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银行上班的人可以私下接客户的钱,替客户理财吗
不可以的。银行员工行为准则128条规定,员工不可私下代客理财。
B.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许可,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具体解释下,什么意思
进行吸收存款和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必须要到金融监管部门去办理许可,否则就是违法的。
C. 代客理财案件
"以前赚钱客户有分成给我,打到银行卡", 凭此可初步证明形成委托理财法律专关系。“给客户推荐股票,用手属机发短信推荐,只说会涨,未做收益保证;”,只说会涨就是收益保证。有法律责任。责任多大依法院审理后裁量决定。冻结的银行卡不要了,也不能结束此案件。拒绝应诉,将缺席判决,可能对你更不利,因你未积极抗辩。
D. 代客理财是不是违法行为
依照我国现有的有关法律规则,代客炒股理财可以经过合法的私募、基金公司以公募的版方式中止,或权者经过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研发的理财富品操作。假设是其他的机构或者个人代客炒股(无从业资质),固然可能(或可以)签署合同,但这种合同不是我国《合同法》中所规则的规范的信托合同或者拜托合同。因此,固然不能说这种私自代客理财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但目前在我国,这种做法至少是不受法律维护的。
E. 银行职员私自代客理财亏损,银行要担责吗
原则上,既然是以个人名义,当然单位无责。
但以下情况,银行难辞其咎,可追讨法律专责任:属
1、银行员工在工作时间,在营业场所内,向客户推荐产品并办理代客理财手续。因在工作时间、营业场所,视同为银行同意该员工此等行为,银行应承担管理不力的连带责任。
2、银行员工利用营业场所和办公场所(如营业厅、会议室、贵宾室、行长室等),以比较明确地银行员工身份代客户理财造成损失的,银行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F. 银行代客理财纠纷,出现问题责任谁负
没有办法,这些都是签了合同的,风险声明中的风险全由客户承担,你还有3。97的收益已经很好了,我听说过有只剩7%本金的理财产品!
G. 银行员工以个人名义代客理财,单位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原则上来,既然是以个人名义自,当然单位无责。
但以下情况,银行难辞其咎,可追讨法律责任:
1、银行员工在工作时间,在营业场所内,向客户推荐产品并办理代客理财手续。因在工作时间、营业场所,视同为银行同意该员工此等行为,银行应承担管理不力的连带责任。
2、银行员工利用营业场所和办公场所(如营业厅、会议室、贵宾室、行长室等),以比较明确地银行员工身份代客户理财造成损失的,银行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情况,银行事先声明或在上述区域内张贴显著提示免责的除外。
H. 银行员工代客理财属于违反国家法规
这个肯定是违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