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利用基金会实现避税
同离岸信托相似的来还有基自金会,自20世纪20年代开始,列支敦士登就开始了遗产和资产规划业务,基金会的业务开始萌芽。 基金会是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基金会的最大特点是隐秘性强,没有成员或者股东。募捐者将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和受益权全部转移给基金会。基金会的建立通常是为了遵循创始人的意愿,创立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实体。创立人的意愿反映在基金会的章程和管理规定上,时间上可以规定期限或无期限。基金可以用于慈善、商业或家族目的。 在运作方面基金会可以持有股票、投资组合、地产和知识产权、银行存款、人寿保单以及其他类资产。 同信托一样,基金会是财富管理、国际收入和遗产规划的重要工具,非常适合财富保护和转移、遗产避税、资本利得处理、员工股权计划、养老金、保险计划、艺术品收藏、慈善目的等。基金会在法律上被所有普通法和民法辖区认可也是避税天堂较为流行的原因。
② 基金投资公司是如何避税的
国家规定免收个人基金财产投资税。
③ 有限合伙基金怎样合理的避税
无实际卖出的售出法
以下简介兑现股票而不产生资本利得税的做法。若拥有价值2亿美元公司股票的企业高管,想要兑现股票而不想产生约3000万美元的资本利得税时,他可以考虑以下避税办法。
1、以股票为抵押物,从投资银行借入约2亿美元资金。他就此拥有了现金。
2、为冻结抵押股票价值,他可进行买卖股票的“买权”或“卖权”操作。这是授予他在一段时间后,以事先确定的价格买入和卖出股票,为现金作保障的期权。
3、他既可以选择还款,也可以继续持有。若继续持有,他会丧失股票的所有权。课税只会在初始借款数年后才发生。但借入的资金在此期间为他带来更大收益。
操作者需注意的是,税务局已向亿万富翁菲利普-安舒兹(Philip Anschutz)和清晰频道通信公司(Clear Channel Communications)的共同创始人之一,麦克库姆斯(Red McCombs)发出了挑战。联邦税务法院法官去年裁定,安舒兹在2000-2001年间的交易中,共欠缴9400万美元税款,安舒兹对此裁定进行上诉。麦克库姆斯上月决定和解此争议。有提供专业税收法律意见的律师认为,法院虽出现类似案件,但此避税策略仍很活跃,效果良好。
以合伙企业兑现权益避税
一种可让不动产所有者兑现,而无赋税义务的合伙性质企业。
若两人组建了合伙制企业,各拥有1座价值1亿美元办公楼的半数权益,并有1位股东想要兑现,这意味着他可获5000万美元的现金,并产生750万美元的资本利得税。他需要采取的避暑办法是:
1、将不动产所有权转为债务,即合伙企业借入5000万美元,将其投入一间新的合伙制子公司。
2、新合伙的子公司将5000万美元贷给任一家企业3年,以换回3年期债权。
3、合伙制母公司将其在子公司的权益再转给欲兑现的合伙人。到此为止的情形是,欲兑现的合伙人已持有5000万美元的债权,而非不动产,实际结果是兑现了其拥有的50%的合伙制母公司的权益。
4、当债权在3年后到期偿还时,欲兑现者拥有100%的,持有5000万美元现金的合伙子公司,而不会产生任何资本利得税。
5、当这笔现金留在企业中时,可将其投资或以抵押方式放贷出去。在欲兑现者身故后,其权益可让后人继承和兑现,或免税售出。欲兑现者的身故,让递延赋税义务消失,因税法中规定,继承人无需承担此前的资本利得税义务。
操作者应注意,波士顿富豪、不动产开发商Arthur M.Winn使用了此避税手段。联邦税务法院法官最终裁定,该做法某一阶段完全合法,但其他阶段有争议,需要与政府达成和解。
设立信托避遗产税
以下简介如何避开遗产税,把股票的未来收益传给下一代的办法。
在股市投资了数百万美元的富有父母想要把未来投资收益留给子女,但还想要避未来收益带来的遗产税问题。办法如下。
1、父母可首先设立赠予人保留年金信托(grantor retained annuity trust,GRAT),并开列受益子女名单。
2、父母可按照自己的意愿向GRAT放入一大笔资金。在现有GRAT条款规定下,放入GRAT的本金加利息,在经过预先确定的时期后必须全部转回到父母名下。
3、这笔资金获得的超过利息部分的收益,是允许留在信托内,并可永远免予遗产和赠予赋税而让下一代继承。
已采取此方的企业高管有,通用电气CEO杰夫里-伊梅特(Jeffrey Immelt);耐克CEO菲尔-耐特(Philip Knight)和摩根斯坦利CEO詹姆斯-戈尔曼(James Gorman)。
利用特定信托“冻结”资产价值
以下简介如何“冻结”资产价值,让税收无法吞噬资产的未来增值。
富有夫妇总想把价值可能高达1.5亿美元,持有各种股票并产生收益的合伙投资综合资产留给后代。他们还可能想在去世前的20年内,以当时价值冻结这笔资产,让这笔财产的未来升值远离它,以规避可能产生的高达5000万美元的联邦遗产税。他们可采取以下方法做到这一点。
1、首先设立一个不完全产权赠予信托(intentionally defective grantor trust, IDGT)。这对夫妇可向该信托转入在未来2年内免除赠予税,最高限额为1000万美元的资金,并开列受益子女名单。
2、信托随后可通过以向父母借款方式,把这笔资金作为从父母处购入他们的合伙权益的预付款,但父母合伙权益会对该信托使用资产的方式和范围做限制,由此削弱合伙权益的价值,譬如可能会削弱33%.这使得该信托有能力仅以1亿美元购入价值1.5亿美元的合伙权益的资产。
3、父母合伙投资综合资产带来的收入有助于偿还以上借款。而收入产生的所得税由父母承担。它特别适合于赠予财产避开赠予税。
4、在以上债权债务关系结束后,信托实际拥有了价值1.5亿美元,减去9000万美元债务和利息,加上在此期间的资产增值。信托以不产生联邦遗产税的方式,把对1.5亿美元资产产生的所得赋税的担忧彻底消除干净。
以股票期权控制缴税节奏
股票期权可让企业高管以很有价值的方式来调整自己收入所得税高低。
企业高管在洽谈自己未来数年聘用合同时,企业雇主可能会提出一部分薪酬以大量股票支付。但谁也不会愿意为这些股票承担赋税。
因此,更好的办法是采用股票期权。高管们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将有选择购入作为其薪酬一部分的股票与否的权利,而且他在此期间还无需缴纳相应的所得税,除非他在期权到期前行权。这意味着他们在控制着自己何时和如何缴税。这种方法不是冻结薪酬,而常是大蛋糕。甲骨文CEO劳伦斯-埃里森(Lawrence J.Ellison)去年的薪金仅25.01万美元,但公司给付的期权价值高达6194.65万美元。
采取这种避税方式的有如下63家著名大型企业高管。但因篇幅有限,仅列举15家国内最熟知的企业。
1.甲骨文的劳伦斯-埃里森
2.维亚康姆(Viacom)菲利普-陶曼(Philippe Dauman)
3.波音的吉姆-迈克纳尼(Jim McNerney)
4.摩托罗拉的桑杰-贾(Sanjay Jha)和格雷格-布朗(Greg Brown)
5.联邦快递的弗雷德-史密斯(Fred Smith)
6.星巴克的霍华德-舒尔茨(Howard Schultz)
7.强生公司的威廉姆-韦尔登(William Weldon)
8.迪斯尼的罗伯特-艾格(Bob Iger)
9.杜邦公司的柯爱伦(Ellen Kullman)
10.Adobe公司的山塔努-纳拉延(Shantanu Narayen)
11.可口可乐的穆泰康(Muhtar Kent)
12.eBay的约翰-道纳豪(John Donahoe)
13.霍尼韦尔的高德威(Dave Cote)
14.洛克希德-马丁的鲍伯-史蒂文森(Bob Stevens)
15.德州仪器的谭普顿(Rich Templeton)等
利用账面亏损
利用,而非抛售价格跌破投资成本的股票,以调整缴税的多寡。
若投资者卖出一类股票获得资本利得收益,他可能还有其他一些被套股票,若出售后者,他会实现亏损,以抵消先前的收益,而无需缴纳任何税收。但无人愿意亏损卖出。因此,投资者可利用如此亏损,而不实际抛出被套股票来避税。要记住的是,税务机构禁止投资者以亏损冲抵收益,然后又在30天内购回股票的做法。以下为解决方法。
1、投资者至少在计划出售已可获利股票之前的31天,买入同等数量的被套股票。
2、投资者买入新购入股票以当前价格确定的卖出期权,并卖出买入期权,这将保护投资者免受购入新股下跌带来的亏损。
3、投资者至少应在31天之后抛出此前被套的股票。他现在只出现税收意义上的亏损(tax loss),而无购入新股股价下跌的风险。
巧用合伙经营套现
利用一份出售,但并不真实出售不动产契约来避开相关税收。
若某投资者拥有价值1亿美元的可带来定期收益的不动产,将其完全折旧,使其应纳税额降至零。这意味着避开了潜在的1500万美元的资本利得税。这位欲兑现的投资者可采用以下办法。
1、所有者不是直截了当地出售不动产,而是先与一个买家组成合伙制企业。
2、不动产所有者将资产注入合伙企业。买家可以现金或是其他不动产入伙。
3、新的合伙企业以不动产为抵押物从银行借入9500万美元(按法律规定,欲兑现的投资者必须在合伙企业中保留一定比例权益,因此未按1亿美元价值借款)。
4、合伙企业随后把借入资金转给欲兑现者。
注意:9500万美元在此只能被看作以不动产为抵押物的贷款,而不是销售所获价款。从征税角度看,欲兑现者在技术上不是出售不动产者,因此潜在的相关税收都递延。
利用终生寿险(permanent life insurance)避税
投保所谓的终生寿险实际上包含了避税好处。一些亿万富翁想要投资,但不需要近期的定期收益,并希望避开投资获利后的税收,可采纳此法。
保险业有不少避税类型产品。许多所谓的终生寿险产品包括带有投资产品的身故受益功能。其收益和身故受益是免交所得税的。若此类险种为一类信托机构持有,也可免交遗产税。保险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任何高收益资产避税计划的重要一部分内容。
在个人养老账户上想办法
有税务顾问建议,应尽早将普通退休账户(IRA)转为罗斯退休账户(Roth IRA)
高收入纳税人现在可考虑把普通IRA转为Roth IRA.前者允许进入账户的养老金减扣赋税,但在提取时需缴税,而后者是进入账户的养老金需缴税,但提取时免税。新旧账户的转换,会依照新转换成Roth IRA账户价值征收一次性税赋。因此,税务专家建议,高收入者应在2013年前把他们的普通IRA转为Roth IRA,因为,那时的普通所得税率可能上调。
1、假如某人拥有价值400万美元退休账户。
2、把该账户平均分为4个普通账户,每个价值100万美元
3、此人在下年初把4个账户都转为Roth IRA
4、税务机构允许纳税人可在最长的21个月内重新恢复原态。转换者可在此期间观察这4个账户价值的涨跌状况。例如,有两个子账户从100万美元上涨至200万美元,而另两个从100万美元跌至零。因为,普通IRA已一分为四,此人会对下跌为零的2个子账户改变想法,并将其转回普通IRA.由此,此人所欠税赋只与那两只价值上升账户有关,与跌为零的账户无关,让其税赋减半。21个月的观察期,消除了想以现阶段纳税,来换取未来无税增值做法的风险。
设计递延缴税薪酬计划
把大量收入置入递延薪酬计划内意味着今后数十年的免税增值。企业高管们都梦想着高额收入,但又不想对工资和现金形式的奖金课税。
他们可以采取策略,选择把大部分所得置入递延薪酬计划中。此类计划可让工资和奖金在未来数十年内以递延税赋方式增值。
④ 101基金是如何做到避税避债防分割的
楼上说的对, 我再补充一些:
可避税(遗产税、个人所得税等),可避免财产分割(离婚不分割),可避债(企业、个人破产不会被清
算),可指定继承受益人,受香港国际法保护,资金安全有保障,可避行政诉讼(不受中国内地法律约束)
另外亦介绍香港101基金:
近年很多香港基金回报也录得20%年度化回报,如泰国基金,印尼基金等。香港作为世界三大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全球多个市场,如美国、欧洲等, 一来可以分散风险,二来可以选择最优秀的市场,这是很多国内理财产品所不及的。 国内基金是投资在中国市场,单一市场具有不可避免 的系统性风险,完全是跟中国经济挂钩的。
香港的基金种类极其多元化,由股票类到债券类,由房地产类到对冲基金都一应俱全;而投资的地域、行业更广泛,由新兴市场到成熟市场,由专门投资于天然资源行业到投资于消闲行业都有。香港基金业法制健全,监管松紧适度。
香港证监会提供灵活的机制,让一些相当规范的市场所批准之基金公司或产品能有效地进入香港市场。而为了确保产品能配合香港市场的独特性,香港证监会就信息披露等加入一些额外要求,务求令香港投资者可获得全面的信息。最近几年的发展进一步突显了此模式的优点,特别是能带动产品创新及推动市场多元化的发展。香港也是全球范围内最先允许向散户销售对冲基金的市场之一。
更多的香港基金及保险资料, 资金转移, 可到网络输入investshongkong
⑤ 投资如何合理避税
合理避税并不是偷税漏税,它是在合法的范围内减轻税收压力,避免因为税务知识的盲点,而导致企业多缴税或被税务局罚款。所以,企业有必要了解合理避税的基本知识。
3种常见的根据政策来避税的方法:
一、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如下:
1、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按175%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2、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少缴10%的企业所得税,按照利润的15%缴纳。(非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年终奖缴税的优惠政策如下:
年终奖的准确叫法是“全年一次性奖金”, 年终奖个税计税方法是一种比较优惠的算法,是全年仅有的一次可以除以12计算合适税率的税收优惠。
年终奖是对企业员工们一年来工作业绩的肯定。“年末双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之一,大多数企业,尤其是外企普遍会使用这种方法。
企业要利用好“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负,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由于个人所得税的法定纳税主体是个人,企业为员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企业应进行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容易忽视而导致多缴税的4种情况
一、没有生意也要进行零申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营业执照批下来后,企业每个月都必须向税务局申报企业的经营情况。不管有没有赚钱,也不管有没有生意,每个月都要根据运营情况做账然后根 据账本向税务局做税务的申报。现在小规模企业一个季度的开票量不达九万元的话,可以进行零申报。零申报办理起来也比较简单,如果不办理,企业将会面临 2000元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长期零申报,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如有不实情况,将会被税务机关依法查处。
二、增值税税率与进项税的税率无关
关于这一点,举个例子:增值税第二条规定:图书销售的税率是13%。即只要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图书的税率就是13%。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某销售图书的公司,也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但他拿到的印刷图书的进项发票是17%,在进行缴税时,还能继续适用13%的税率吗?(即缴税时,按13%的税率抵扣17%的税率)。
答案是肯定的,该公司仍然适用于13%的税率,因为行业性质决定了增值税税率,与进项税的税率是多少无关。
三、合同作废也要记得纳税
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必然要与外界签订合同,如果中间发生意外,双方废止了合同,也是需要完成印花税缴纳义务的。
四、不拿发票就要多缴税
税务机关实施“以票控税”,企业所有的支出都要取得合法凭证,否则不能税前列支。能够取得合法凭证(发票)成了企业节税的重要方法。
然而有些人不以为意,当对方以优惠为名,诱导企业不开发票时,有些企业就会同意,这样做其实是吃亏的,举个例子:
某公司购买1000元的办公用品,如果不开发票只需付900元,而如果开发票则需付1000元,表面看起来,不要就可以为企业节省100元。
然而现实是:如果多付100元,企业的所得税就可以少缴330元;而如果少付100元,企业的所得税就要多缴330元。拿不拿发票的区别一看就明白了。所以,企业人员一定要记住:不拿发票就会多缴税。
创业者不可不知的 5个节税技巧
一、将个人专利以技术入股的形式
投入公司使用
如果企业老板或员工个人拥有专利,并将其提供给公司使用,公司在对待个人的专利时,可以为其合理估价,并以有价入股的形式纳入公司使用,并签订正式的合同。
这样一来,专利就会成为公司的无形资产,会计人员可以采用合理摊销的方式,将其计入成本费用,从而减少利润,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二、合理提高员工福利,摊销利润
中小企业主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以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例如: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基金(如: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教育基金等),增加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如此一来,不仅可以调动员工积极性,而且这些费用都可以列入企业的成本,从而摊销企业利润,减少税负。
三、混合销售要依法而签,分别计税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就是混合销售。这里包含两个要素:一是必须是同一项销售行为,二是必须要涉及服务和货物,二者缺一不可。其中也有需要注意的税务筹划点。
四、发票丢失,及时补救,仍能报销
我国实行以票控税,因为涉及到税收,如果发票丢失想要重开一张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没有了发票就不能凭票报销和公司入账,该怎么办呢?
两种措施进行补救:
第一种,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第二种,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五、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要划分清楚
例如,有些公司出资购买了房屋、汽车,却将权利人写成了股东,而不是付出资金的单位,而且该笔资金也没有在账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这样做合理吗?
这是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费用相混杂的事例。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视同为股东从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公司成本费用,要在账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
⑥ 企业收入如果用来投资的话可以避税么
你好,投资基金也算是一种避税的手段,但由于基金的不稳定性,极容易造成赔了夫人又折兵,其实避税的方法有很多种,常见的有:
个独避税(推荐):利用个人独资企业的低税率和创业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来达到免税、避税和返税的目的。
转移定价法:转移定价是指公司内部,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销代产品,提供商务、转让技术和资金借贷等活动所确定的企业集团内部价格。
成本计算法:月末在产品成本按定额成本计算,该种产品的全部成本(如果有月初在产品,包括月初在产品成本在内)减去按定额成本计算的月末在产品成本,余额作为完工产品成本;每月生产成本脱离定额的节约差异或超支差异全部计入当月完工产品成本。这种方法适用于各项消耗定额或成本定额比较准确、稳定,而且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是很大的产品。
本月完工产品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的产品生产成本)-月末在产品成本
月末在产品成本=月末在产品数量×在产品单位定额成本
融资法:融资法指的就是利用金融信托、有价证券的发行与转让、外汇交易等等进行避税,这种方法的使用前提是你必须要懂得融资的常规性操作及流程。
租赁法:筹资避税法是指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企业达到最大获利水平和税负减少的方法。难点是:对任何企业来说,筹资是其进行一系列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没有资金,任何有益的经济活动和经营项目都无法达到,与经营相关的赢利和税收也就缴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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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私募基金公司如何避税
1、一般来说大部分私募基金避税都是选择设立有限合伙来操作,比如现在选择比较多的私募基金小镇里面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找一个税收洼地来成立有限合伙。
⑧ 投资理财收益如何实现合理避税
比如投资股票怎样合理避税?
1、境外交易
个人在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时,可以通内过境外交容易来免征收入的增值税费,常见的就有QFII,指的是合格境外投资者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当然香港合法居民在大陆证券市场进行A股交易也是能避免增值税的。
2、股权登记日
喜爱短线操作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在股权登记日前卖出股票,再等股权登记日后买回,来合理的避免部分红利所产生的税费,如果该股持股期接近一个月或一年,则最好不要进行操作,避免造成持股损失。
3、积极分红
一些公司在特定期间会通过积极派送分红来进行合理避税,比如没10股派发1元的现金红利,然后再送红股5股,而这些派发的股利都是含税的,如果公司正处于解禁阶段时,那么多派送的5股则无需缴税。
⑨ 家族信托基金投资能合理避税吗
经过专业人士的规划和结构设计,家族信托可能具备一定的避税功回能,但是没有人是为了避税答才去设立家族信托的。高净值人群选择家族信托看重的是信托传承和财富管理功能,避税只能说是一个推动力。另外,家族信托的税务部分还要看资产是在国内还是海外,以及委托人及受益人的身份国籍等等方面,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需要专业机构和团队的支持,更多问题可以咨询优脉,优脉是中国市场买方定位的家族办公室专业服务机构,成立伊始即致力于支持中国家族办公室及独立财富办公室的成长与发展,提供投资风险管理咨询、全球投资机会筛选、个性化资产管理解决方案、家族办公室创设及运营支持等一系列专业服务,至今服务超过50个家族办公室,提供投资建议和解决方案逾100亿元。⑩ 私募股权基金应该如何合理地去避税
以合法的手段复和方式来达到制减少缴纳税款的经济行为,.即通过不违法的手段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精心安排,,尽量满足税法条文所规定的条件,,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避税的依据:非不应该和非不允许。合理避税的人是尊重税法,,只不过他们靠自己的智慧,,利用了税法的漏洞获得了利益.。节税,:指在多种营利的经济活动方式中,选择税负最轻或税收优惠最多的而为之,,以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变更企业形式节税;运用财务筹划节税,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税。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 。 从投资方式角度看,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