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家对私募基金政策如何
私募在中国是受严格限制的,因为私募很容易成为“非法集资”,两者专的区别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属大众集资,资金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果募集人数超过50人,并转移至个人账户,则定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极严重经济犯罪,可判死刑,如浙江吴英、德隆唐万新、美国麦道夫。
目前中国的私募按投资标的分主要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阳光化后又叫做阳光私募(投资于股票,如股胜资产管理公司,赤子之心、武当资产、星石等资产管理公司),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目前较少,如金诚资本、星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即PE,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以IPO为目的,如鼎辉,弘毅、KKR、高盛、凯雷、汉红)、私募风险投资基金(即VC,风险大,如联想投资、软银、IDG) 。
近期正在上海试点的QDLP政策,更是历史性的将海外私募基金加进了国内资本市场。例如国际对冲基金(如量子基金),海外私募基金(如成吉思汗基金管理)等。
㈡ 什么是阳光私募基金合法否
1. 阳光私募是指通过信托机构向特定投资人发行证券投资集合资金,这种通过信托机构发行组织运作的基金就称为阳光私募基金。
2. “证券信托基金”,作为私募基金“曲线救国”追求阳光化的一种形式出现,却在另一角度透露出私募基金目前尴尬生存的局面。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监管,一直以来私募基金作为一个“黑户”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始终处在灰色地带。虽然证券市场上很多一流的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都是私募基金公司,但是相关条例的迟迟不见出台,这也让私募基金不得不另辟蹊径。
3. 虽然按照严格意义上私募基金的三原则来看,国内的私募基金还存在严重的体制缺失,但是站在发展的角度来看,目前国内的私募基金正是以后成熟市场私募基金发展的初级阶段。法律层面的确认和保证不是私募基金本身的问题,而是法律制度安排上的漏洞。
争论仍在继续,国内私募基金依然始终没有明确、清晰、统一的定义,在法律上有关私募基金的内容也一直是空白,但这似乎并没有阻碍私募基金的蓬勃发展。
4.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应该给予私募基金明确的法律定位,私募基金的规范化、透明化已经迫在眉睫。只有让私募基金浮出水面,才可能形成良性竞争,让有能力的投资天才形成自己的品牌,同时,这也使得不同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找到不同的差异化服务,让一部分有高风险、高收益偏好的投资者从共同基金中分离出来,把钱交给私募基金管理,承担较高的风险,同时获得较高的收益。
㈢ 什么是阳光私募基金合法吗
一般是指私募信托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二级证券市场,与私募股权基金(PE,private equity)重点投资于一级股权市场在投资对象上有所区别。 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即所谓“灰色的”)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与阳光私募基金对应的有公募基金。 信托私募证券基金一般存在两种形式:“结构式”和“开发式”。 阳光私募基金一般仅指以“开放式”发行的私募基金。所谓开放式,即基金认购者需要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及享受大部分的投资收益,私募基金公司不承诺收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盈利模式一般是收取总资金2%左右的管理费和投资盈利部分的20%作为佣金收入,这种收费模式即是俗称“2-20”收费模式(2%管理费+20%盈利部分提成)。这种2-20收费模式是私募基金国际流行的收费模型,著名的美国索罗斯基金,老虎基金,香港惠理基金等都采用这种收费模型。 国内主要的阳光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有:东方港湾,鑫地投资,朱雀投资,赤子之心。 国内主要发行阳光私募基金的信托公司有:华润深国投,平安信托,华宝信托。 国内目前提供阳光私募基金排名的机构有:第一财经电视,好买网howbuy,私募排排网,国金证券。 国内著名的私募基金经理:赵丹阳,但斌,蔡杰,李政宁
㈣ 阳光私募基金的定义是什么
阳光私募基金是由专业的投资顾问(阳光私募公司)发起,借助信托平台发行,资版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权管,证券交由证券公司托管,在银监会的监管下,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的高端理财产品。阳光私募基金向特定高净值客户募集,业绩一般优于公募基金。
阳光私募基金的结构目前市场上大部分的阳光私募基金其实是信托产品,即通过信托公司发行的产品,通过信托合同规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阳光私募基金共有四方参与:阳光私募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银行,其中阳光私募基金公司负责证券市场投资;信托公司是产品发行的法律主体,提供产品运作的平台,并承担部分监管职责;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证券公司作为证券托管方,保障证券的安全性。另外,除了通过信托平台发行,还有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券商资管通道、公募基金一对一专户发行的阳光私募基金。
㈤ 如何监管私募基金
根据监管层日前下发的《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要求,证券投资信托设立以后,信托公司应当亲自处理信托事务、自主决策,并亲自履行向证券交易经纪机构下达交易指令的义务,不得将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私募基金经理仅能作为第三方投资顾问来开展服务,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
“如果按此规定来严格实行,那么现有的相当比例的阳光私募难符合要求,将对整个行业将带来较大冲击。”某私募基金经理对上述政策如此评述,该基金经理曾在南方某信托公司发行多期信托产品。
一位阳光私募的投资顾问认为,上述政策恐怕只能停留在形式之上,而难于真正落实。他表示,现在他与信托公司合作发行的阳光私募产品表面上就是按照这种新规则在运作,但实际操作指令都是由他们团队来下发。
“市场的担心是多余的,自阳光私募诞生以来,监管部门一直强调信托公司要直接履行决策义务,但实际并未如此严格操作。”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银行理财产品教授李勇说。
李勇表示,监管层新规中要求的信托公司履行决策义务与投资顾问掌控阳光私募并不矛盾,其间还有很多空间和办法来实现。他认为,在所有的阳光私募产品中,投资顾问的主要职责就是在自己的策略下决策,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投资风格,这点不可能改变,不然市场就失去了投资者,证券投资信托这类阳光私募难于存在。
而国内某知名信托公司信托部负责人也表示,要求信托公司履行投资指令,这其实只需通过电脑软件设置就可解决,而不用投资顾问通过信托公司来下操作指令———尽管形式上显示的仍是信托公司下发操作指令。
“说白了,证券投资信托就是要求信托公司对投资者负责,投资顾问对信托公司负责,投资顾问不需直接对投资者负责。”李勇说,此次政策的出台,监管层主要目的就是要提示信托公司注意风险,不能简单依靠投资顾问的建议。
不过,也有信托公司认为,监管部门的确需要加强对投资顾问的监管力度。上海某信托公司一位副总就表示,如何应对投资顾问在投资过程的道德风险,诸如内外勾结进行老鼠仓操作等,是监管层必须面对的问题。
㈥ 谁知道开阳光私募基金公司有什么条件 多少注册资本 要证监会审批吗私募基金和信托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
私募基金中的阳光私募基金发行方为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为银监会监管。私募基金对应的为公募基金。
㈦ 阳光私募是什么国家允许的吗
作为私募基金公司,必须依法经营和接受国家的金融体系监管,纳入国家金融系统版管理,确保权国家金融体系健康运行。不允许存在法律体系监管以外的金融体系。而阳光私募基金是合法的,是被法律允许的。投资阳光私募基金的人也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 目前阳光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和公募基金基本相同,资金由银行托管,证券由交易券商托管,投资指令由投资顾问及私募管理人完成,通过这样的结构可以充分保证阳光私募基金的资金和证券的安全。 具体可咨询好买臻财微信号。那里有你想知道的信息
㈧ 阳光私募合法吗
1、阳光私募合法,阳光私募基金是与公募基金相对应的,运作透明化、规范化的私募基金。但在运作经营上也存在风险。
2、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即所谓“灰色的”)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与阳光私募基金对应的有公募基金。
阳光私募基金是指由投资顾问公司作为发起人、投资者作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证券公司作为证券托管人,依据《信托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发行设立的证券投资类信托集合理财产品。
阳光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定期公开披露净值,具有合法性,规范性。
㈨ 什么是阳光私募基金
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即所谓"灰色的")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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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阳光私募基金买卖有受政府限制吗
阳光私募分管理型和机构化的。
管理型的自主披露,灵活度大点,ST创业板都会参与。
结构回化的分信托、非答信托的,
信托的受信托系统监控,每日有可买标的清单,清单外才能购买;
非信托的,比较灵活,投资人肯买单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