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民营公司以各种理财产品为名高利率吸收存款是否合法
我只知道那可以算民间集资
❷ ㊙️理财是传销吗
有的理财是传销,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理财都是传销。
通常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在3%-6%之间内,所以如果介绍给您的容理财产品承诺的收益率超过这个2%-3%甚至1-2倍,就一定要警惕了,另外一定要看合同,凡是银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均具有唯一的产品编码,投资者可以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银行代销产品则可以通过银行网点公示的代销产品清单查询。而且,银行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在相关销售文本中应有银行印章。
❸ 理财产品拉人是传销吗
首先是法律上的定义: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是有实际产品,人员发展上线、下线、金字塔式的销售模式。
非法传销是没有实际产品,人员发展上线、下线、金字塔式,限制人权、自由的非法模式
非法传销的过程简单来说就是骗人买产品,然而实际没有产品,说有大提成,被骗后就会拉熟人去所谓的购买,拉的人越多所谓的提成越大,被拉来的人也会拉,一直循环、最后骗一群人想尽办法投入一堆钱什么都得不到,影响极其大。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❹ 有以炒外汇为名的传销吗
同时具有以来下行为的,是传销:
一、需自要交入门费。
二、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三、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❺ 小妹介绍了一个理财产品,看起来是传销,没敢做,现在感觉所有的投资都会跑路
传销害死人,越是熟人介绍的越要谨慎一点,
传销骗的都是熟人,我是在拾财贷上投资的,没有人介绍,自己摸索的,个人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❻ 假冒银行理财产品进行诈骗如何定性
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
1,以银行理财产品为诱饵,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采取诱骗或欺诈的手段,使受害人上当并骗取受害人钱财的,符合刑法中诈骗罪的特征,应当以诈骗罪论处
例如:张三为了骗取他人钱财,向周围的人谎称有某种高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骗取他人信任后,借代别人购买理财产品为名向他人索要钱财,但并未购买理财产品而是占为己有,张三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2,借银行理财产品的幌子,销售自身的理财产品的,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构成合同欺诈。例如:某银行柜面向储户A某销售某理财产品,这个产品本身是一种保险,但银行柜面缺隐瞒保险的事实,向储户宣称是银行可存取的理财产品,致使储户出现错误判断购买该保险,实际上柜面的行为就构成了一种合同欺诈,虽然不属于犯罪领域,但其行为明显让储户造成错误判断,储户有权主张解除保险合同。
3,其他情况,即还有一种,就是个别私营金融机构打着银行的幌子,自称出售银行理财产品,实际上却是非法向群众聚拢资金,用于私人机构放债,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即私人以银行的名义并以销售理财产品的名义行集资之实,可能会构成诈骗罪或者非法集资罪等,具体要看实际情况而定。
以上是你提出问题可能涉及到的一些情况,请具体说明实际状况
另外,关于是否触犯刑法的具体定性,需要看实际情况,而不是笼统的说如何如何
❼ 朋友说在做理财产品可能是在做传销
对于投资理财来说来各种产源品及模式都有其优缺点,主要还是看投资方向和风控措施,良好的风控措施可以控制风险,保证投资者的收益,在选择时,投资者要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下面简单介绍几种产品:
1、银行理财产品
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多样,保本和非保本都有,投资方向主要是同业拆借以及货币市场等等,风险不大,当然不排除个别产品投资于资本市场,看好方向和风控是关键。
2、P2P理财
从P2P引入中国以来,蓬勃发展,成为互联网金融的主流,一般年化收益在8%-12%左右,过高的收益往往有问题,也要选择一个好的平台,了解公司的情况和债权关系的真实性,看好风控措施是关键。
3、信托类理财产品
信托类理财产品是大资金量客户的偏爱,安全有保障,年化收益一般在8-11%之间,不过15年以来国家有意打破刚性兑付的隐性条文,还是要看好风控的,劣后级和保证客户收益的措施值得关注。
其他的像贵金属、外汇、股票等就不一一列举了,有问题再交流~
❽ 银行员工以银行名义办理的个人理财产品,银行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经验之谈!
银行正规的理财产品都有风险提示,在手续上都有详尽的法律说明,人行和银监会也规定,任何理财产品不得有100%安全的承诺,所以你说的赔偿这种情况是不存在。
至于理财产品出现大额亏损,一般都是私募产品,即从法理上说是银行员工个人行为(虽然,就是银行营业部或大客户室推荐的,但你没办法!因为一般只要出事,相关经办员工就会主动辞职或调职,让你无从追究),与银行无关,即便是起诉,除非有100%的录音录像等证明,否则很难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