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泛华5号私募投资基金
我是做投资基金管理
我有转让投资基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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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在基金协议官网怎么查询呢
私募基金备案成功后只是在协会官网公示了,现在没有证书下发,也不能在协会打印,而产品备案后是可以打印证书的。
Ⅲ 有谁知道“望正精英浩然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情况呀
望正精英浩然16号是在今年4月份成立的,基金经理是袁浩然,该基金并未公开批露净值信息;从望正旗下其它产品来推测该基金的话,目前袁浩然掌管的浩然1号今年以来已经下跌28%,4月中旬以来跌幅不到10个点,而同期指数跌幅远超过10个点;从王鹏辉掌管的一些基金来看,4月份以来净值几乎没有变化,可判断其几乎空仓。因此,对于浩然16号来说,目前跌幅应该在2%-4%。
16年市场不好,望正旗下基金几乎全部空仓,但是也抓住了17年价值投资的行情,大赚了一波。今年又精准逃顶,望正团段的择时能力还是非常强的。
Ⅳ 私募投资基金的对赌条款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在号称对赌第一案的“海富投资案”中确立的股权投资对赌原则:对赌条款涉及回购安排的,约定由被投公司承担回购义务的对赌条款,因损害被投公司及其债权人的利益,应被认定为无效;但约定由被投公司原股东承担回购义务的对赌条款应被认定为有效。该案引申的三大法律原则:
(一)“投资领域共担风险原则”成立
实践中,风险共担是判断投资关系的特征之一,尤其是在投资领域,法律允许当事人在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做出任何风险分担的安排。以合伙法律关系为例,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对外风险共担,而在公司、有限合伙和特殊普通合伙的情形下,公司股东和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这都是投资人不共担风险的立法规定。因此,无论在商法理论上,还是现行法律规定上,都不存在因违反“投资领域共担风险原则”而致投资法律关系无效的结论。
(二)“保底条款”有效
本质上“保底条款”也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风险和利益的分配条款。在民法意思自治原则下,当事人约定对一方或部分投资人的投资利益采取保底措施不仅是市场交易中的常见现象,也存在相应的法理依据。如有具体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设定保底条款则无效。例如,基于对证券市场稳定性维护的角度,《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了受托人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人的委托理财合同中禁止设定保底条款。
(三)“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属于违法”原则
既然投资保底条款有效,那实践中投资收益条款在司法判决中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原因何在?重点在于规范那些在名义上是投资而实际上是借贷的行为,且一定是在该行为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的前提下才能判定为无效。例如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实际从事放贷业务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不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Ⅳ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的第五章 信息报送
第十九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信息,包括基金规模、单位净值、投资者数量等。
第二十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的相关信息,包括认缴规模、实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等。
第二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受托管理享受国家财税政策扶持的创业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还应当报送所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中小微企业情况及社会经济贡献情况等报告。
第二十二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六)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私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一)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
(二)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
(三)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
(五)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第二十四条 基金业协会每季度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及私募基金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Ⅵ 在北京注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必须是3000万吗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硬性要求吗
目前,在北京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方法没有版差别,必须到北京市工权商管理局三楼专门的办公室办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设立基金不低于5亿元,首期到账1个亿,其余资金在五年内到位即可,且若为有限合伙制也需要验资,其他没有特别硬性的要求。
Ⅶ 在参加私募股权基金培训的时候,老师讲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哪些特点,现在忘记了,求解。
我在参加浙江大来学私募投资基金培训的源时候,老师跟我讲过。是包括四个方面的:(一)资金是私募的。(二)投资对象偏向成熟型企业。(三)实行“资金+服务”的模式。(四)在投资初期就安排了退出方式。希望能帮到你。
Ⅷ 如何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
第一:改变登记备案确认方式,建立分类公示制度
2014年最后一天,中国证券投资回基金业协答会颁布了《关于改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实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的具体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改变登记备案确认方式,建立分类公示制度。
第二:不再颁发纸质证书,改由自行下载电子证明
根据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后不再颁发纸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和“私募基金备案证明”,而是由管理人自行下载或打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申请私募牌照需要的条件
注册资金实缴25%以上,出具验资报告
法人和高管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证
审计报告
法律意见书等
材料齐全3周左右通过备案
Ⅸ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还有哪些是不知道的
有不少人认为只要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就回不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答存款。但是,登记备案本身只是作形式审查,并非影响非法吸存行为性质的决定性因素。决定非法吸存性质的,依然是行为人是否以公开手段向不特定对象集资,承诺保本付息的行为。
而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由此可知,登记备案并非是做实质性审查,其仅仅是一个形式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