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金投资顾问一般涉及的法律文件或者要签署的文件有哪些
基金投资顾问怎么还涉及到签署的文件?
这些都是投资者和基金公司之间签的吧?
2. 证券基金的法律法规有多少种有什么法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 基金行业有哪些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内销售容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金行业风险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11月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强化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等.
4. 有关基金投资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中华人民抄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金行业风险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11月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强化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等.
5.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怎么构成的
《基金法》颁布后,中国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监管规则,形成了以《基金法》为核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等为配套规则的基金法律体系,对基金业市场主体的准入标准、行为规则以及基金运作的关键业务环节进行了系统的规范。
(1)法律。
①《基金法》是基金行业的基本法。《基金法》在充分总结我国基金业实践经验,并借鉴境外成熟规则的基础上,系统规定基金运作的基本原则。同时,《基金法》还授权中国证监会根据《基金法》的原则制定一些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既有原则性,又有较强的操作性。
②《证券法》作为证券业的基本法,也是基金行业遵循的重要法律。《证券法》将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纳入《证券法》的规范范围。除上述规定外,基金作为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之一,要遵守《证券法》中的交易、清算、信息披露等一系列原则。
此外,基金活动涉及众多的民事法律关系,还需遵守其他一些法律的相关规定,如订立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代销协议,需要遵守《合同法》。与基金活动有关的其他重要法律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信托法》、《会计法》等。
(2)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
①《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标准及审批程序、公司重大变更事项审批程序、公司治理及经营原则、监督管理措施等内容。
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基金托管人资格条件、审批程序及监管要求。
③《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基金募集申请条件、审批程序、设立条件、基金申购与赎回原则、基金投资与收益分配原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程序、监管要求等内容。
④《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主要规范基金代销机构资格审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基本要求、基金销售费用、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及监督管理等内容。
⑤《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基金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
⑥《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程序、行为规范等内容。
此外,中国证监会根据行业发展的情况及监管需要,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如《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指引》等。
(3)自律性规范。自律性规范包括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公约》等。
健全有效的基金监管体系是基金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保证。经过几年的探索,目前已构建了分工明确、协调配合、高效有序的基金监管体系。中国证监会作为基金监管体系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担负着行政许可、政策研究、规则制定、组织指导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工作等重大职责,在基金监管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辖区内的从业机构进行日常监管;证券交易所对基金在交易所内的投资活动进行监管,负责交易所上市基金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基金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
你这个问题过大,不好说的很准确的。
6.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目前已颁布的关于基金的法规有两部:
一是1997年11月14日国务院批准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是2000年10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7. 我国法规对投资基金投资组合的规定有哪些简答题。
为了证券的组合投资,投资基金必须确定其投资目标,如体现资本的长期增长或短期投资收益,或者资本增长和收益并重,每个共同基金目标的确定都在其愿意承受的风险水准上,获得最高的期望总收入。具体地说,投资组合管理目标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本金安全。本金安全不仅指维持原来的投资资金,而且是指使本金不随通货膨胀的出现而降低购买力,保护本金的购买力。本金安全应是投资基金投资组合管理的首要目标。只有本金安全了,才能借以取得收入和谋求增长。有两种投资基金常常忽视本金,从而承担不必要的风险。一种是规模比较小的投资基金,这类基金由于资金比较少,为了获得较高的收益率不得不进行风险较大的投资或投机,这样需要很强的市场预测和分析能力,一旦发生错误,即有可能损失本金。另一种是规模相当大的投资基金,这类基金对市场的反应能力相对来说比较迟钝,有时也会因为资金充足,不把个把损失当作损失,这样也可能产生大量的资本的损失,从而损失本金。
(2)收入的稳定。在现实股利和股息收入与将来的股利和股息收入承诺之间,投资者总是更喜欢前者;在稳定收入与不稳定或不确定收入之间,投资者总是偏好前者。因而,投资基金在确定投资目标时,收入的稳定应是着重考虑的因素。因为,只有稳定的收入才能吸引投资者。特别对于收入型的投资基金来说,稳定的收入更是至关重要的。
(3)资本增长。资本增长是投资组合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这个目标并不意味着每个投资基金都必须投资于增长股票,即迅速增长公司的股票。因为许多增长股票不符合许多投资基金的需要。资本增长既可以通过购买增长股票来实现,也可以通过再投资股息和利息收入来实现,前者的风险比较大。资本增长对于成长型或积极成长型共同基金来说,是必须加以着重考虑的,因为该类型的基金的投资目标即是在于随着时间的进展而增加投资总值。
(4)变现性。变现性是指一种证券是否能方便、迅速地买卖。影响变现性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证券的价格和市场规模,而证券的市场规模又取决于发行该证券的公司的规模,持有该证券的投资者的人数等。例如高价格证券的变现性比低价格证券差。小公司的股票比大公司的股票变现性略差。因为大公司比较稳定,股票质量往往比较高,而且发行在外的股份数量也比较大,其交易量的增加有利于股票保持一个连续的市场,这就使规模较大的公司的股票具有较强的变现性。
同时,证券交易的场所对证券的变现性也有一定的影响。例如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美国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股票比在地方证券交易所和场外市场交易的股票具有更大的变现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股票比在我国各地方证券交易中心交易的股票具有较大的变现性。
(5)流动性。流动性是指投资资产应该能够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变换成现金而不引起损失。投资基金进行决策时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在收益性和流动性之间进行选择,因为证券投资的盈利性和流动性既互相制约又互相依存,其相互制约表现在:从投资的期限上看,期限越长,收益率就越高,但流动性就越低。因此,为了追求较高的收益,投资基金必须牺牲流动性而投资于长期的、高风险的证券,为了追求较强的流动性,投资基金必须牺牲证券投资的收益而投资于短期的、低风险的证券。至于采取何种做法在于投资基金确定什么样的投资目标,如果基金是成长型的或积极成长型的,一般采取前者;如果基金是收入型的,一般采取后者。两者的相互依存表现为:只有保持较强的流动性,投资基金才能抓住突然出现的富有吸引力的盈利机会,才能避免不利的市场环境造成过大的损失。因此,基金通常要维持一定的流动性。这方面对于开放型的投资基金更是如此,因为开放型的共同基金的投资者往往要求基金赎回其所持的受益凭证,尽管投资基金通常将一部分资金存放于银行以备急需,但当大量的受益凭证的持有者都要求赎回时,存放于银行的资金就可能不够。因而,对于开放型的投资基金来说,保持适当的流动性是必要的。
(6)多样化。多样化或分散化投资是投资基金的一个主要特点和优点,投资基金是通过多样化来降低资本和收入损失的风险的,因而多样化也是投资基金投资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基金投资多样化的方法很多,主要有:1.债券与股票多样化;2.到期日多样化;3.行业多样化;4.公司多样化;5.国家多样化;6.投资时间多样化;7.真实资产与金融资产多样化。一般来说,每个基金都有自己的多样化投资政策,如果基金的主要目标是收入的稳定性,则基金就会采取较大程度的多样化,而那些只单纯投资在一个部门的普通股票或具有特殊要求的基金,它们多样化的程度是有限的。
(7)税收。与其他投资者一样,投资基金作为机构的主要的投资者,所关心的主要问题也是税后收益多少,基金必须在制定投资目标及投资计划时,充分考虑投资基金的税收问题,并争取有利的税收地位。关于基金投资的税收问题,各国税法及有关的法律都有规定。这些法律、法规一般规定投资基金在满足一定的条件后即可免税。例如美国规定:一家正规的投资公司(投资基金)必须遵循下述规定才可以免税:
1.90%以上的总收入来自股息、利息和净资本收益,30%以下来自短期利润;
2.其支付的股息至少占净投资收入的90%;
3.它不是一家控股公司,并不保持大量的多元化经营(这由法律规定)。
由此一家可免税的投资公司定期交纳未分配收入的这一部分公司所得税,而对分配给股东的这部分收入不缴纳公司所得税。投资公司作为股东领取股息的渠道,由它通知股东(即投资基金的投资者)领取股息。这些股东对来自于利息、股息和短期资本收益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对来自长期资本收益的这部分收入缴纳资本收益税。
日本税法规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运用信托财产取得的收益,只要遵循有关的规定,就不必缴纳所得税,同时,投资基金的管理公司也不被视为法人,因而,也不必交纳法人税。
目前,世界各国大都规定投资基金在满足一定的条件后,其收益可免交纳税收。投资基金收益可以免税的理论是传导理论。该理论认为:投资基金具有特殊性,它仅仅是一种有组织的导管,介于投资者和多元化的证券之间,不过是一个委托代理机构,它所经营的财产并没有所有权,基金并没有经营的实名,其义务是将收益比例分配给投资者,因此,如果对其证税,必将产生重复征税的情况。
投资基金在考虑其投资目标时,应详细了解法律的有关规定,争取较为有利的税收地位,争取获得免税待遇。
8. 基金中基金涉及的相关法律都有哪些
FOF,这方面的法律还不多,主要是费用的问题比较突出,之间除非一些QDII基金外一般是不允许投资FOF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