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会计上如何核算
【问】抄企业购买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到期可获得约定的理财收益,对此理财产品, 【答】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规定,企业的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您所述的理财产品属于金融资产范畴,具体作为上述哪类资产管理,应根据企业的持有意图及具体的理财品种,如果准备短期持有,通常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果相对较长时间的稳定持有,则可能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收益在会计上均作为投资收益核算。
Ⅱ 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会计上如何核算
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企内业的金融资产应当容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您所述的理财产品属于金融资产范畴,具体作为上述哪类资产管理,应根据企业的持有意图及具体的理财品种,如果准备短期持有,通常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果相对较长时间的稳定持有,则可能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收益会计上均作为投资收益核算。
Ⅲ 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
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企业的金融资产,但不应计入“货币资金类”和“其他内应收款”。货币资金是企容业存量资产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而银行理财产品不属于货币形态,不能随时用于支付,收回有限制,而且收益有风险,所以企业不能把银行理财产品直接列作“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或者“其他应收款”,无论期限的长短。
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分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金融资产划分为下列四类: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①银行理财产品按期限分为超短期、短期和长期理财产品。超短期理财产品只有3天、7天等,不超过一个月,一般风险较低,收益率较低。短期理财产品,一般为1 ~ 3个月,一般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为长期理财产品。②按照保本和收益的风险分为保本固定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③理财产品按照投资的领域分为货币基金和债券型、信托型、资本市场型、挂钩型及QDII型产品。
Ⅳ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账务如何处理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从公司帐户划出存款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2、购买理财产品
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处置理财产品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短期投资
投资收益
4、收回投资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贷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4)企业购理财产品会计核算扩展阅读:
投资理财,投资理财是指投资者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用诸如储蓄、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基金、股票、期货、商品现货、外汇、房地产、保险、黄金、P2P、文化及艺术品等投资理财工具对个人、家庭和企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管理和分配,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从而加速资产的增长。
理财产品除了种类繁多,理财产品的合约设计复杂如天书,晦涩难懂的产品描述也让投资者“眼晕”,很多人基于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和对高收益率的追求而签下合约,最终在投资受损时才如梦初醒。而“被银行客户经理误导”、“只报收益不说风险”、“将理财产品说成存款”等行为,更成为理财纠纷投诉的焦点。
另类理财产品多为不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噱头大于实质,与其挂钩的产品价格走势比较独特,波动非常大,比如艺术品、酒类、普洱茶投资市场都出现过暴涨暴跌,因此风险也会大很多,风险承受能力不高的普通投资者最好不要轻易染指。
Ⅳ 购买理财产品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版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权“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Ⅵ 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帐务处理
一、购买理财产品时账务处理 1、购买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回——成本40 贷:银行存款40 2、确认答收益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3、返还本金、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含利息)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40 应收利息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账务处理 1、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 借: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60 贷:银行存款——XX银行40 短期借款——XX银行20 2、支付其他公司银行承兑汇票 借:库存商品(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60 贷:应付票据 60 3、支付银行信用贷款 借:短期借款——XX银行20 贷:银行存款——XX银行20 4、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时 (1)直接解付时: 借:应付票据60 贷: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60 (2)先转入单位基本户再解付时: 借:银行存款——XX银行60 贷: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60 借:应付票据60 贷:银行存款——XX银行60
Ⅶ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怎样入账
购买理财产品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贷:银行存款
到期变现时,根据实际收益情况,如果是正收益,投资收益在贷方,否则在借方。
正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投资收益
负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拓展资料
银行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双方承担。
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个人理财业务”的界定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我们一般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是指其中的综合理财服务。
Ⅷ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怎么做账务处理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可以根据企业不同的情况分别记入“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账户;而受到利率时则记入“到期投资回报”或者“股票升值回报”中即可。
拓展资料: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造成的财务影响有:
1.
银行理财产品直接列作货币资金类,使用者难以从报表中看出企业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并了解其相关风险,尤其是一些不能提前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使用时是受到限制的;
2.
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有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之分,期限从几天到几年不等,有可提前赎回的和不可提取赎回的产品,全部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3.
不能全面反映出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并且在进行财务分析时,将会全部作为流动资产类,影响企业流动比率等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4.
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财务报表中都列作长期资产,理财产品作为这两类来核算,将影响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的计算;
5.
另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需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而且还有许多理财产品无法取得公允价值,会影响当期财务报表;
6.
由于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合同上是预期收益率,当期的实际收益率难以得知,难以计提当期的利息收益。
Ⅸ 请教各位高手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我认为是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合适。
交易性金融资产纯粹是抄短线。如建行的“回周周利答”产品,一周划转一次,相当快。
而可供出售金额资产,与股票较接近。对企业的投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合适。而银行产品,有些是根本找不到投资企业或具体的投资对象。是标准化的产品。所以。我个人认为,划交易性金融资产合适些。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我公司也买了此类理财产品,我是放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审计报告时也没有对此提出异议。
Ⅹ 单位购买理财产品会计核算怎么入账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版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权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