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理财直融工具可以投资银行间债券吗
银行理财更严新规将出台或设限权益类投资资管业务监管趋严大气候下,时隔近两年,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文件意见征求重启,或将在近期正式面世。2014年12月,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法(意见征求稿)》,对银行理财业务做出了史上最为全面和详细的规定。化解银行理财业务潜在风险,真正落实风险承担主体,直接服务实体经济,和推动理财业务回归资产管理本质,可以说是该意见征求稿的核心思路。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个独立信源获悉,银监会于本月在2014年意见征求稿基础上,已初步形成了新的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法意见征求稿,并召集部分银行进行讨论。目前来看,新版本调整较多,且更为严厉,尤其是对银行理财实现分类管理和禁止分级理财产品,与旧版意见征求稿差别较大。银行资管业内多名资深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近两年来,资管行业发生了较大变化,金融混业趋势下,资金通道丛生,边界模糊,而监管层的共识逐渐明朗,去影子银行、去通道,加强表外监管,是为愈发明确的大方向;而此前银行理财的热门话题,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设立和推进,则明显退出核心问题圈。综合多名消息人士,新版意见征求稿中,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和方向;不过最终版本仍可能存在变数。拟对银行理财分综合类和基础类第一,在2014年意见征求稿上新增一点,拟对银行理财业务资质进行分类,分综合类和基础类两大类。基础类的银行,理财业务将不能投资非标和权益类资产。银行资本金将是划分的重要标准之一。这也就意味着,很多体量很小的银行,其理财业务开展将受到很大限制。不过,由于划分标准究竟有多严格,未解,因此中小银行将在多大程度受到影响,无法预测和评估。另外,有消息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监管层也在考虑对银行理财投资权益类资产,设置和“非标”投资相类似的投资比例限制。根据现有的管理法,银行理财投资非标资产,其额度上限取“银行上一年度经审计后总资本的4%”和“银行理财总投资35%”的孰低者。如果要落实权益类投资的比例限制,则监管层需要像对“非标”一样,对权益类投资做出明确定义。“非标”投资拟不得对接资管计划第二,就非标资产投资方面,新版意见征求稿中,银行理财投资非标资产,只能对接信托计划,而不能对接资管计划。不允许多层通道嵌套。鼓励银行理财发行一对一非标产品(无期限错配)。目前,银行理财投资“非标”嵌套2到3个计划类通道,属于普遍现象;而非标资产配置在资产池中以拉高理财产品收益,更是普遍做法,因此该条规定虽不至于大大出乎业界意料,但也可预见引发不小变化。其实,在2014年的意见征求稿中,就已经有相关内容引导银行理财关于非标的投资。其中规定,预期收益率型产品中的“非标”资产需回表核算,但无期限错配的项目融资类产品的“非标”无须回表,允许净值型产品的30%投资于非标债权资产,且无须回表核算。拟禁止银行分级理财产品第三,新版意见征求稿中禁止银行发行分级理财产品,而2014年版本对分级产品做出了明确的定义和相关的详细规定。根据2014年的意见征求稿,分级产品指的是根据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对理财产品受益权进行分层配置,按照分层配置中的优先与劣后安排进行收益分配,使具有不同风险承担能力和意愿的投资者通过投资不同层级的受益权来获取不同的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的理财产品。彼时,旧版意见征求稿中,对分级产品做出了包括产品设计原则、优先劣后比例、募资对象和投资标的等详细要求。值得一提的是,银行理财资金作为优先级资金投资其他分级资管产品并不在银行理财分级产品之列。另外一个容易混淆的概念,结构化理财产品,根据2014年版本的定义,是指本金投资于存款、国债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同时以不高于以上投资的预期收益与剩余本金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并以投资交易的收益为限向客户兑付理财产品收益的理财产品。简言之,分级产品主要是从资金端来看,结构化产品主要是从资产投资端的角度来看。5月初,21世纪经济报道就曾报道,银监会窗口指导城商行和农商行停止新发分级理财产品,对于已经发行的,到期后不能再发。有银行资管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分级理财产品通过分层设计,容易为劣后资金输送利益。在反腐大背景下,近年来,多数银行对发行该类产品已经非常谨慎。不过,值得说明的是,以上内容仅是此次调整的可能方向,正式文件定稿仍存在变数。
Ⅱ 什么是银行间市场能帮我详细解释一下不
在以前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已活跃着各种基金的身影,比如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股票型基金、保本型基金等等,只不过这些基金的管理人,其主要股东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活动。换句话说,这些基金可以称之为券商系基金或信托系基金等。
据统计,截至到2004年年底,共有159只证券投资基金和16家基金管理公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开立了债券托管账户,约占4%,相对数量并不多。但从横向角度看,这个数字与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基金数目相差无几。也就是说,现有的基金基本上都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了债券托管账户。
根据管理办法,此次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后,可发起各种专门类型的基金,但当前阶段主要应侧重于债券型基金。通过利用商业银行的优势,投资次级债券、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企业债券等固定收益证券。因此,银行系基金进入银行间市场势在必然,并且指日可待,银行间市场的基金类投资者队伍将急剧扩大。
随着银行系基金的介入,银行间市场基金的力量将更加壮大,对进一步改善银行间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打破银行一统天下,改变投资趋同性,将具有重要意义。事实上也是如此。据统计,截至2004年年底,基金类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的债券托管量已位居第四位,仅排在银行、保险、信用社之后,远远超过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非金融机构等的托管量,成为银行间一支重要的生力军。从结算量上看,基金也迅速崛起,2004年的结算量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达到1.29亿元,为上年的7倍多,市场份额也由0.06%猛升到5.06%。
个人借道间接进入银行间市场
由于该市场仅限机构投资者参与,为数众多的个人投资者不能分享到银行间市场发展成果。虽然有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市场(零售市场)作为银行间市场的一个补充,但其规模和影响都还有待进一步扩大。借道基金间接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以说是个人投资者投资债券市场的一个非常便利和有效的途径。
从另外的角度上看,此次银行系基金的出现,担当起储蓄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重任。反过来看,银行间债券市场也欢迎这些积少成多的巨量资金供给。
中、短期类债券需求加大
为实现较强的流动性,中、短期类债券,尤其是备受关注的央行票据,成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首选目标。不仅货币市场基金如此,去年底刚刚面世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因其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的各类高等级债券,大多数期限在一年以内。此次银行系基金的加入,无疑会加大这种需求。
这些需求的直接后果就是债券收益率的大幅下降。事实已有所体现,最近几期的央票发行收益率大幅下降。如果这种情况得以延续的话,势必对已有的或即将成立的货币市场基金或理财产品等的投资收益造成潜在的压力,应该引起适当关注。
Ⅲ 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柜员告诉我她们的理财产品挂钩的是银行间可流通债券,请问这种产品风险大吗
一般银行的理财产来品,承诺保本的就是源风险不大,不承诺保本的就是风险大。
不过目前哪家银行也不敢不保本,除了QDII的外汇理财产品,好像大家基本上还没亏过。一旦要是有亏的,你就要小心了。因为道德底线被突破了。现在还行。
Ⅳ 什么是银行同业理财
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等。
同业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业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风格稳健、操作模式灵活、项目运作高效、客户体验至上。
购买其他商业银行针对金融同业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与设立在中国境内的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具有办理同业借款业务资格的非银金融机构开展的资金借出业务。
(4)银行理财进入银行间扩展阅读:
银行同业理财的相关要求规定:
1、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管机构的自有资产,因理财产品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均归入银行理财产品财产。
2、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托管机构不得将银行理财产品财产归入其自有资产,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银行理财产品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3、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理财产品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管理人、托管机构因自有资产所产生的债务相抵销;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不同理财产品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Ⅳ 银行理财产品 如何进行银行间市场交易
央行首次发布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细则,是对理财市场进行规范整顿的延续,更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错配问题也有望得到解决,对债市是一项利好。
昨日,中国货币网发布公告称,央行金融市场司对16家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银行间债市行为进行了规范。根据《通知》,银行理财产品将可通过开立乙类账户直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通知》共分十七条,明确了申请在银行间债市开立理财产品债券账户的管理人的各项条件,以及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市的开户流程。业内人士指出,央行首次发布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市细则,是对理财市场进行规范整顿的延续,更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根据《通知》,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每只理财产品都要与所投资的资产对应,每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
过去银行理财产品募集到的资金,一部分会按照产品说明投资于同业存款和债券等,也有一部分会投资于证券市场或用于贷款投放。“过去屡屡出现的理财产品亏损,跟信息披露不足有关。”新纪元期货研究所所长魏刚表示,银行资金池的流向问题由来已久,这大大增加了理财产品的风险性,《通知》的发布将加强央行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
《通知》还要求,管理人的自营债券账户与理财产品债券账户之间,以及同一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债券账户之间不得进行交易。“这主要是为了防范利益输送。”魏刚认为。另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为获取利益,银行自营账户把债券高价卖给理财账户的事情屡见不鲜,这使不少理财账户严重受损。
按照《通知》要求,理财产品的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向央行上海总部报备。已开立银行间账户的,应在一年内根据《通知》的要求重新备案,并根据情况办理变更手续或重新开户。据中信证券(11.87, 0.00, 0.00%)一位国债交易员透露,此前一些商业银行开设的理财账户多为不能通过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进行联网交易的丙类账户。去年债市风暴时,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市开户一度暂停,其后一些丙类账户酝酿升级为乙类账户,但央行此后并未正式发文规范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市。根据《通知》,银行理财产品账户将全面升级为乙类账户,无须通过代理人交易。
目前银行理财产品普遍存在外包管理的现象。国内某知名券商固定收益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所在公司为银行管理着近60亿元规模的理财产品。这非常不利于监管,银行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市直接开立乙类账户后,监管就会更为方便。
依靠期限错配进行套利是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运作模式。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一般都在半年以内,它们通过投资一年期以上的债券赚取息差。期限错配风险很大,如果理财产品到期后资金续不上,而赎回压力加大,会非常危险。此次《通知》的下发有望解决这一问题,对债市是一项利好。
Ⅵ 什么是银行间市场
日前,《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的出台,在某种程度上催生了鸡年股市的第一波行情。那么,银行系基金的即将面世,对与股票市场相对应的债券市场,特别是银行间市场本身以及相关各方参与者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一支越来越重要的力量
早在银行系基金出现以前,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已活跃着各种基金的身影,比如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股票型基金、保本型基金等等,只不过这些基金的管理人,其主要股东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活动。换句话说,这些基金可以称之为券商系基金或信托系基金等。
据统计,截至到2004年年底,共有159只证券投资基金和16家基金管理公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开立了债券托管账户,约占4%,相对数量并不多。但从横向角度看,这个数字与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基金数目相差无几。也就是说,现有的基金基本上都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了债券托管账户。
根据管理办法,此次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后,可发起各种专门类型的基金,但当前阶段主要应侧重于债券型基金。通过利用商业银行的优势,投资次级债券、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企业债券等固定收益证券。因此,银行系基金进入银行间市场势在必然,并且指日可待,银行间市场的基金类投资者队伍将急剧扩大。
随着银行系基金的介入,银行间市场基金的力量将更加壮大,对进一步改善银行间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打破银行一统天下,改变投资趋同性,将具有重要意义。事实上也是如此。据统计,截至2004年年底,基金类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的债券托管量已位居第四位,仅排在银行、保险、信用社之后,远远超过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非金融机构等的托管量,成为银行间一支重要的生力军。从结算量上看,基金也迅速崛起,2004年的结算量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达到1.29亿元,为上年的7倍多,市场份额也由0.06%猛升到5.06%。
个人借道间接进入银行间市场
由于该市场仅限机构投资者参与,为数众多的个人投资者不能分享到银行间市场发展成果。虽然有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市场(零售市场)作为银行间市场的一个补充,但其规模和影响都还有待进一步扩大。借道基金间接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以说是个人投资者投资债券市场的一个非常便利和有效的途径。
从另外的角度上看,此次银行系基金的出现,担当起储蓄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重任。反过来看,银行间债券市场也欢迎这些积少成多的巨量资金供给。
中、短期类债券需求加大
为实现较强的流动性,中、短期类债券,尤其是备受关注的央行票据,成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首选目标。不仅货币市场基金如此,去年底刚刚面世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因其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的各类高等级债券,大多数期限在一年以内。此次银行系基金的加入,无疑会加大这种需求。
这些需求的直接后果就是债券收益率的大幅下降。事实已有所体现,最近几期的央票发行收益率大幅下降。如果这种情况得以延续的话,势必对已有的或即将成立的货币市场基金或理财产品等的投资收益造成潜在的压力,应该引起适当关注。上海证券报刘铁峰
Ⅶ 银行怎么理财呀能有效吗,风险高吗
银行的短期理财一般是以短期票据套利和银行间拆解套利为主
比银行普通存款利率高些
基本没有风险
Ⅷ 个人投资者 能否进入 银行间债券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只有银行类金融机构可以进入,一般的企业都不可以,别说个人了。内
个人投资债券可容以买国债(通过银行),或者通过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交易买企业债和公司债,这个和买股票差不多。你用一般的股票软件都能看到这些债券的交易信息的,比如大智慧。
Ⅸ 面对客户比较各银行间的理财,如何处理
各有千秋
重点是客户的收益以及风险是不是成正比
担这个风险是不是值得的
客户是否安心 放心
我是专业从事投资理财 希望可以帮助你
Ⅹ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经过哪几个阶段
1、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历程及其动因
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一些商业银行开始尝试向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投资顾问和个人外汇理财服务。200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改革外币利率管理体制,为外币理财业务创造了政策通道,其后几年外汇理财产品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但是总体规模不大,没有形成竞争市场。
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成为推动人民币理财业务发展先锋的直接原因是,在当时信贷投放高速增长的背景下,中小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占比较低,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而发行人民币理财产品能够增强其吸储能力,缓解资金趋紧压力。
2、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运作模式的演进
在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初创期,投资方向基本为银行间国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固定收益工具。在风险管理方面,与初期的外币理财产品相比,人民币理财产品则更为规范,客户资金与银行自有资金相互隔离。
应该说,这一时期的理财产品与商业银行熟悉、专注并具有传统优势的领域,依靠银行自身的平台就可以完成产品销售、资产配置、投资决策、清算分配等职能。
(10)银行理财进入银行间扩展阅读
国外状况
1、个人理财业务萌芽时期
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通常被认为是个人理财业务的萌芽时期,但却没有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明确的概念界定,那时的个人理财业务主要是为保险产品和基金产品的销售服务。
2、个人理财业务形成与发展时期
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通常被认为是个人理财业务的形成与发展时期。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初期,个人理财业务的主要内容是合理避税、提供年金系列产品,参与有限合伙及投资于硬资产。
直至1986年,伴随着美国税法的改革以及里根总统时期通货膨胀的显著降低,个人理财业务的视角逐渐全面和广泛,开始从整体角度考虑客户的理财需求。
3、个人理财业务成熟时期
20世纪90年代是个人理财业务日趋成熟的时期。伴随着金融市场的国际化、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一时期的个人理财业务不仅开始广泛使用衍生金融产品,而且将信托业务、保险业务以及基金业务等相互结合,从而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