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场内基金,场外基金
场内基金合场外基金的区别:
1、交易方式不同:一般基金场内交回易是痛过证答券账户类进行场内交易。而场外基金的方式则是可以通过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多个渠道进行申购。
2、交易对象不同:场内交易的是封基和上市型开基,不可以做定投,也不可以进行转换。而场外交易不仅可以做定投,进行转换,还可以购买全部的开放式基金,其中包括LOF基金和部分ETF基金。
3、交易费率不同:场内买入或卖出单向交易费率最高不会超过0.3%,而场外申购费率在0.6%~1.5%之间,同时赎回费率大多数为0.5%。
4、交易价格不同:场内交易的方式是按股票交易,根据市场实时交易,根据交易的时间,价格也会随之变化。而场外交易则是未知价,以净值为价格进行交易,每天更新一次净值。
5、分红方式不同:场内购买基金的分红方式只限于现金分红,而场外购买基金的分红方式分为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
2.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 适用于场内基金么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行为,确保基金和相关产品销售的适用性,加强投资者教育,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基金销售机构,是指依法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和赎回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基金销售适用性是指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注重根据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
第四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做好销售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基金销售行为的管理,降低因销售过程中产品错配而导致的基金投资人投诉风险。
第五条基金销售机构使用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应当支持基金销售适用性在基金销售中的运用。
第二章基金销售适用性的实施原则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遵守以下实施基金销售适用性的基本原则:
(一)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当基金销售机构或基金销售人员的利益与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障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二)全面性原则。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将基金销售适用性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基金销售适用性贯穿于基金销售的各个业务环节,对基金管理人(或产品发起人,下同)、基金产品(或基金相关产品,下同)和基金投资人都要了解并做出全面的评价。
(三)客观性原则。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方法,设置必要的标准和流程,保证基金销售适用性的实施。对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的调查和评价,应当做到客观准确,并作为基金销售人员向基金投资人推介合适基金产品的重要依据。
(四)及时性原则。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和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第七条基金销售机构建立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的方式和方法;
(二)对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行设置、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的方式或方法;
(三)对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的方式和方法;
(四)对基金投资人投资基金产品提出匹配建议的方法。
第三章审慎调查
第八条基金代销机构选择代销基金产品,应当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并做出评价;基金管理人在选择基金代销机构时,为确保基金销售适用性的贯彻实施,应当对基金代销机构进行审慎调查。
第九条基金代销机构通过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了解基金管理人的诚信状况、经营管理能力、投资管理能力和内部控制情况,并可将调查结果作为是否代销该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产品或代销后是否向基金投资人推介该基金管理人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基金代销机构进行审慎调查,了解基金代销机构的内部控制情况、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账户管理制度、销售人员能力和持续营销能力,并可将调查结果作为选择基金代销机构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开展审慎调查应当优先根据被调查方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接受被调查方提供的非公开信息使用的,必须对信息的适当性实施尽职甄别。
第四章基金产品风险评价
第十二条对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可以由基金销售机构的特定部门完成,也可以由第三方的基金评级与评价机构提供。
第十三条基金产品风险评价结果应当作为基金销售机构向基金投资人推介基金产品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基金产品风险评价以基金产品风险等级来具体反映,基金产品风险应当至少包括以下三个等级:
(一)低风险等级。
(二)中风险等级。
(三)高风险等级。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前款所列等级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风险细分。
第十五条基金产品风险评价应当至少依据以下四个因素: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所明示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二)基金的历史规模和持仓比例;
(三)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基金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
(四)基金成立以来有无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六条基金销售机构所使用的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及其说明应当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七条基金产品风险评价的结果应当定期更新,过往的评价结果应当作为历史记录保存。
第五章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和评价
第十八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完善基金投资人身份认证程序,核实基金投资人身份的合法合规,履行反洗钱法律义务。
第十九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基金投资人调查制度,制定科学完整的调查方法,规定清晰合理的作业流程,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
第二十条基金投资人调查应以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类型来具体反映,应当至少包括以下三个类型:
(一)保守型;
(二)稳健型;
(三)积极型。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前款所列类型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细分。
第二十一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在基金投资人首次开立基金账户时或首次购买基金产品前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
对已经购买了基金产品的基金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通过追溯调查评价该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二十二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采用当面、信函、网上或对已有的客户信息进行分析等方式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
对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价结果应当以书面或电子的方式及时反馈给基金投资人。
第二十三条对基金投资人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调查,应当至少了解基金投资人的以下情况:
(一)投资目的;
(二)预期投资期间;
(三)期望回报;
(四)投资经验;
(五)短期风险承受水平;
(六)长期风险承受水平。
第二十四条采用问卷等进行调查的,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制定统一的问卷格式,同时应当在问卷的显著位置提示基金投资人在基金购买过程中注意核对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的匹配情况。
第二十五条基金销售机构调查和评价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的方法说明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二十六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定期提示基金投资人更新其风险承受能力调查反馈,或通过对已有客户信息进行数据挖掘的方式进行评价的定期更新;过往的评价结果应当作为历史记录保存。
第六章基金销售适用性的实施保障
第二十七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通过内部控制保障基金销售适用性在基金销售各个业务环节的实施。
第二十八条基金销售机构总部应当负责制定和基金销售适用性相关的制度和程序,建立销售的基金产品池,在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中建设并维护和基金销售适用性相关的功能模块。
基金销售机构分支机构应当在总部的指导和管理下实施和基金销售适用性相关的制度和程序。
第二十九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就基金销售适用性的理论和实践对基金销售人员实行专题培训。
第三十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制定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匹配的方法,由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和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并作为基金销售人员向基金投资人推介合适基金产品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在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中加入基金投资人意愿声明内容,对于基金投资人主动认购或申购的基金超越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要求基金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基金的同时进行确认,并在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上记录基金投资人的确认信息。
第三十二条禁止基金销售机构违背基金投资人意愿向基金投资人强行销售与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对基金销售适用性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法对基金销售适用性的执行情况进行自律管理。
第三十四条拟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为期不超过一年的基金销售适用性全面推行计划,同时补充和完善基金代销资格业务申请材料中的有关内容。
第三十五条基金管理人和已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应当制定一至三年的基金销售适用性全面推行计划,在本指导意见实施后逐步达到各项要求。
第三十六条本指导意见自年月日起实施。
3.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买场内的ETF基金吗
相关法律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主要指基金经理、交易所工作人员、证券结算相关工作人员)不允许买卖股票等证券,但是好像债券没有具体说明,这也中国法律的漏洞啊,不知那些为官者在做一些什么事情。
同时,法律规定,证券从业人员允许买入共同基金,为什么说共同基金,暗的规定不能进入私募。只要是共同基金,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的都可以,不包括封闭式、LOF、ETF基金。不过,中国是一个贪官污史巨多的超级大国,执法相当不严。
公募持有者的利益很难得到合法保障,一对多利益输送就是一个例子,基金经理等一些不允许买股票的从业人员都在幕后买入股票。这也许是外国人享受不到的,也有可能是我们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3)员工可以投资场内基金吗扩展阅读:
结合了封闭式与开放式基金的优点
ETF与我们所熟悉的封闭式基金一样,可以小的“基金单位”形式在交易所买卖。与开放式基金类似,ETF允许投资者连续申购和赎回,但是ETF在赎回的时候,投资者拿到的不是现金,而是一篮子股票,同时要求达到一定规模后,才允许申购和赎回。
ETF与封闭式基金相比,相同点是都在交易所挂牌交易,就像股票一样挂牌上市,一天中可随时交易,不同点是:
①ETF透明度更高。由于投资者可以连续申购/赎回,要求基金管理人公布净值和投资组合的频率相应加快。
②由于有连续申购/赎回机制存在,ETF的净值与市价从理论上讲不会存在太大的折价/溢价。
ETF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相比,优点有两个:
一是ETF在交易所上市,一天中可以随时交易,具有交易的便利性。一般开放式基金每天只能开放一次,投资者每天只有一次交易机会(即申购赎回);
二是ETF赎回时是交付一篮子股票。
无需保留现金,方便管理人操作,可以提高基金投资的管理效率。开放式基金往往需要保留一定的现金应付赎回,当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常常迫使基金管理人不停调整投资组合,由此产生的税收和一些投资机会的损失都由那些没有要求赎回的长期投资者承担。
4. 怎样知道哪些基金可以场内交易
你在能看股票行情的软件上就能找到场内交易的开放式基金版,名称叫LOF基金。基金升值权的快慢是一样的,没什么不同。
基金,广义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我们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交易是以基金为买卖对象,自我承担风险收益而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通过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等。
5. 什么是场内基金场外基金
场内来基金合场外基金的区别源:
1、交易方式不同:一般基金场内交易是痛过证券账户类进行场内交易。而场外基金的方式则是可以通过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多个渠道进行申购。
2、交易对象不同:场内交易的是封基和上市型开基,不可以做定投,也不可以进行转换。而场外交易不仅可以做定投,进行转换,还可以购买全部的开放式基金,其中包括LOF基金和部分ETF基金。
3、交易费率不同:场内买入或卖出单向交易费率最高不会超过0.3%,而场外申购费率在0.6%~1.5%之间,同时赎回费率大多数为0.5%。
4、交易价格不同:场内交易的方式是按股票交易,根据市场实时交易,根据交易的时间,价格也会随之变化。而场外交易则是未知价,以净值为价格进行交易,每天更新一次净值。
5、分红方式不同:场内购买基金的分红方式只限于现金分红,而场外购买基金的分红方式分为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
6. 我样才能买场内基金可以吗
他们不代理----不可能。
ETF跟LOF基金的场内交易是在上交所和深交所挂牌版交易的。就跟股票一样权,不会说有个证券公司不能买卖哪个股票对吧。
我知道他的意思了,ETF跟LOF有另外一种场外申购的交易模式。这个不是每个证券公司都代理的。
但是我提醒你一句,ETF基金,场外申购的话,是你拿100万份基金净值等值的股票去换取份额,赎回的也是股票而不是现金,需要你自己把股票卖掉套现。
所以请尽量选取场内交易的模式。还有不明白的再问我。
7. 场内基金怎样交易
场内基金怎么交易?首先你要下载一个证券交易所,然后注册绑定银行卡号。就可以在里面交易了,像买卖股票一样交易。最少一手起步也就是100股。
8. 如何才能买到场内交易的基金。
场内交易又称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进行竞价交易的交易方式。简单一点讲,场内基金就是可以像买股票一样通过炒股软件下单买的基金,具体如下:
1、投资者要买卖某种证券,首先应找经纪人公司开设帐户。
2、投资者委托证券商买卖证券,签订开户契约,载明委托人的姓名、住址、年龄、职业、委托人与经纪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3、证券商随即通过他们在交易所内的代表人和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办理买进和卖出证券的一切事务。
4、成交后,由证券商于成交当天,通知委托人准备交割款项和证券。营业终了时,证券商按证券类别与交易所记录核对无误后,就委托成交的同种证券买卖双方就成交数额进行轧抵。将抵消后的差额与交易所办理清算交割手续,随后再与委托人按期办理交割。
买者付出现金取得证券,卖者交出证券取得现金。有些交割在买卖成交后立即完成,有些交割则是在成交后几天或几十天内完成。
(8)员工可以投资场内基金吗扩展阅读:
场内的基金买入更便捷、交易费用一般比在渠道申购基金要更便宜,也有一些特定的品种如分级基金A、B份额,ETF等等,近年还除了一些T+0品种,所以交易起来比场外基金要便捷得多。
基金的场内交易是在证券交易所,交易费率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场内交易买入后T+1可卖出,资金在T+1到账,卖出后可马上再买入。
场内交易日可理解成:为股票交易时间,即(周一至周五的)9:30-11:30,13:00至15:00。
9. 开放式基金能进行场内交易吗
LOF业务简介
(一)、业务简介
上市开放式基金(英文名称Listed Open-ended Funds,简称LOFs)是在现行开放式基金运作模式的基础上,增加深交所发售、申购、赎回和交易的渠道。其主要特点有:
1.基金的发售可以在深交所和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同时进行,深交所采用上网发行方式, 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沿用现行的柜台销售方式。
2.基金在深交所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深交所交易系统以撮合成交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也可以选择在深交所交易系统、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以当日收市后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3.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认购、申购、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结算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可通过证券营业部向深交所交易系统申报卖出或者赎回。卖出按股票交易方式以电子撮合价成交,赎回则按当日收市的基金份额净值成交。
4.利用跨系统转托管可以实现基金份额在场内与场外之间托管场所的变更。
基金代码由六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前两位均用"16"或"15"标识。
(二)、申报要素
1、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在我司各营业部均可申报认购。投资者在同一交易日内可以进行多次认购,每笔认购量必须为1000或其整数倍。
温馨提示:投资者可以通过我司使用我司热键、电话委托、网上交易的A股交易系统"买入"菜单办理认购业务。
认购费用认购时直接从投资者资金账户中收取。例如:投资者认购1000元基金通基金,认购费率为百分之一,认购时系统收取投资者金额为:1010元(即1000+1000*0.01)
2、上市开放式基金采取"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报,赎回以份额申报。场内申购申报单位为1元人民币,赎回申报单位为1份基金份额;场内赎回为固定赎回费率,不可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率。
温馨提示:LOF基金申购、赎回业务请使用我司使用我司各营业部热键委托的A股交易系统"LOF申购"、"LOF赎回"菜单办理。具体操作请咨询营业部人员。
LOF基金买卖业务可使用我司热键、电话委托、网上交易的A股交易系统"买日"、"卖出"菜单办理。
(三)、跨市场转托管业务
1、投资者托管在交易所场内的基金份额,无论是场内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均可以直接选择卖出或者赎回任何一种变现方式。
(1)基金募集期间认购的基金份额,在基金上市后,可以直接在二级市场以电子撮合价交易,也可选择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赎回;
(2)T日在场内申购的基金份额, T+2日可以通过场内卖出或者赎回;
(3)T日买入的基金份额, T+1日可以通过场内卖出或者赎回。
2、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认购、申购的LOFs份额只能赎回,不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卖出,如果投资者拟将该基金份额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卖出,可以先办理跨系统转托管,将基金份额转入深交所交易系统,之后再委托证券营业部卖出。
温馨提示:如果投资者办理LOF基金跨市场转托管业务转入我司深交所交易系统,我司席位号为236700。
3、LOF基金的转托管费用为:
场外转场内(基金柜台与交易所之间的转托管)免费
需通过交易所完成的转托管:场内转场外、场内转场内 30元(附:不论金额、当日笔数、基金种类,同一投资者同一天,从同一转出方到同一转入方只收单笔转托管费用)。
10. 货币基金可不可以场内投资
场内货币基金是指来可以在二级市场自上交易流通的货币基金,投资者可以使用证券交易所账户,进行货币基金的买卖交易和申购赎回,此处所说的“场内”是指二级市场,或者说证券交易市场。场内货币基金既可以享受传统货币基金的收益,又不失灵活,满足投资者账户内闲置资金的T 0交易需求,不影响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