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分录
购入时: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00
贷:银行存款100
收回时:借:银行存款120
贷:可供版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权100
投资收益(差额)20
投资收益>0时,以投资收益为基数计提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其取得的收入(收益)应并入本年应纳税所得额,同其他收入一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贰』 银行的理财产品,购买时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从公司帐户划出存款: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购买理财产品:
借:短专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属--存出投资款
处置理财产品: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短期投资
贷:投资收益(如果低于成本价的话,投资收益可能在借方)
(2)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明细科目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二、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可按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叁』 金融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分录
金融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版
不是计入短期投资权科目。短期投资科目已经废止了。
『肆』 请问:公司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应设置什么会计科目呢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我公司实行新准则)
公司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应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方法是:
借:可供版出售金融资产等
贷:银行权存款
理论依据为证监会会计部的
会计监管工作通讯(2012年第2期):
关于企业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理财产品的分类及列报问题。实务中企业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依发售银行所制定的合同条款规定,有些在持有期间现金流确定,具有债权特点;有些则既不保证本金也不承诺相关的收益。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四分类要求,具有债权特点的理财产品,持有企业依其意图可以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类或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收益不确定的理财产品投资则一般应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财务报表列报时依其出售期间等的判断列报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是其他流动资产等。
『伍』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得的收入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你好!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一年之内,属于短期债权投资,一年以上属于长期债权投资。理版财产品到期权,本金冲减原投资分录,利息在投资收益科目列支,计缴所得税。
会计分录
购买时
借:短期债权投资---理财产品
贷:银行存款
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如满意请采纳!
『陆』 银行理财计入哪个科目
如果是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专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属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二、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具体的处理如下:
1、从公司帐户划出存款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2、购买理财产品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0 k G6 u' H% G
3、处置理财产品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贷:短期投资贷:投资收益(如果低于成本价的话,投资收益可能在借方)
4、收回投资款借:银行存款贷:其他贷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柒』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怎样入账
购买理财产品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贷:银行存款
到期变现时,根据实际收益情况,如果是正收益,投资收益在贷方,否则在借方。
正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投资收益
负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拓展资料
银行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双方承担。
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个人理财业务”的界定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我们一般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是指其中的综合理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