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私募基金归证监会管还是基金业协会管理
阳光私募发信托,归银监会管。资管计划应该是归证监会。
股权类的目前有点三不管意思,基金业协会说倡导自律么。不过地方证监局会来抽查。
楼下自己理解个毛线,我办个暂住证是不是还去问国务院。。
B. 私募基金都需要备案吗 我司可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审计
私募基抄金是需要备案的。
根据《私募袭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长久以来,我国的私募基金监管一直处于“两不管”的灰色地带,为解决这一监管真空,年初证监会就正式成立了私募基金监管部,并在随后出台了各项政策。证监会透露,这次征求意见稿颁布后,证监会共收到58份书面反馈,其也根据书面意见做了八项修改,不过对于合格投资者标准偏高、宣传推介方式过严、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等三项较受争议的规定,证监会还是维持了之前的原则跟标准。
C. 证监会私募基金主任陈自强简历
简历:
48岁,大学本科,证券从业时间18年。
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资金管理司、中回国光大集团光大银行筹答备处、中国科技财务公司、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历任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处长,中国证监会海口特派办党委委员、副主任,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
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办公室副主任;
第四届中国证券业协会党委副书记、副会长兼秘书长。
(以上内容截止时间:2012年10月31日)
D. 私募基金公司受证监会监管么
近年,私募股权基金(PE)迅速发展,已成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法律地位的模糊和监管空白严重阻碍了行业的规范发展。尤其是监管部门仍旧悬而未决,很多部门都在争夺监管权,其中,发改委与证监会的“斗争”最为激烈。
预监管部门主要有:发改委、证监会、商务部和银监会。
一、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于2006年发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对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方式、投资方向、备案条件、经营范围、投资限制、企业监管等方面作了原则性规定。《暂行办法》对创投企业的监管体现在发改委的备案上,通过发改部门备案的创投企业应当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为进一步加强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国家发改委2009年又发布了《关于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募资行为的通知》,对备案创投企业的经营范围、最低实收资本和承诺资本、投资者人数、单个投资者最低出资、高管资质作了要求;规范了创投企业的“代理”投资业务,并在创投企业的信息披露、不定期抽查方面做了强化。
2011年1月,发改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试点地区设立的、募集规模达到5亿元人民币的股权投资企业接受强制备案管理、运作规范管理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紧接着3月份,发改委又在其网站上公布了《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文件指引/标准文本/表格下载》,进一步细化了股权投资企业(即“基金”)及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即“管理机构”)的备案工作。2011年11月,发改委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PE强制备案制度由试点地区推广至全国。这份《通知》也成为国内第一个全国性的股权投资企业规范条例。
不过,全国范围内无法满足备案条件的存量PE可能还为数不少,他们下一步该如何调整,还待进一步观察。
二、证监会
证监会认为,我国应该借鉴成熟市场的监管实践,效仿美英做法,由证监会为主要负责机关进行日常监管,其他部门就相关领域提出建议,如美国明确规定,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一定规模以上的私募股权基金进行监管,美国财政部和联邦储备银行对私募基金进行国内金融风险评估和质询;英国从2001年开始就由金融服务局统一负责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工作。
2011年6月,“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引发了行业关于VIE合法性的大讨论。到了9月份,有几名法律界人士透露,中国证监会正在提交报告,建议国务院取缔VIE结构,这份报告也流传至坊间,在行业 内引发了热议甚至恐慌情绪。但截至目前,关于VIE监管仍无进一步的政策出来。
而正在修订中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称《基金法》)也拟将PE纳入法律监管之下。据悉,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将于2012年推出。但是否应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纳入监管范围,这是《基金法》修订过程中的一大障碍。
三、商务部
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五部门于2003年发布了《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对外资创投的设立审批、对外投资审批、投资限制、投资备案、资金使用情况、投资管理人监督等方面作了规定。与纯内资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相比,监管者对外资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施行审批制,实行最严格的监管。
2011年6月,“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引发了行业关于VIE合法性的大讨论。之后,商务部外资司曾到上海组织调研会,VIE是被提及话题之一。
四、银监会
在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方面,银监会制定了《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对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运作的监管是通过规范信托公司的投资决策、风险控制来实现的,如要求信托公司亲自处理信托事务,独立自主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即使信托公司聘请第三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投资顾问也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由于银监会是信托公司的监管机关,《指引》的监管措施有明确的指向对象,内容也较全面。
总之,我国对私募股权基金并无统一的监管者和监管标准,而由相关部门分头监管。
E. 证监会私募基金主任陈自强简历
陈自强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光大集团干部,中国科技财务公司综合计划部总经版理权,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贷投资部总经理,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处长、中国证监会海口特派办副主任,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局长,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办公室副主任。
F. 私募基金谁监管,具体有哪些监管措施
私募基金的监管单位有很多,主要包括全国人大及国务院(政策的制定版者)、证监会、中基权协、央行、发改委、银监会、保监会、中证登、交易所、股转系统、中证协等,当然,现在银监会和保监会合为一家了。对应不同的私募基金涉及的监管主体也有一定的差异性,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组织体系主要是证监会监管下的地方证监局、中基协、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等。具体的监管措施要主要是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管理办法、通知公告等等。详细内容请查看有关的法律法规,如《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等,或者基金从业资格证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G. 证监会私募基金主任陈自强简力
简历:
48岁,大学本科,证券从业时间18年。
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资金管理司、中国光大集团光大银行筹备处、中国科技财务公司、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历任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处长,中国证监会海口特派办党委委员、副主任,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
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办公室副主任;
第四届中国证券业协会党委副书记、副会长兼秘书长。
(以上内容截止时间:2012年10月31日)
H. 私募基金现在好像是在。加强管理。那以后想成立私募基金。还能通过审批吗 私募基金现在好像是在。加
当前金融行业整饬仍在继续,最新的领域是对私募基金行业管理全面升级。
证监会已经全面暂停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在新三板的挂牌和融资,并对前期融资使用情况实行调研,银监会也陆续撤销商业银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而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基金的新管理办法也在加快酝酿出台,相关人士预计申请备案也将更加严格,甚至趋向于审批制。
证监会喊停私募挂牌新三板
针对近期市场有关于证监会叫停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挂牌新三板的消息,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25日表示,今年以来,新三板市场上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频繁融资,融资金额和投向引起市场的关注和质疑,因此需要加强对此类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监管,暂停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在新三板的挂牌和融资,并对前期融资使用情况实行调研。
证监会市场部主任霍达表示,设立新三板市场的目的是为了服务实体经济,今年以来,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在新三板挂牌数量较多,引起市场和监管部门的关注。暂停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是考虑到服务实体经济的新三板定位,是为了服务实体经济。
霍达表示,有的观点认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融资后也是投入到中小微企业,等于间接支持了中小微企业发展,对此,证监会要对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挂牌融资金额、投向进行梳理和研究论证,以相应明确这类机构在新三板的挂牌监管安排。
方星海还称,今年以来,新三板市场挂牌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频繁融资,融资金额和投向引起广泛关注,因此需要暂停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挂牌和融资,并对前期融资的使用情况开展调研。
银监会撤销商业银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随着证监会的调查明确,银监会的监管动作也在积极开展。
自2015年6月11日监管对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开闸以来,共有17家商业银行向中国基金业协会申请并完成相关备案。但是,近日,包括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等在内的17家商业银行收到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这些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将被撤回。
这意味着,银行未来一段时间,将不能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主体,发行任何包括股权、证券和其他投资基金在内的产品。
此外,银监会正在推动银行理财业务分拆和城商行投贷联动试点,希望在现有商业银行法下,为商业银行开展私募业务架设合规框架。
新管理办法在加快酝酿出台
一位曾借调中基协参与相关工作的地方基金业协会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介绍,明年1月1日施行新办法确有其事,新出台的一系列规定和以前区别很大,从登记到销售环节,基本能卡的都在卡。
“2014年2月开始实行登记备案,当时是非禁止准入,登记备案机构很多,但很多企业并没有真实经营,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大概每1万家就只有3000多家在运营,还有一些做互联网或P2P的也借用这个通道,把登记私募当作某种牌照。”这位人士透露。
上述人士指出,今年6月中旬开始,市场急转直下,出现很多跑路的私募,一些投资者把备案理解成协会背书,这给协会带来了不小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协会开始收紧。
“从我了解的情况看,备案新规的征求意见稿中要求,拟备案公司的名称和业务范围必须明确,业务范围不能兼营互联网理财等其他业务,只有单纯股票或股权投资的公司才能获准备案。”这位人士进一步介绍说,除上述情况外,现在要求高管必须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未来还会设置会员的入会标准,对备案私募的实缴资本也可能会进行考核。
上海地区一家私募孵化机构负责人也表示,现在申请备案相对之前更加严格,时间比较长,实质上已经有些类似审批制,最近明确要求高管和法人代表必须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没有资格肯定直接被拒。
“之后怎么弄还没有确定,猜想可能要求企业必须实缴部分资本,人员要求肯定也更严,除了从业资格,比如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年限等可能都会做一些规定。”在这位私募孵化机构负责人看来,最近出台的新规定对很多新公司都会有比较大影响,可能三分之一公司要调整规划。
“银行仍可通过子公司申请私募基金牌照来涉足这块业务,预计将需要一事一批。”一家商业银行高层人士表示,上海契石投资咨询,如果银行既做贷款业务又做投行业务,且两者之间没有防火墙进行隔离,那么风险很容易传导。商业银行子公司在形式上就是防火墙,它使得商业银行在发展新业务的同时防范风险,并且合法合规。
值得一提的是,监管的升级背后是私募规模大扩张。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底,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约34.55万亿元,较2014年末增长68.5%。其中,私募机构管理的私募基金(认缴规模)4.96万亿元,较2014年末增长133.1%。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3705家,管理基金23671只,私募基金行业从业人员达到43.0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