古董)的主要收益在于从收藏品中获得乐趣,很少有投资者将收藏品投资等同于现金、债券或股票。缺点是它需要很强的兴趣和专业知识,此外,即使收藏品价值很高,您也往往难以找到买主去兑现它的价值。
基金作为一种相对长期的投资工具,可以通过广泛投资于股票、债券等工具,获得较高的收益,而且投资的分散也使风险降低。流动性也比较好,尤其是开放式
基金,多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网点代销,从买卖程序上与存取款非常相似,变现比较容易。 不仅如此,基金投资是一种委托专家理财的形式,不需要很多的专业知识和时间,而且起点投资金额低,不像房地产、实业投资和部分收藏品等一般需要大笔资金才能投资。
2、劣势:
(1)、周期较长
一般投资基金不要象投资股票那样一天会上涨很多,操作上也不要指望快进快出,它是一个长期投资的品种,一般基金管理公司对于投资的品种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后进行行业的选择然后进行资金投入,并且是一种组合投资,只有耐心的等待才会获得稳健的收益,也就是投资基金需要更大的耐心,而不应频繁的操作。
(2)、巨额赎回风险
投资市场有时跟风思想非常严重,当市场下跌时,一些投资者心理影响非常之大。有时会盲目的跟风操作,这时对基金也会产生比较大的赎回,如果这种情况发生的比较统一,那就会出现发行开放式基金的挤兑现象,这样可能造成无法正常的赎回,当你可以办理赎回时,你的帐面已经下跌很多了,同时这种情况出现也会打乱基金投资所预想的布局,也就不能保证预期收益。
(3)、赢利较慢
在有大行情的市场时,例如97年九月以来的市场出现过一博火爆的行情,如果你选择了好的股票,上涨的幅度可能达到翻十倍,而这在投资基金是不可能的。
(4)、下跌的市场,基金也一样跌
买基金比买股票投资风险小一点,但在熊市里面,基金也会同样的下跌,并且跌也不会很小,所以千万不要认为投资基金没有风险。我们在投资基金时为自己做足承担风险的精神准备是必须的,并做一番研究,确定自己可以承受多大的风险,来投资与之相应的基金产品。值得一提的是,风险与收益是成正比例的,高风险往往蕴涵着高收益,高收益背后往往隐藏着高风险。
3、威胁:
国家统计局公布了4月份的主要宏观经济数据,CPI较上年同期下降1.5%,连续第三个月下降;PPI较上年同期下降6.6%,连续第五个月下降。双双为负的经济数据让市场担心国内经济的回暖趋势仍不稳定。
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的需求变化以及大宗商品价格下降都是导致经济数据负增长的重要因素。不过,虽然4月份CPI、PPI继续为负数,但从环比趋势看,物价已经结束深幅下滑。而且,世界范围内充足的流动性也决定了资产、资源价格的低位状况不可持续。 另一方面,我们注意到,去年四季度以来国家实施的一系列积极的宏观政策对于经济的拉动作用比较明显,公司利润回升的速度比其之前预期得要快。总的来看,公司盈利状况基本上遵循了一个季度好于一个季度的规律。考虑到去年前三季度的基数太高,尤其是去年3月份和4月份是全年CPI和PPI涨幅的最高点,因此我们认为环比数据更能体现真实的经济水平。根据测算,4月份真实的CPI和PPI环比其实是分别增长了2%和0.2%,这说明,目前的数据情况是正常的,最坏的时候已经过去,剩下大片的市场机会。
4、机会:
近期国内经济数据转好,部分行业复苏迹象明显,4月底以来股市仍然延续强劲上扬态势。股市的回暖使得基金赚钱效应再度凸显,基金开户数自牛年以来也不断走高。上周,沪深两市基金开户数攀升至43953户,这一数据也创下了45周以来新高,也是自2008年3月底以来基金开户数最大的一周。 分析人士指出,基金开户数历来是基金资金最为关键的支持数据之一,尽管该项数字包含的是前一周的情况,但是基金开户数的走高也明显会给市场带来信心。一旦开户数大幅增加,将会对之后两到三个月的资金供应带来明显信心。 其次,基金新增开户数逐步放大也与春节过后偏股型基金密集发行有一定关系。据统计,近期在发基金已经达到16只,其中,偏股型基金达到了11只,占比近7成。从近期偏股型基金发行来看,指数型基金单日发行重现近亿元的销售量,其余几只同期发行的股票型基金也取得了日均上千万元的销售量,个别股票型基金甚至发行首日就取得了2亿元以上的销售量。5月12日出台的经济数据,再次使得机构投资者的通胀预期升温。这时,我们要把握好波段性的机会,获取一些适当的回报和收益。其三,基民们大多已有长期投资的理念,以理财的心态来投资基金。他们开始相信,从长期来看,基金投资仍然能够取得不错的投资回报。并且开始采取组合投资基金的方式,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取合理的收益。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大好的的机会。
(三)、竞争企业分析
1、同行业竞争激烈
经纪业务的集中度虽然在近几年持续提高,不过市场依然分散,经纪服务差异化不足,再加上成交量萎缩,佣金战从未停止。据统计,前十家券商营业部数量合计达到1298家,占全部券商营业部总数的37.9%。就交易量而言,2008年经纪业务排名前5家和前10家的合计市场份额分别达32.78%和52.56%,虽然较2007年分别上升3.80和1.06个百分点,不过仍有必要进一步提高。 相对而言,投行业务的市场则集中度较高,大型优质券商在品牌和综合实力方面显示出较强的竞争优势。2008年共有78家企业进行IPO,排名前10的券商合计承销家数占比达56.4%,承销金额占比达85.8%。
2、证券公司代销,
与非证券金融机构的比较,证券行业面临着来自银行、基金等其它非证券金融机构的竞争。
(1) 证券公司代销:优点是证券公司一般都代销大多数基金公司产品, 可选择面较广泛,证券公司客户经理具备专业投资能力,能够提供良好分析建议,通过证券公司网上交易、电话委托可以实现基金的各种交易手续;资金存取通过银证转账进行,可以将证券、基金等多种产品结合在一个账户管理;缺点是证券公司网点较银行网点少,首次办理业务需要到证券公司网点。公司的客户资源和渠道相较于银行明显不足,营业部目前所能销售的理财产品有限,对此,我们可以通过加强与银行的合作,达到共赢的目的。其次,公司在中期票据承销上还受到限制,短期融资券承销方面也落后于银行。
(2)银行网点代销:优点是银行网点众多,投资者存取款方便;缺点是 每个银行网点代销的基金公司产品有限,一般以新基金为主;投资者办理手续需要往返网点。
(3)基金公司直销中心:优点是可以通过网上交易实现开户、认(申)
购、赎回等手续办理,享受交易手续费优惠,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缺点是客户需要购买多家基金公司产品的时候需要在多家基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投资管理比较复杂。另外,需要投资者有相应设备和上网条件,具备较强网络知识和运用能力。
3、中国证券公司行业竞争特色
由于资本市场发展阶段及监管的限制,中国证券公司整体差异化仍显不足。但部分证券公司由于股东背景、业务模式、发展道路和企业文化的差异,也展现了不同的经营特色,并且在努力打造着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业务结构较为均衡、多元化发展的券商,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相对较强。经纪业务仍将是国内券商主要收入来源。国内综合实力居前的中信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等,均在经纪业务领域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而以投行业务为主的券商,如中金公司、中银国际等,由于投行通道业务在较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变化,综合竞争力受到削弱。
(四)、企业形象分析:
相对于同行业竞争者来说,我们公司存在着很大的优势,我们公司地处杭州市中心的繁华地带,规模不小,基金经理都是经过专业的培训,拥有专业的知识。我们现在对于公司内部管理上的,就是要进行一次全方位的管理体系,优胜劣汰,培养一批实力雄厚的储备人员,塑造出青年的形象,永远年轻的活在投资者的心中。我们的广告语是:“因您而变,专注你所关注”。 相对于金融市场来说,证券公司拥有其自身的企业形象。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体现了一切以证券为对象的交易关系的总和。证券市场按品种结构分,主要有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等。我们讲的主要是基金市场中,证券公司给投资者的感觉就是拥有相当专业的专业知识。而每个企业都有属于其自身的企业文化形象、信誉和服务质量。我们公司的话属于信用额度一般,服务一般,我们的目标是进入证券公司排行前50名。
(五)、投资者分析:
调查显示,49.9%的人可用于投资基金的资金数量为5万元以下。所以我们的主要目标消费者就定位为工薪阶层及年轻白领一族。我们都知道,对于工薪阶层或年轻白领来说,更加适合通过证券公司网点来实现一站式管理,通过一个账户实现多重投资产品的管理,利用网上交易或者电话委托进行操作,辅助以证券公司的专业化建议来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水平。 对于有较强专业能力(能对基金产品分析、能上网办理业务)的投资者来说,我们采取便捷的政策进行吸引。毕竟每个投资者不可能专业于投资,否则自己怎么不去当基金经理呢?
对于年纪稍大的中老年基金投资者来说,依靠证券公司客户经理的建议通过柜台等方式选择合适的基金购买是最合适的,这部分投资者的话,求的就是一个稳定和方便,投资的金额不会过于风险,对于这部分投资者,我们采取品牌效应政策,建立公司自己的品牌形象,吸引潜在客户,抓住投资者的从众心理和关系心理。
而对于中国基民投资者来说,最大的特征就是从众心理,投资者认为基金是一种新“储蓄”,随着基金投资者的逐渐增加,投资者已经学会了更加理性的去投资,我们必须要加强自身的专业素质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三、市场面临的问题分析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对本基金资产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 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同时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基金投资于股票和债券, 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基金投资收益变 化。
5、购买力风险:基金投资的目的是使基金资产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 胀,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信用风险
基金在交易过程有可能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 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都会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三)流动性风险
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巨额赎回可 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四)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可能因基金经理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等判断有误、获取的信息不全等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基金经理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 管理技术等对基金收益水平存在很大影响。
(五)操作或技术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 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 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等等。
(六)合规性风险
基金在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投资违反 法规及基金契约有关规定的风险。
(七)其他风险
像雪灾、汶川大地震、猪流感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 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再者,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 商违约、托管行违约等超出基金经理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也可能导致 基金或者基金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害。 四、市场机会分析: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国内潜在的巨大投资需求亟待激活。而在当前银行利率低,股市风险大,国债少的情况下,通过基金专业投资理财的理念已经被老百姓了解并快速接受基金。基金市场销售竞争日益增大,基金投资的财富效应日益显现基金规模迅速扩大,基金资产净值快速增长,基金账户开户数持续增长,广大投资者投资基金的热情高涨。不管从市场还是投资者去分析,机会无处不在。
五、营销策划达到的目标
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基金持有人能够成为我们公司的忠实客户,分享我们公司的经营成果,保证基金规模的稳定性。同时建立企业文化,塑造品牌形象,发展潜在客户。
六、营销策略:
(一)、产品策略:
针对不同投资者类型推出不同类别的基金,定位和细分市场一个都不能少。
1、产品定位策略
调查显示,57.5%的人愿意选择投资开放式基金,33.8%的人愿意投资封闭式基金。所以我们把我们这次营销策划的产品定位为开放式基金。
目前,开放式基金已成为国际基金市场的主流品种,美国、英国、我国香港和台湾的基金市场均有90%以上是开放式基金。相对于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在激励约束机制、流动性、透明度和投资便利程度等方面都具有较大的优势:
(1)、 市场选择性强
。 基金业绩优良,投资者购买基金的资金流入会导致基金资产增加。而基金如果经营不善,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的方式撤出资金,导致基金资产减少。由于规模较大的基金的整体运营成本并不比小规模基金的成本高,使得大规模的基金业绩更好,愿买它的人更多,规模也就更大。这种优胜劣汰的机制对基金管理人形成了直接的激励约束,充分体现良好的市场选择;
(2)、 流动性好。
基金管理人必须保持基金资产充分的流动性,以应付可能出现的赎回,而不会集中持有大量难以变现的资产,减少了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3)、 透明度高。
随履行必备的信息披露外,开放式基金一般每日公布资产净值,随时准确地体现出基金经理在市场上运作、驾驭资金的能力,对于能力、资金、经验均不足的小投资者有特别的吸引力;
(4)、 便于投资。
投资者可随时在各销售场所申购、赎回基金,十分便利。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又促使基金管理人更加注重诚信、声誉,强调中长期、稳定、绩优的投资策略以及优良的客户服务。 作为一个金融创新品种,开放式基金的推出,能更好地调动投资者的投资热情,而且销售渠道包括银行网络,能够吸引部分新增储蓄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改善投资者结构,起到稳定和发展市场的作用。
开放式基金营销的核心可以归纳为五个基本要素:客户、产品、价格、渠道与促销。客户即为开放式基金的购买者;产品指各种开放式基金;价格特指购买和赎回开放式基金时需由基金购买者承担的各项费用;渠道包括营销路径设计、网点设置和中间商选择等;促销则包括形象定位、广告、招商、公共关系、宣传报导及公益活动等。
用一句话来概括,开放式基金营销的核心就是要以适当的价格(费率)、适当的促销方式、通过适当的路径和网点,适时地把适当的产品及衍生的服务提供给适当的投资者,在满足顾客需求的同时,使开放市基金的规模逐步扩大,并保持相对稳定
⑼ 证券从业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的区别
基金从业资格证和证来券从业资格源证区别:
考试科目的不同:入门资格考试科目设定两门,名称分别为《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包含《基金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职业方向不同:证券资格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是进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基金销售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基金销售活动所必需的法律法规、金融、财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根据有关规定取得协会认可的证券从业资格。
考试类别不同: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测试划分为一般从业资格考试、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和管理类资格考试三种类别;基金从业考试分成三个科目,科目一是基金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二是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科目三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⑽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怎么加入
中国证复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制“协会”)成立于2012年6月6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家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是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加入协会,基金服务机构可以加入协会。
协会主要职责包括: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证券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推动行业创新,开展行业宣传和投资人教育活动;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