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投资私募基金打钱打到哪所谓的公众银行卡号是什么。请详细解答。不要网上复制。
私募基金的话来应该是打自到个人银行的账户上的,公众银行卡号一般的企业是没有的。你也可以去银行客服查询,看有没有这家企业就可以了。 一般的企业都是说和银行有合作,银行会监督这笔资金,专款专用,等等。。 希望对你有帮助。
B. 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应当遵循什么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中大网校证券从业为您解答:
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C. 微信公众平台的私募基金安全吗
搞清楚你所投私募基金的投资门槛私,下限100万起,即是准入门槛。但是依据产品的不版同,其准入门槛可能有权所差异,一般只会比100万高,绝不会低于100万。
搞清楚投资中费用相关问题,私募基金的费用,通常分为认购费、赎回费、固定管理费及浮动管理费。业内虽有着基本的收费比例,但是,依据所签合同的不同,费用上有所差异,这点需要你自己好好看合同。
因为私募基金不能公开推广,选择其他平台推广也很正常,重要要具体协议和投向项目标的。
投资目标是什么?
投资周期有多长?
风险承受程度有多大?
基金经理从业经历和过往业绩?
怎么把控项目风险? 等等,这些都是要注意的。
D. 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有什么区别
私募基金来与公募基源金区别如下:
1、募集的对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的投资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
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资金是通过公开发售的方式进行的,而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这是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区别。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较强的保密性。
4.投资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资限制完全由协议约定。
5.业绩报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收取管理费。而私募基金则收取业绩报酬,一般不收管理费。对公募基金来说,业绩仅仅是排名时的荣誉,而对私募基金来说,业绩则是报酬的基础。
6.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除了一些基本的制度差别以外,在投资理念、机制、风险承担上都有较大的差别。
E.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可以向公众对象宣传和推介私募投资基金吗
不可以,私募基金是向特定人群不公开募集资金。
F. 什么是私募公司
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在发行证券时,可以选择不同的投资者作为发行对专象,由此,可以将证券发行分属为公募和私募两种形式。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
G. 私募基金和非法吸取公众存款的区别是什么
私募基金顾名思义,是与“公募”相对应的,公募基金即我们生活中常见到的开放式专或封闭式基属金,面对大众公开募集资金,国内的入门起点一般是1000元或1万元等。而私募属于“富人”基金,入门的起点都比较高,国内的起点一般为50万、100万甚至更高,基金持有人一般不超过200人,大型的私募往往通过信托公司募集,一般投资者很难加入其中。但总是躲在幕后的私募基金机构无疑是投资理财市场最耀眼的明星,其投资业绩普遍都高于基金。基金、券商集合理财等与之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相比,私募基金有固定的其资金来源,私募基金都是合法的组织形式,如公司、有限合伙公司等,而非常吸收公众存款则是非法集资,是没有法律保障的。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2010年1月26日
H. 对于初次基金投资的人,关注哪些微信公众号会有用
关注你投资的基金公司的公众号就可以了
I. 个人怎样合法募集资金
个人合法募集资金的方式目前主要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53号)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法合规的募集和运作说明如下: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只能以私募方式(非公开方式)向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特定对象募集,投资者以机构投资者和合格的自然人投资者构成。
(二)募集资金仅面向特定对象,不得通过媒体(包括本企业网站)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传单、发送手机短信或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及其他变相公开方式(包括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对象进行推介。
(三)资本募集人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承诺固定回报。
(四)单个出资人出资金额必须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人应当以自有资金货币出资,且不得接受多个投资者委托认缴股权投资基金资本。
(9)公众投资基金扩展阅读: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才能构成犯罪。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发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 第三条也对此予以规定。
J. 创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吸收公众存款向企业放贷算不算违规呢
“以给固定回报的方式向企业和个人融资,然后以收取高额利息的方式向企业放贷”这是触犯法律的,会被定性为非法集资,是触犯刑法的。
非法集资罪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例子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一般比较容易理解和识别。如某房地产公司因资金紧张,以宣称将给与高额利息或其他回报的方式直接向公众借款,就属于比较典型的非法吸收存款行为。而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由于其形式多样,并且经常花样翻新,有意逃避法律的制裁,因此相对较难以被识别。如以发展会员、特许加盟店、专卖店、代理店等为名,许诺以高额回报,非法吸收资金;以出售返租产权式商铺的名义,宣称低风险高回报,非法吸收资金;以支持生态环保、发展绿色产业、植树造林等为幌子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等。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需要我们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法律特征来加以识别。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才能构成犯罪。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制定发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