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成为私募基金经理的需要哪些要求呢
第一,你必须从券商搞股票研究出生,而搞股票研究的门槛基本都是硕士博士.
第二,搞研究的时候必须要有出色的业绩来证明你的能力,这样才会被基金公司看中 .
第三,进了基金公司也不是说你就是基金经理了,你还得从产品经理,助理做起,能力得到肯定了才有希望升为基金经理。
现在的基金经理在基金或投资行业的工作经验也是一项非常宝贵的财富,一般,基金经理都有6-10年的证券或投资从业经验。
一般的基金经理成长的轨迹是证券研究所的研究员--->基金公司的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投资总监 。
基金经理重要工作就是分析企业财务报表,在纷繁的资产、权益、利润和现金流量数据中发现公司的投资价值。围绕这个工作,企业会计、金融数字、商务统计学、公司财务管理是基础课程。 从事金融业,金融业的主干课程也是基础,货币银行学、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分析、金融法、公司金融学、金融衍生产品概论等也必须掌握。
可以说,相关的课程多涉猎些。而且,其他课程甚至也要涉猎一些,比如,你投资通信板块,如大唐电信和中国联通股票,就需要基本的通信知识,比如3G、TD-SCDMA、以CDMA2000技术等等。投资生物制约板块的公司,就要了解一些生物方面的知识。
当然,重点应放在金融类课程知识上。 现在国内的基金经理队伍中,海归背景的日益增多。比如海富通和招商等基金公司里,里面的研究员大多是海龟或CFA。相信这也是趋势吧!国内教育背景的,除了北大,清华,道口,FD,交大,上财,南开,武大等几个名校毕业的,一般人如果也有志于这一行的,不妨考一考CFA,现在很多基金公司在逐渐看重这个。
比如,最近在招聘基金经理中,明确要求有CFA资格,相信这也是趋势如过有志于这一行的! CFA Institute的计分方式与其他考试不同。CFA考试不设及格分数线,只对考生试卷的整体水平进行评估。CFA Institute不会通知您具体的考试成绩和总成绩,而只是通知您每一部分答案的正确率是超过70%,在50%至70%之间,还是低于50%。
一般来讲,如果您各个部分的正确率均达到70%以上,就会通过该级别考试。 所以,上下午考试按考的科目分类统计每一科总的正确率,ethics一般要求超过70%,如果低于50%肯定没戏. 如果是私募基金经理,一般原已是基金经理,大部分都是开放式基金经理跳过去的.
B. 北京有哪些做私募的公司
据我的了解,就总体来说,北京的阳光私募比较少。但阳光私募界非常回有名的星石投资就是北答京的,星石系的创始人是原工银瑞信基金公司的投资总监、优秀基金经理江晖,他也是公募基金界比较早跳出来做私募的。星石系的业绩比较稳定,许多其他私募都将它作为对手。还有原嘉实基金公司基金丰和的优秀基金经理赵军也建立了自己的私募,淡水泉。
另一方面,现在是信息社会,虽然你在北京,但你想投资私募基金业不一定非得要选北京的公司。相对而言,上海、深圳的私募发展要比北京快得多。如上海有尚雅投资(原华夏著名基金经理石波创立)、从容投资(大名鼎鼎的原上投摩根吕俊)、汇丽资产(原广发何震)、朱雀投资(跨越熊牛,业绩均很出色)、好望角投资(去年刚转私募的交银施罗德郑拓)等等。深证有同样名气很响的武当资产(少有的与朱雀一样业绩稳定的)。
但我个人觉得私募收费太厉害,不仅有管理费(一般也是1.5%),业绩提成高达20%。你考虑清楚。
C. 中投长城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招聘信息,中投长城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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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简介:
中投长城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09-21,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是安志斌,公司地址是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西里甲1号塔楼东1-1幢35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税号是911101063583354116,行业是金融业,登记机关是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经营业务范围是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投长城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是110106019930480
• 分支机构:
• 对外投资:
开元盛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赵欣,出资日期是2013-12-04,企业状态是在营(开业),注册资本是5000.000000,出资比例是40.00%
• 股东:
张明华,出资比例70.00%,认缴出资额是3500.000000
安志斌,出资比例30.00%,认缴出资额是1500.000000
• 高管人员:
张恺在公司任职监事
安志斌在公司任职执行董事
孟洁在公司任职经理
D. 私募基金投资经理的职责是什么
运作基金,让基金净值不断创新高,为投资人带来收益的同时,实现私募公司的盈利。
E. 私募基金经理怎么安排每天的工作
目前在我国对私募基金还没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处于半地下半公开状态,私募基金从业人员都渴望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经理的工作状态也是保密的,通过其招聘条件我们可以看出:
私募基金经理是管理和经营私募基金的人。所谓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资金量比较大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
私募基金经理
岗位职责:
1、 具有领导及团队管理的才能,带领团队开拓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并购等方面的业务; 2、 在投资的各个阶段起着领导者的作用,具体工作包括项目挖掘、谈判;交易结构设计、财务分析、尽职调查、估值及回报分 析等;
3、 负责项目的执行,包括引进项目源、项目的进程控制、人力成本控制;
4、 投资银行业务(私募融资、收购兼并和上市的财务顾问等)的客户开发和客户关系维持; 5、 项目团队的管理和培养。
任职资格:
1、 金融投资、经济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 5年以上从事私募基金、投资银行、财务分析相关行业工作经验;3年以上高级职位工作经验;
3、 熟悉国内外金融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产业政策;在政府、相关行业和投资机构、投资及中介机构有广泛的人脉资源;
4、 具有良好的渠道、协调能力,具有缜密的思维,喜欢挑战性工作。
5、 英文熟练。
F. 私募基金经理的最佳私募基金经理
2012年中国最佳私募基金经理
No.1 夏宁 上海精熙投资总经理
No.2 余定恒 翼虎投资控股股东、专执行董属事、公司总经理兼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No.3 林园 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No.4 魏上云 北京云程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No.5 裘国根 重阳投资公司董事长
No.6 夏晓辉 六禾投资董事长,总经理
No.7 刘睿 中睿合银董事长、投资总监
No.8 王庆华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No.9 黄伟声 麦尔斯通投资总监
No.10 赵军 淡水泉投资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G. 北京顺隆私募债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北京顺隆私募债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29日,主要经营范专围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属、咨询等。
法定代表人:王嘉川
成立时间:2013-11-29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10000016520734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5楼505室
H. 刚毕业,想往私募基金产品经理的方向发展怎么样还是往投资经理的方向发展
1、项目尽职调查层面:律师出具的尽调报告一般是厚厚一本,重点看下尽内调问题概要就容行,主要与律师沟通这些法律问题的影响和后果,包括:
(1)是否存在可能导致deal break的情形,比如目标公司恶意欺诈、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
(2)是否存在影响估值/交易成本/目标公司未来利润预测的情形
(3)是否存在影响投资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如IPO、新三板、并购等)的情形
然后最重要的是要求律师(会计师也一样)提供解决/整改方案并要求目标公司落实,一般除了deal break的情形外,尽调主要还是帮助投资经理与目标公司谈更好的条件和价格。
2、交易文件层面:向律师提供一份表述清晰的term sheet,罗列最主要的商业条款,后续的投资方式/陈述与保证/先决条件/投资权利等在向律师充分传达的情形下,交给律师就行了。最主要的是如何将商业条款准确传达给律师,当然一名优秀的PE律师可能还可以进一步提供一些商业意见。
总的来说,投资经理如果觉得这个项目赚钱,牢记最主要的目标是全力推动项目达成,并兼顾考虑促成交易的成本和未来收益的预测,而律师看到的更多是交易风险和怎样确保交易的安全性,两者在思路上是有差异的。
I. 如何才能进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个风险投资经理需要那些知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风险,指私募股权投融资操作过程中相关主体不懂法律规则、疏于法律审查、逃避法律监管所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涉诉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或己发生的重大经济损失。法律风险的原因通常包括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合同违约、侵权、怠于行使公司的法律权利等。具体风险内容如债务拖欠,合同诈骗,盲目担保,公司治理结构软化,监督乏力,投资不做法律可行性论证等。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不计其数。投资还是要到一些正规的平台,像腾讯众创空间
(一)法律地位风险
私募包括两类,一是私募股权投资,一是私募证券投资。前者是指以非公开募集的方式投资于企业股权,它与股票的“公开发行”相对;后者是指将非公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证券二级市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募基金”(如开放式基金)相对。在我国新的《合伙企业法》于2007年6月1日实施前,“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由于它并不存在一个合法的实体,其法律地位是不明确的,但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样一种以非公开方式投资于企业股权的投资方式则是完全合法的。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也曾明确表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未上市的企业股权,用现有的民事、公司和证券法律框架,完全可以约束其法律关系,因而其法律地位是明确无疑的。客观上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私”字,的确给人一种非法或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感觉,但事实上,私募股权投融资只是表明其是在公开市场之外进行的募集资金的行为,并不是非法或法律地位不明确,它是完全合法并受到监管部门认可和支持的。前些年关于私募基金坐庄炒作的新闻报道,使人们对私募基金有了一个最初的认识,但却并不明白这里的“私募基金”仅是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而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关于这二者的区别我们一定要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之初就应十分明确。对于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言,《证券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为其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目前的法规规范仍然不足,为了吸引客户,大多地下私募基金对客户有私下承诺,如保证金安全、保证年收益率等,这种既非合伙又非投资的合同在本质上类似非法集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书面合同,也很难得到法律的保障。
(二)合同法律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投资者之间签定的管理合同或其他类似投资协议,往往存在保证金安全、保证收益率等不受法律保护的条款。此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协议缔约不能、缔约不当与商业秘密保护也可能带来合同法律风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目标企业谈判的核心成果是投资协议的订立,这是确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金方向与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在此过程中可能涉及三个方面的风险:一是缔约不能的法律风险;二是谈判过程中所涉及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保密的法律风险;三是缔约不当的法律风险。这些风险严格而言不属于合同法律风险,而是附随义务引起的法律风险。
(三)操作风险
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通过信托计划形成的契约型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二是国家发改委特批的公司型产业基金,比如天津的渤海产业基金;三是各类以投资公司名义出现的、与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方式相同的投资机构,而这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处于监管法律缺失的状态。虽然我国私募基金的运作与现有法律并不冲突,但在实施过程中又缺乏具体的法规和规章,导致监管层与投资者缺乏统一的观点和做法,部分不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基金经理暗箱操作、过度交易、对倒操作等侵权违约或者违背善良管理人义务的行为,这都将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
(四)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选择的项目如果看中的是目标企业的核心技术,则应该注意该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可能存在如下方面:
1.所有由目标公司和其附属机构拥有或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商号、著作权、专利和其它知识产权;
2.涉及特殊技术开发的作者、提供者、独立承包商、雇员的名单清单和有关雇佣开发协议文件;
3.为了保证专有性秘密而不申请专利的非专利保护的专有产品;
4.公司知识产权的注册证明文件,包括知识产权的国内注册证明、省的注册证明和国外注册证明;
5.正在向有关知识产权注册机关申请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著作权、专利的文件;
6.正处于知识产权注册管理机关反对或撤消程序中的知识产权的文件;
7.需要向知识产权注册管理机关申请延期的知识产权的文件;
8.申请撤消、反对、重新审查己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文件;
9.国内或国外拒绝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权利主张,包括法律诉讼的情况;
10.其他影响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的商标、服务标识、著作权、专有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协议;n.所有的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秘密、雇佣发明转让或者其他目标企业及其附属机构作为当事人并对其有约束力的协议,以及与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或第三者的知识产权有关的协议。此外,创业者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问题、原单位的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的保密问题以及遵守同业竞争禁止的约定等,都有可能引发知识产权纠纷。
(五)律师调查不实或法律意见书失误法律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旦确定目标企业之后,就应该聘请专业人士对目标企业进行法律调查。因为在投资过程中,双方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所以法律调查的作用在于,使投资方在投资开始前尽可能多地了解目标企业各方面的真实情况,发现有关目标企业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确认他们己经掌握的重要资料是否准确的反映了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以避免对投资造成损害。在私募股权投资中,目标企业为非上市企业,信息批露程度就非常低,投资者想要掌握目标企业的详细资料就必须进行法律调查,来平衡双方在信息掌握程度上的不平等,明确该并购行为存在那些风险和法律问题。这样,双方就可以对相关风险和法律问题进行谈判。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中律师调查不实或法律意见书失误引起的法律风险是作为中介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与投资机构及创业企业共同面对的法律风险。尽职调查不实,中介机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机构可能蒙受相应损失;而创业企业则可能因其提供资料的不实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入企业后的企业法律风险
1.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合同风险、不规范经营风险、债权过于集中带来的风险。
2.管理引起的法律风险:治理结构缺陷带来的决策风险、员工意外伤害风险、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员工道德风险、公司印章管理不严带来的债务风险。
3.资金运用引起法律风险:投资合作风险、分支机构风险、借贷风险、担保风险。
(七)退出机制中的法律风险
目标企业股票发行上市通常是私募股权基金所追求的最高目标。股票上市后,投资者作为发起人在经过一段禁止期之后即可售出其持有的企业股票或者是按比例逐步售出持有的股票,从而获取巨额增值,实现成功退出。上市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上市,另一种是买壳上市。直接上市的标准对企业而言还相对过高,因此我国企业上市热衷于买壳上市。表面上看,买壳上市可以不必经过改制上市程序,而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上市目标,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财务公开和补交欠税等监管,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壳资源大多数“不干净”,债务或担保陷阱多,职工安置包袱重,如果买壳方没有对“壳”公司历史做出充分了解,没有对债权人的索债请求、偿还日期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而产生的一些负债等债务问题做出充分调查,就会存在债权人通过法律的手段取得上市公司资产或分割买壳方己经取得的股权,企业从而失去控制权的风险。回购退出方式(主要是指原股东回购管理层回购)实际上是股权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即受让方是目标企业的原股东。有的时候是企业管理层受让投资方的股权,这时则称为“管理层回购”。以原股东和管理层的回购方式的退出,对投资方来说是一种投资保障,也是使得风险投资在股权投资的同时也融合了债权投资的特点,即投资方投资后对企业享有股权,同时又在管理层或原股东方面获得债权的保障。回购不能也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主要法律风险。表现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入时的投资协议中回购条款设计不合法或者回购操作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对于失败的投资项目来说,清算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唯一途径,及早进行清算有助于投资方收回全部或部分投资本金。但是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还存在许多法律风险,包括资产申报、审查不实、优先权、别除权、连带债权债务等。
J. 做基金经理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希望你是一个正直的人,如果当四下无人时你自己评价自己,还很难做到,那建议你慎重考虑你的这个职业方向。
其次,希望你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该你负责的不推诿,同时能鼓励团队,激励团队,成为受人尊重的人,基金经理应该是一个受人尊重的职业,因为你在帮助别人让他们有更多可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再次,希望你是一个坚定的人,就是认定这个目标,一往无前的去努力实现达到。
接下来说的,都是技术层面的,大前提是到达罗马的道路并不只有一条。
但有几点在圈内是大概率性的公认条件:
1、学位总归是门槛,也是展示。如果你是本科,那还很远很远,就要提高自己的学历(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提高学力),现在搞股票研究的门槛基本都是名校硕士博士。
2、经验,经验,经验!你不能偏离航道,一般,基金经理都有6-10年的证券或投资从业经验。所以,耐心点,真的,耐心点。
3、始终要业绩支撑。就是你不能有重大失误,污点在你的职业生涯中是务必需要被杜绝的,就像银行信贷如果有坏账那就把这个人的声誉破坏了。要有持续的业绩来证明你的能力,这样才会被基金公司看中。
4、知识要丰富,要丰富,要丰富。换句话说,最好啥都懂,哈哈哈,还有分析能力要强,人脉资源也不能差(哈哈哈,其实符合这些条件做什么都行了吧)
其他:证书方面:证券从业——基金从业——期货资格——CFA、FRM(CPA和律师可作为补充)
你基础不错啊,在正道上啊,可行路径:行研——转换为产品经理——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未来在中国成为基金经理的机会当然多于在其他国家,认准就去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