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行理财经理与客户经理哪个有前途
想进银行压力是必须要承受的,根据各个地方的不同,各家银行的不同,或许有版些差异,但权是距离大多说人认为的银行员工就是坐在空调屋里数钱的观念还是相距蛮远的。每天早出晚归起早贪黑,早晨训话、晚上开会、专业考试、业务培训、存款任务、技术比赛、义务加班更不用说。小额贷款客户经理主要负责个人类小额贷款,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调查全程办理,万一碰到个赖皮户还得还他纠缠,像个私家侦探似的打听他的行踪,上门入户催收贷款,要不回来就得自己承担责任,轻则限期收回,重则下岗清收,上面每天冲你要这个报表那个报表,烦都烦死了。
B. 购买50万的理财产品,对银行的客户经理有多大好处
她们会有一部分提成哦
C. 请问去银行买理财是客户经理拿着我的手机购买,假如出事了,能留下证据吗
不能客户经理拿你的手机操作的,而且手机银行都是要输入密码的,无法证明是别人帮你购买的,目前银行的理财风险还是可控的,注意不要购买高收益理财就行了。
D. 在银行买了理财产品,要怎么跟客户经理说,才知道能退到钱
要看你买的是抄什么理财产品袭。如果是可随时赎回的,不用联系客户经理,直接在app上就可赎回。如果是有期限的理财产品,不到期就无法赎回。但有些银行会有理财产品转让业务,这一般在app上也能操作。如果没有这类业务又急着取钱,那只能去银行协商一下了,但希望不大。
E. 银行理财经理喝客户经理哪个收入更高
1。理财经理的岗位一般是在银行大堂里,主要为个人客户服务,重点针对VIP客户
2。市场营内销人员可能是你自己的叫法容,目前大多数银行不设这个岗位,市场营销可以理解为在公司业务科和零售业务科工作的职位,推销银行产品,吸收存款,吸引优质客户,增加贷款及中间业务利润
3。客户经理一般指公司业务部的岗位,就是你描述的这些工作内容,你能进入这个部门算是走运了,这是银行内收入最多,最有发展前途的职位,相对柜台或办公室,有更多机会提升
补充:理财经理必要的时候也会跑业务,平时是在各分、支行工作,主要负责跑业务的人还是客户经理
F. 银行里面的 客户经理和理财经理有什么不同两者都的工作有什么不同
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一种,有些大点的银行,证券公司会有驻点人员的,那是证券公司的经纪人,内拉客户去证容券公司开户的,不属于银行工作人员。
银行一般有大堂经理,专门打杂兼回答问题。你说的理财经理一般人是接触不到的,VIP大客户才会有。
G. 关于银行理财产品的几个问题
首先你要知道,理财产品没有最好,只有最适合。你买理财要考虑的是资金流动性和理财产品投向风险的问题。
1.从收益角度看,肯定是90天5%的收益高。但你要比较一下两种产品的风险级别。理论上是风险越大,收益越高。时间越长,风险越大。但如果两种产品的投资方向和风险级别是一样的,目前的形势来看,如果你不用钱,我建议你存长期的。
2.影响理财产品的风险因素有很多种,系统风险是人为不可抗拒的,比如市场经济形势、国家政策法规、自然灾害等等。非系统风险是指人为形成的,比如投资运作这款产品的经理对目前形势分析是否正确,投资标的的信用级别,到期后会不会延期支付等等。所以产品利率绝大部是由市场决定的,但也会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3.某些银行会在月底的时候发一些高收益的产品,但期限都不会太长,为的短时间投资后,产品到期日又可以被银行在月末或季末或年末所占用为存款。如果你需要的是长期投资,但为了一期的高收益去选择了短期产品,那么这期产品到期后你又得重新选择,也许市场上没有较高收益的产品了,或者利率下降了,那么你只能选择低收益的产品,那么最终这段时间的综合收益也许不会很高,不会比你直接去投资一个较长期限的中等收益的产品合适。
4.有一些银行的产品是限量销售的,也许是为划分客户层级,也许是其他原因,建议你可以建立一个一对一的客户经理,这样他了解你的需求,有适合的产品时会通知你,你可以在做决定前先联系他了解情况。
文字写起来比说起来困难,但愿你能明白我所表达的意思。
有什么问题可以再来问我!
H. 银行理财客户经理提出离职申请是否必须有6个月脱密期
没有规定银行理财客户经理提出离职申请,是否必须有6个月脱密期。
当事人所说的脱密期,实际上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这种保密事项,是双方共同遵守的:单位额外支付保密费用,当事人确保不外传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商业秘密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第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第二,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第三,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第四,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
我国有关法律从不同角度对商业秘密加以了保护。
第一,从商业秘密持有者与侵害商业秘密者之间的关系看,除了双方没有任何关系,但侵害者通过不正当手段,如盗窃、利诱、胁迫等侵害商业秘密情形外,侵害商业秘密主要发生在买卖、承揽、授权、雇佣关系中,其中在雇佣关系中是最容易发生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作了规范。合同法对存在民事合同关系情形下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作了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存在保守商业秘密约定或者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要求的情形下的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作了规范,这包括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约定和雇佣关系下的约定。公司法、刑法主要对存在劳动关系的侵害商业秘密的情形作了规范。
第二,在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形下,现有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都有一个前提,即都是劳动者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不包括劳动者到其他企业中工作的情形。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擅自披露公司秘密;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如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是经营者,根据该法第二条的规定,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第三,不同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不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面宽,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侵害主体的资格没有限制,所有知晓商业秘密并违反约定或者规定的劳动者,都可以构成侵害商业秘密。公司法规定的侵害主体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刑法则规定的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其次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既保护非专利技术,也保护经营信息。而公司法和刑法则主要保护商业机会,商业机会包括经营信息,但不包括非专利技术。最后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仅规范劳动者工作期间的保守商业秘密行为,而且规范劳动者离职后的保守商业秘密行为。而公司法和刑法只是规范劳动者任职期间的保守商业秘密的行为。
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不得使用或者披露信息的义务包含生产的秘密环节,以及足以构成商业秘密的其他信息。要确定究竟哪些信息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仍然负有不得披露和使用商业秘密的义务,必须考虑以下因素:劳动性质。如果劳动过程中要经常性地处理秘密文件,劳动者显然要承担比一般劳动者更多的忠诚义务。也就是说,除了信息类型的限制之外,劳动者的身份和职位也会影响到竞业禁止条款的效力。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由于同客户的接触获知了客户相关的特别信息,用人单位自然可以合法地使用行业限制条款禁止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拉拢客户。这一原则非常普遍地适用于各种行业;信息本身的性质。即用人单位是否使劳动者意识到信息的保密性。虽然用人单位只是单方面声称某些信息是保密信息本身并不充分,但是用人单位对待这些信息的态度可以帮助确定信息的性质。英国普通法中规定,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并不承担竞业限制的义务。事实上,只有在披露和使用商业秘密的意义上,用人单位才有权得以禁止劳动者竞业,而商业秘密的判断也通过严格的判断规则被限制在特定的范围内。
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竞业禁止,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约定。其中最重要的内容是经济补偿,竞业限制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只能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这是竞业限制生效的条件和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
I. 为什么银行职员自己几乎不买银行卖的理财产品
虽然说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柜台就设在银行营业厅内,但是它跟普通储蓄业务的窗口是不放在一起的,也就是说,理财产品跟储蓄业务分属银行的不同体系。所以理财产品不像银行储蓄,是可能会产生亏损的。
而很多理财产品的销售人员为了个人私利,经常向咱们无知的普通投资人推销高风险的投资产品,这产品不出事还好,一出事就悲剧了。
那么银行理财到底有哪些套路呢?
套路一
除了银行自己的理财产品以外,有时候还会代销保险、基金、信托等业务。有很多小伙伴就上了套,本着赚取收益的目的去银行买理财产品,却被销售人员混淆了概念,买成了保险。
保险没有存取和利息的概念,能不能获取保险金是不确定的。而且银行卖的保险,基本上都是理财型的保险,保障的功能很小,所以就算你想买份保险,最好也别选择银行。
套路二
有些时候银行会把代收产品当成自发的产品卖,可能还会向客户隐瞒风险。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买的其实不是银行的产品。而风险也不是银行承担的。
套路三
销售人员介绍的预期收益率中所提到的年化,并不是到期后能拿到的收益比例,而和收益的计算陷阱都没有那么简单。收益套路是无穷尽,只能自己注意一点,以免踩进了陷阱。
凡是口头承诺百分百保本保息的,大多数都是套路,最好能让销售人员把所有的承诺都写合同,这样如果有纠纷,也能算个保障。
J. 我在平安银行手机银行上买了理财产品,我的客户经理有提成吗
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都是通过理财经理介绍买入的,在购买时有一个推荐人工号的填写项,填写这个就是为了用于汇总理财经理卖出理财产品多少的,然后就可以得到相应的提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