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9年11月14日之前生效的判决进行再审是否适用九民纪要
全国法院民来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源要于2019年11月8日颁布,高法在通知中说,纪要不是司法解释,不能作为裁判依据援引,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在裁判文书本院认为部分具体分析法律适用理由时可以根据会议纪要相关规定进行说理。
所以再审案件不能作为司法解释引用,只能作为说理分析引用。
❷ 买银行理财巨亏18万!62岁老人把银行告了,最终的结果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据了解,本次最高院公布的十件典型案例中,基本涵盖老年人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是老年人比较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其中,既有财产权益纠纷,如老年人财产权保护、老年人委托理财,也有涉及人身权益的保护,如对老年人的赡养等问题。此外,还包括“以房养老”等养老形式创新中涉及的纠纷。
此类案件都有几大特点:高收益伴随高风险,老年人心理上很难经受投资上的重大亏损,因此在选择“投资理财”渠道时一定要审慎。法官建议老年人“投资理财”记住“四不原则”:不要贪、不要懒、不要自以为是、不要自作主张。
❸ 民事诉讼九民会议纪要可否作为定案依据
不可以,九民来会议纪要通知源第三点明确应用范围:纪要不是司法解释,不能作为裁判依据进行援引。
但是,在裁判案件时,可以在裁判文书中具体分析法律适用的理由时,援引九民会议纪要进行说理,也就是援引纪要的观点进行裁判。
❹ 民法典和九民纪要哪一个对商经法影响大要怎么复习
就法考而言,商经法的C位地位还是挺明显的。2019年客观题,商经法占60分左右;主内观题28分。容加上主观题中的民商融合题目的话,主客观题全部加起来总分超过90分。
① 商经法分值高,法条庞杂,包括有名有姓的法总共37个
② 2020年,商经又难又关键——破产、知识产权、保险都很有难度
③ 民法典对商法影响不大,影响大的是九民会议纪要
④ 内容更加充实。今年鄢梦萱老师的书就新编入了【九民会议纪要】、【公司法 司法解释(五)】、【破产法 司法解释(三)】等新内容。
❺ 单位闲散资金买理财产品会议纪要
你胆子很大。
❻ 买理财亏18万,为何银行要赔7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62岁老人诉某银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2015年,62岁的王某在北京某银行处申购一款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金额100万。2017年,由于产品亏损,王某只赎回了约80万元。王某起诉请求判令该行赔偿本金约23万元、利息16万元并三倍赔偿68万元。虽然一审法院驳回了王某的诉求,但北京市二中院终审认定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侵权行为,应对王某的本金损失承担约30%的赔偿责,判决银行赔偿王某7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较为清楚,但未对本案事实予以全面审视,适用法律也有不当,予以纠正。
最终,北京市二中院认定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侵害王某财产权益之行为,酌情确定其对王某的本金损失承担约30%的赔偿责任,即银行应赔偿王某7万元。对于王某主张的利息损失,二审法院未予支持。
最高法:明确规则尺度 保护老年人金融消费安全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此案具有三方面典型意义。第一,明确规则尺度,保护老年人金融消费安全,首案效应突出。本案是《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发布后首批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案件之一,指出银行应就投资者的年龄、投资经验、专业能力进行审查并考虑老年消费者情况等,对老年投资者应给予特别提示,结合民商事法律、《会议纪要》精神和社会发展实际提出了金融机构提示说明义务和金融消费者注意义务等判断标准。对如何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合法、安全的投资理财消费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第二,回应人民需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发展。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针对老年群众的金融理财产品层出不穷。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贯彻到审判中,妥善处理和回应金融产品消费与信息化结合中产生的新问题,贯彻民法典立法精神,保护老年消费者的契约自由,为构建良好金融市场秩序、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树立典范。
第三,践行司法改革,创新审理模式,助力社会治理。本案适用百姓评理团辅助审判,更好地结合法官专业性和公众的价值理念。
❼ 老人买银行理财亏18万被判赔偿,案件中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既有财产权益纠纷,如老年人财产权保护、老年人委托理财,也有涉及人身权益的保护,如对老年人的赡养等问题。
但是,在二审判决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却判决银行赔偿王某7万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涉《资产管理合同》及《风险揭示书》等均系银行依循的规范性文件或自身制定的格式合同,不足以作为双方就案涉金融产品相关情况充分沟通的凭证。银行对王某作出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平衡型,但案涉金融产品合同中显示的风险等级并非均为低风险,该行违反提示说明义务,未证实购买该产品与王某情况及自身意愿达到充分适当匹配的程度;未能证明其已经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认知、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了当面测试并向其如实告知、详尽说明金融产品内容和主要风险因素等,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同时,王某有投资理财经验,应当知晓签字确认行为效力;本案投资亏损的直接原因是金融市场的正常波动,并非该行的代理行为导致,王某亦应对投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故判决银行赔偿王某7万元。最高院认为,明确规则尺度,保护老年人金融消费安全,本案是《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发布后首批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案件之一,首案效应突出。银行应就投资者的年龄、投资经验、专业能力进行审查并考虑老年消费者情况等,对老年投资者应给予特别提示,结合民商事法律、《会议纪要》精神和社会发展实际提出了金融机构提示说明义务和金融消费者注意义务等判断标准。本案对如何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合法、安全的投资理财消费环境,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