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要如何投资房地产私募基金
房地产私募基金(或称:房地产股权投资基金)对所选定项目进行投资决策内时,要容充分考虑退出方式,以及如果不能按时退出,将采取何种措施保障资金能够安全收回。基金管理公司将根据项目的特点设计出安全的退出方式,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后执行。房地产私募基金退出方式一般包括以下五种:
(1)在资本市场出售股票:这种方式针对基金对拟上市房地产公司的投资。
(2)房地产投资项目清算:以股东身份参与投资某房地产项目,项目建成销售后,基金根据投资比例收回投资成本并分配利润。
(3)原股东承诺回购:基金在投资之初即和原股东签订协议,确定回购方式(譬如回购时间和回购价格),这是基金退出项目常见的一种形式。
(4)企业间兼并收购:在有收购意向的第三方和被投资企业股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基金实现退出。
(5)通过以上两种或多种方式组合的形式退出:譬如, 在约定期限内能够上市,则通过资本市场退出;期限内不能上市,则由原股东按照每年约定回报对基金所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
B.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什么一种模式
我国的房地产信托是在2002年7月信托业重新开展后逐渐发展起来的。此前,信托业经过多次大规模调整一直处于业务匮乏的困境。而此时房地产市场呈现旺盛的发展势头,处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大部分自有资金都较少,资金短缺是一个长期状态。而信托制度灵活性以及独特的财产隔离功能与权益重构功能,可以财产权模式、收益权模式以及优先购买权等模式进行金融创新,使其成为最佳融资方式之一。
两者结合,取得了双赢的结果。一方面,信托业借势发展壮大,分享房地产业较高的行业利润;另一方面,房企通过房地产信托计划的融资可以降低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并且募集资金灵活方便及资金利率可灵活调整。
自2002年开始的十四年间,房地产信托共经历了2003年和2008年两次黄金发展期。
据统计,2003年全年约有70亿资金通过信托方式进入房地产领域,房地产信托产品也正式走入投资者视线,并进入了平稳发展阶段。因为,2003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央行121号文件),对房地产开发链条中的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多个方面提高了信贷门槛。
比如:
1、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
2、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科目发放。
3、对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贷款为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收购土地的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4、对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执行20%的规定;对购买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应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
5、借款人申请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抵借比不得超过6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这些措施使得房地产企业从银行贷款的难度大大提高。不得不转向信托公司融资。由此房地产信托迎来第一个黄金发展期。
而自2007年3月央行首次加息,到12月央行连续加息六次,同时银监会出台了九条新规,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不含经济适用房)等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地产企业又陷入融资困境。房地产信托产品再次迎来发行高峰。
此后,伴随着房价的一路飙涨,房地产市场火热的房地产信托一路升温。
房地产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明显特征,它对经济发展的带动力很强,是关系国计民生、拉动经济增长、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重要支柱产业。同时它又是一个资本密集性的产业,其发展与金融业的支持密不可分,两个行业互相影响、互为依托。同时,房地产行业还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领域,对其又爱又恨,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也注定了房地产行业周期波动较为明显。
所以现在信托公司业务方向主要有几大块:
一、机会性抓取一线城市住宅地产项目,特别是中小开发商因资本实力不济退出市场带来的机会。
二、结合资产证券化业务,适当介入一线城市和重点二线城市办公楼项目。办公楼市场与住宅市场发展规律不完全相同,而且具有基础资产确定、现金流稳定和可测量等特点,是资产证券化的重要基础资产。
三、参与设立房地产并购基金。目前中国房地产业整体景气度下行,结构性库存高企,行业内普遍存在高杠杆问题,加之竞争加剧,优胜劣汰、行业整合和集中度提升将成为趋势,未来数年行业内蕴含大量并购机会。一方面信托公司可考虑与一线开发商、保险公司等合作设立机会性并购基金,在提供标的项目和并购融资方面发挥作用。另外也可与保险公司、国内外领先地产基金等长期资本合作,成立跨周期并购基金。
四、关注一线城市、重点二线城市中心老旧建筑改造项目。在成熟市场,通过整体收购、改造升级城市中心老旧建筑,并通过租赁、出售或者其他资本化运作方式实现获利退出是成熟的地产操作模式。目前中国的一二线城市也积存了大量的老旧建筑,如何盘活这块存量,考验着资产管理机构的专业、整体运营及资本运作能力。目前不少外资基金和一些国内资本已经开始进入该领域。
五、战略性关注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等体现消费升级和大健康领域的业务机会。
房地产信托具有非常市场化的定价模式,对于项目风险、市场流动性等诸多因素都能够反映其中,不过总体看,由于信托承接的房地产项目相对银行风险稍大,因而整体融资成本比较高,投资者所获得的收益率也高,信托公司所获得的报酬在2-3%,以及其他费用,整体融资成本相比于其他类型信托也是要稍微高一些,具体定价根据融资方信用水平而有所不同。
房地产信托运作的几大模式
1、房地产债权信托
房地产债权信托房地产债权信托主要是指房地产贷款信托,是将信托资金用于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类信托业务。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向房企发放贷款信托需要满足“四、三、二”条件:
四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成:
自有资本金投资比例达到30%
二级:
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
房地产债权信托主要关注点是信托到期本息回收问题,因而需要关注融资方偿债能力、融资项目可行性、抵质押物价值充足以及变现性等方面,通常设置抵质押、资金账户监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连带担保责任、本金分期归集计划等风险控制措施。(市面上绝大多数房地产信托属于此类型,信托公司直接以贷款的形式借给房地产企业)
房地产债权信托具有简单、易于操作的特点,同时也是与现行法律衔接最好、最常用的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不过,房地产债权信托对于放款条件要求较高,部分未达到要求的融资需求,无法满足,而且该类信托业务模式将提升房企财务杠杆,将压缩其后续融资空间。
2、房地产股权信托
房地产股权信托房地产股权信托主要是指信托资金用于获得房地产企业股权从而为其提供开发建设资金的一类信托业务。
股权获得方式:
受让原有股东股份
增资
出资新设项目公司
与债权信托相比,房地产股权信托并没有那么严格的合规要求,因而可以满足房地产企业拿地、四证不全时期的融资需求,股权融资也有利于美化房企财务报表,部分情况是作为过桥资金,待四证齐全后向银行申请开发贷,实现信托资金的退出。很多房地产股权信托是附有回购协议的,实际上是假股真债;还存在部分股权投资信托仅以少部分资金获得房企股权,其余大部分资金以股东借款名义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这实际上既降低了股权投资收益的不确定,也有效绕靠看房地产贷款信托的监管要求。
房地产股权信托重点关注最终能否到期退出,对于负有回购协议的,这就需要关注回购人是否能够履行回购义务。同时,由于参股房企,信托公司也需要履行股东权利义务,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这有利于维护自身利益。从房地产股权信托风险控制手段,第一一般采用采用结构化设计,通过次级受益权部分提升优先级投资人的投资安全性;除已拥有股份的剩余股份提供质押,从而全面掌控房企公司运作;全面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掌握财务、公章等各类印章和网银密钥,部分情况下还将聘请外部公司监督融资项目建设;融资项目抵押等;违约时的资产处置权利等
3、房地产财产权信托
房地产财产权信托是指以房企所有拥有的各类财产权或者以个人拥有的房地产作为信托财产而开展的一类信托业务。
(一)房企作为委托人的财产权信托
以房企所有拥有的各类财产权为财产权而设立的信托本质上仍是满足房企项目建设的投融资需求,但是此处房企为委托人,财产权小份额切分,转让给合格投资者,从而获得开发资金。不过,目前市场的大部分财产权还是会附有回购协议,从而实现投资者的固定收益,是信托融资的一种交易结构形式变通,或者对现有监管政策的规避。受托信托财产可以是特定资产收益权,诸如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在建项目收益权、股权收益权等特定资产收益权以及债权。虽然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已开展多年,但是特定资产收益权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还存在一定争议,该类信托还有待于接受司法审判的检验。
目前房地产财产信托本质还是一种融资工具,而不是来自基础资产的收益,因而其重点还是要看回购义务人的履约能力,主要是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其风险控制措施、交易结构基本与房地产债权信托和房地产股权信托相类似。
(二)个人作为委托人的房地产财产权信托
个人将其所拥有的房产等财产作为信托财产而设立信托,是以财产管理以及财产传承为主要目的的信托模式。这主要是借助信托公司的专业性,实现房产的保值增值,以及实现财富的有序传承。此类房地产信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房地产开发信托、房地产管理信托以及房地产处置信托。
房地产开发信托主要是委托人将所拥有的土地作为信托财产,由信托公司负责聘任建筑公司、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融资等事项,待房地产建设成功后,或者通过出租实现向受益人分配收益,或者将成品房向受益人分配,不过该类业务还主要适用于土地产权私有的欧美等国家。
房地产管理信托主要是指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意愿或者受益人利益最大化,通过有效管理以房地产作为信托财产的方式,所进行的一类业务。此类信托在美国、日本、我国台湾都较为普遍,在日本个人可设立不动产信托,由受托人实现信托财产的管理、租赁等,从而实现房产的保值增值。而在欧美,设立基于房产的信托则可以保障其在死后有序传承给继承人,同时由避免继承人直接获得房产后变卖。
房地产处置信托主要是指委托人将房产受托给信托公司,尤其帮助通过出售等方式,处置房产,最终将获得现金分配受益人的一类信托业务。
我国尚未开展此类业务,一方面是由于现行信托法律制度不健全,包括信托财产登记、信托税收等诸多障碍存在,另一方面是信托公司在房地产经营管理方面专业性不高,市场需求不高。但是,从未来发展看,此类业务还是具有一定市场空间的。
4、房地产资产证券化信托
资产证券化既包括各类金融债权,也包括各类不动产,房地产资产证券化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房地产投资基金信托,就是不动产资产证券化的重要一类,是指投资人将资金以类债券的投资形式,投入在由专业机构管理和全程担保的不动产里,通过专业机构的管理获得稳定的高效的回报。REITs主要的目的是通过分红的形式和投资者分享可预测的、稳定的房地产投资回报。REITs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开始在美国兴起,至今欧美及亚洲的较发达国家和地区均设立了REITs。在美国约有300个REITs,其总资产超过3000亿美元,近2/3在国家级的股票交易所上市。目前已有近40个国家成功推出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不同于一般的信托产品,REITs具有鲜明的特征。它投资期限长,以成熟的商业物业为主,资金来源多是公募形式,对投资对象(限制开发项目)有限制,甚至地域有限制,属于一种大众投资工具,监管严格。每份REITs基金单位都代表对某个物业一定比例的所有权,有固定资产作后盾,因而也较容易用于质押或担保融资,收购物业需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REITS也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根据美国、法国等主要国家的监管要求,REITS发行前需要经过监管审批或者报备,一般采用信托制或者公司制实现破产隔离,大部分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75%左右的资金要投资于具有稳定收益的房产,每年需要分配大约近90%的收益,一般仅对投资者所获得的红利征税,从而避免双重征税。(目前在国内已经重启,并且试点)
5、基金化房地产信托
基金化房地产信托目前市场上还有采取多种资金运用方式的,即房地产基金信托,从而提升信托资金运用效率。基金化房地产信托主要专注于房地产行业投资,通过运用股权、债权、物业持有、不良房地产项目重组等资金运用形式,同时对多个房地产项目进行组合管理的一种信托运作形式,信托公司可以与专业房地产私募基金机构合作,也可以与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从而实现强强联合,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全周期下,房地产项目全方位运作。
信托公司接受的委托资金,采用股权、债权、物业持有等多种运作方,投向多个房地产项目。这种模式采用组合投资的方式,有利于分散风险,挑选最为合适的房地产项目,从而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也有利于提高信托公司报酬水平。当然,此类运作方式对于信托公司专业性和房地产运作能力要求更高,因而信托公司会与其他专业机构合作。
下面金融狗说一下在项目上应该重点关注哪些东西?
判断房地产信托产品风险的几大关键指标如下:
是否具备足额的抵押物(一般抵押物评估价值为信托融资额度的2倍以上),且抵押物处置时具备较高的流动性(一般刚性需求为主的住宅更加容易处置);
2.项目的区域位置是否拥有较强的市场需求(目前来看,一二线城市的住宅项目需求仍然较为旺盛(深圳新盘秒杀的情景是很难想象到的),三四线城市的项目最好是位于区域核心地段);
3.开发商的实力与背景如何(衡量房地产开发商实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是销售量排名,去化率,对于其过往业绩也可以进行考察做一个纵向对比);
4.实际控制人的人品如何(投资者可以重点关注实际控制人的发家历程,以及是否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负面新闻报道)。
C.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房地产项目的基本标准和操作模式
1、房地产项目成立单独的项目公司,且项目公司历史沿革清晰、财务制度健全版、账目清晰权,没有重大的或有纠纷、诉讼,不存在重大的或有负债、对外担保和负债;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市场销售前景良好,且有明确的可控的退出渠道(最好多项);
2、公司设立的有限合伙制公司出资不高于原股东方出资的投资额,且能够保证项目启动;
3、项目公司70%以上的股权办理工商过户至公司设立的有限合伙制公司名下;
4、项目公司财务采取封闭式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完全项目的工程建设,公司参与项目公司运作,并负责项目公司的财务资金收支监管、公司全部章证照及财务印鉴的监管;
5、项目公司实现销售回款优先偿还有限合伙制公司的投资及投资回报,公司收回本金及约定的投资回报后,将其名下项目公司股权过户至原股东方或原股东方指定的第三方名下。
6、私募股权基金在项目运作中扮演财务投资人角色,通过对项目公司财务、全部章证照及财务印鉴的监管,保障可以优先收回本金及回报。退出渠道,可以选择的其他退出渠道包括项目公司银行融资后退出,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处置给第三方退出或引入其他战 略投资者退出等方式实现。
D. 房地产基金的投资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投资基金的类型根据投资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权益型、抵押型与混合型。
权益型投资一般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房地产项目,其收入主要来源于房地产项目直接产生的租金收入和出售的增值收益,权益型投资往往要参与到项目的运营管理过程中,收益要取决于项目实际运作情况。
抵押型投资则是借钱给开发商赚取固定收益,所募集的资金以提供抵押贷款、参与抵押贷款或购买房地产贷款支持证券的方式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收益则来源于房地产抵押贷款利息,与项目实际收益关系并不大。目前国内人民币地产基金绝大部分是以抵押型投资为主。
混合型是介于权益型和抵押型之间的一种房地产投资基金,兼具权益型和抵押型的双重特点,其在提供房地产贷款服务的同时,自身也拥有部分物业产权。理论上来讲,混合型房地产基金在向股东提供物业增值机会的同时,也能提供稳定的贷款利息,不过由于比例难以划分和风险难以分割,所以实践中这样的结构比较少。
正规的房地产投资基金一般都不会承诺保本保息,只是以预期收益率作为项目选择的标准;会设立专门的托管账户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只以地产项目作为投资标的,并以资产抵押或股权质押等形式进行风控;除非是商业类地产运营基金或特殊约定,一般不会按月付息,而是根据所投资项目周期按年付息。当然由于地产投资基金的回报一般远高于银行存款收益,也有一定的风险,如果所投资项目发生问题,投资者也会蒙受损失。
E. 房地产私募基金如何退出投资项目
房地产私募基金退出方式一般包括以下五种:
(1)在资本市场出售股票:这种方回式针对基金对拟上市答房地产公司的投资。
(2)房地产投资项目清算:以股东身份参与投资某房地产项目,项目建成销售后,基金根据投资比例收回投资成本并分配利润。
(3)原股东承诺回购:基金在投资之初即和原股东签订协议,确定回购方式(譬如回购时回间和回购价格),这是基金退出项目常见的一种形式。
(4)企业答间兼并收购:在有收购意向的第三方和被投资企业股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基金实现退出。
(5)通过以上两种或多种方式组合的形式退出:譬如, 在约定期限内能够上市,则通过资本市场退出;期限内不能上市,则由原股东按照每年约定回报对基金所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
F.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房地产项目的基本标准和操作模式
1、房地产项目成立单独的项目公司,且项目公司历史沿革清晰、财务制度健全、账目内清晰,没有重大容的或有纠纷、诉讼,不存在重大的或有负债、对外担保和负债;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市场销售前景良好,且有明确的可控的退出渠道(最好多项);
2、公司设立的有限合伙制公司出资不高于原股东方出资的投资额,且能够保证项目启动;
3、项目公司70%以上的股权办理工商过户至公司设立的有限合伙制公司名下;
4、项目公司财务采取封闭式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完全项目的工程建设,公司参与项目公司运作,并负责项目公司的财务资金收支监管、公司全部章证照及财务印鉴的监管;
5、项目公司实现销售回款优先偿还有限合伙制公司的投资及投资回报,公司收回本金及约定的投资回报后,将其名下项目公司股权过户至原股东方或原股东方指定的第三方名下。
6、私募股权基金在项目运作中扮演财务投资人角色,通过对项目公司财务、全部章证照及财务印鉴的监管,保障可以优先收回本金及回报。退出渠道,可以选择的其他退出渠道包括项目公司银行融资后退出,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处置给第三方退出或引入其他战 略投资者退出等方式实现。
G. 房地产基金项目有哪些未来投资房地产基金会赚钱吗
中投•曙光集抄团>>
隆鑫地产>>
星浩真如项目>>
赛富不动产基金>>
相对于美国几十年的发展历史,国内房地产基金只是最近这些年才逐步兴起,但规模扩张迅速。
随着房改政策步步推进,房地产开发商的实力不断被考验,购房者的置业需求也遭到压制。而"限价"、"限购"和"限贷"等多样限制手段,也都使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全面受阻,海南和鄂尔多斯更是成为了中国房地产泡沫崩溃的两个样板。
经过一段时间的泡沫挤压,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已逐步回归到一个合理的水平。潮水退去之后,留下的是真正的资金雄厚、资质较高的企业。同时,我国的商业地产
也正处于不断的黄金扩张期。从2011年底开始,投资者的信心指数已经有了明显的触底回升。虽然未来行业内部的结构性调整仍会继续,但整个行业平稳向上趋
势难改。
房地产基金的投资领域
1既可以直接投资于好的房地产项目,又可以对房地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2既可以进行全程投资,又可以进行阶段性投资。
3既可以对项目进行整体收购,又可以进行杠杆收购。
4既可以对银行的坏帐进行整合变现,又可以介入二手房交易市场。
5在资金空闲时期还可以投资于短期资金市场或进行证券投资,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在专业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可以购买
H. 什么是房地产投资基金
从国际范围看,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版数投资者的资金,权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
房地产投资基金需要注意的地方:
1、房地产是不动产,资产跑不掉,所以每一分真正的投入都会固化为资产;
2、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不太需要很多人,只需要钱。开发商最大的作用就是举牌子拍地和项目定位,剩下的东西都可以外包。设计有设计院,施工有专门的施工单位,销售也有专门的团队。
3、房地产行业的财务比较简单,大项成本比较清晰。除了土地,建安,税费这3个模块是主要成本外,其他的例如开发商和项目商的人工成本,以及相关管理费等都是比例非常小的支出。
I. 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规模一般是多大
、私募股权房地产投资基金,简称房地产基金,一般指专注于房地产领域的私募股权基金,是一种面向私有房地产资金进行并购或开发的投资模式。
2、分类:
美国房地产投资基金有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区分,采用互惠基金的共同基金组织形式的房地产投资基金基本属于开放式基金,而采用有限合伙制度组织形式的房地产投资基金多为封闭式基金。其中,以有限合伙制房地产投资基金最为普遍,而采用开放式基金模式的相对较少;约占30%。
3、特点:
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便于投资者控制风险,而且该类基金具有面向投资者更为广泛的优点。
但是美国对开放式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有所限制,该类基金一般不能直接投资于房地产资产,而是要通过投资于房地产投资信托股票、房地产相关债券等房地产相关金融产品来参与房地产产业的投资,而且要求其在房地产方面的投资比例达到基金规模的90%以上。
4、基金种类:
公司型房地产基金
公司型房地产基金是以《公司法》为基础设立、通过发行基金单位筹集资产并投资于房地产的基金。其认购人和持有人是基金的股东,享有股东所应享有的一切利益,同时也是基金公司亏损的最终承担者;其发起人可以自己管理基金,也可以从组织之外聘请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基金的投资管理。
契约型房地产基金
契约型房地产投资基金又被称作信托型基金,是指以信托法为基础,根据当事人各方订立的信托契约,由基金发起人发起,公开发行基金凭证募集投资者的资金而设立的房地产投资基金。其最大特点是基金本身不是一个有法人地位的公司。契约型房地产投资基金三方当事人分别为:基金受益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信托人。
有限合伙型房地产基金
有限合伙将合伙人分成两类,即: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公司而言,前者是企业的所有者,后者是企业的经营者。有限合伙型房地产基金的目的是获取能产生最大现金流量的房地产,可能采取用现金购买收益型房地产的策略。投资者的目的将决定有限合伙型房地产基金投资目的以及相应的策略。有限合伙型房地产基金的集资通常有两种形式:基金制和承诺制。
有限合伙制房地产投资基金
一般由一个负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公司)和一个或多个负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基金投资者)组成,主要以私募的方式募集资金,并将所募集的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在这种基金组织形式中,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经营管理,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人拥有所有权而无经营权,也不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制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方向严格限定于房地产有关的证券(包括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股票、房地产依托债券、住房抵押贷款债券等)和房地产资产等方面。房地产投资基金直接投资的房地产资产一般是能产生较稳定现金流的高级公寓、写字楼、仓库、厂房及商业用房等物业。
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偿付责任,所以一般在其发起基金时会规定基金不会通过负债的方式购进物业,除非基金所投资的物业需要装修、维修以及其他改进物业状况等措施而基金本身的现金周转出现一定的困难时,可以进行适当融资,但融资的比例一般也不超过投资物业价值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