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商投资企业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根据新准则如何处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
以前的余额还放在帐上,可以继续使用,直至用完。
2. “应付福利费-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的用途
税后利润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是外企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七条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当用于企业职工的非经常性奖励或者各项集体福利,其中形成的房屋、设施等资产,不得作为企业的财产。
根据财会[2002]5号,企业当期发生的福利费,先冲减“应付福利费”科目余额,“应付福利费”不足冲减的,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所以,职工奖福基金可以适用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但是根据财会[2003]10号,企业应当设置“从费用中提取的福利费”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两个明细科目。且企业当年发生的福利费在当期损益中据实列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按法律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似乎该文又取代了财会[2002]5号的规定,不能用于福利费范围的开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其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以外的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709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除为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和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外,不得在税前预提其他职工福利类费用。
因此,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也不再按工资总额的14%从费用中计提福利费。企业当年发生的福利费在当期损益中据实列支。如果实际发生的福利费超过按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金额,在纳税时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
“应付福利费-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科目的余额及以后年度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按法律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
3. 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即将与内资企业合并,与此有关的费用计提方法也将内会有变化,所容以还是等新法颁布后,按新的执行吧。
2、税后提取的企业福利方面的基金,应当列在“盈余公积—公益金”中。
3、新会计制度中还有“应付福利费”科目。按旧的企业所得税细则规定,内资企业其中余额可以留转下年度继续使用。而外资企业的规定是,在计提比例内据实列支,也即余额要冲转回费用。这个估计在两法合并后也将有所改变。
4. 外商投资企业的储备基金可以用作增资吗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可以吗
《外商投抄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第十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储备基金,主要用于垫补企业的亏损。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扩大生产经营,经原审批机构批准,也可转作投资者增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职工非经常性奖励,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
5. 关于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这里的问题我是没有看懂你的,
如果你是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如何开支.列支与税务专没有关系,98号文属是对在以前按比例提取的福利费等,没有实际开支而形成的余额的处理规定。
所以你现在完全不用管那个余额,直接在费用中列支相关福利费
6. 外商投资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职工奖励基金的分录
执行旧准则的企业
借:利润分配-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贷:盈余公积
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
借:利润分配-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7. 外商投资企业已计提的职工奖励福利基金可否冲回请将文件号一并写出。 谢谢
职工奖励福利基金属于中方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依照相关文件不能冲回。
8.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使用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可以!
9. 关于外资企业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的用途
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职工非经常性奖励、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 外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何计提职工福利费
[问题]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是否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
[解答]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会[2003]10号)中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62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从原“应付工资”科目转入的属于应付中方职工的退休养老等项目的基金、保险福利费和国家的各项补贴、原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及其使用,并应当设置“从费用中提取的福利费”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两个明细科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其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以外的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709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除为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和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外,不得在税前预提其他职工福利类费用。因此,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也不再按工资总额的14%从费用中计提福利费。企业当年发生的福利费在当期损益中据实列支。如果实际发生的福利费超过按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金额,在纳税时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
“应付福利费-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科目的余额及以后年度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按法律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
仅供参考
10.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不能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中核算,是否正确,为
这个应该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中核算。
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规定提版取的储备基金、企业权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这个是2013年新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