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账务如何处理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从公司帐户划出存款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2、购买理财产品
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处置理财产品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短期投资
投资收益
4、收回投资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贷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理财产品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投资理财,投资理财是指投资者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用诸如储蓄、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基金、股票、期货、商品现货、外汇、房地产、保险、黄金、P2P、文化及艺术品等投资理财工具对个人、家庭和企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管理和分配,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从而加速资产的增长。
理财产品除了种类繁多,理财产品的合约设计复杂如天书,晦涩难懂的产品描述也让投资者“眼晕”,很多人基于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和对高收益率的追求而签下合约,最终在投资受损时才如梦初醒。而“被银行客户经理误导”、“只报收益不说风险”、“将理财产品说成存款”等行为,更成为理财纠纷投诉的焦点。
另类理财产品多为不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噱头大于实质,与其挂钩的产品价格走势比较独特,波动非常大,比如艺术品、酒类、普洱茶投资市场都出现过暴涨暴跌,因此风险也会大很多,风险承受能力不高的普通投资者最好不要轻易染指。
⑵ 使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账务如何做账
1、买入时处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
2、到期赎回收,根据收益情况做账务处理:
(1)正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2)负收益: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2)理财产品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对于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三)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成本)。
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 科目。
同时,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⑶ 请问:公司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应设置什么会计科目呢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我公司实行新准则)
公司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应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方法是:
借:可供版出售金融资产等
贷:银行权存款
理论依据为证监会会计部的
会计监管工作通讯(2012年第2期):
关于企业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理财产品的分类及列报问题。实务中企业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依发售银行所制定的合同条款规定,有些在持有期间现金流确定,具有债权特点;有些则既不保证本金也不承诺相关的收益。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四分类要求,具有债权特点的理财产品,持有企业依其意图可以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类或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收益不确定的理财产品投资则一般应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财务报表列报时依其出售期间等的判断列报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是其他流动资产等。
⑷ 定期理财产品到期如何账务处理,要不要交增值税
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您公司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若属于保本投资收益,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若属于非保本的投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⑸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怎样入账
购买理财产品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贷:银行存款
到期变现时,根据实际收益情况,如果是正收益,投资收益在贷方,否则在借方。
正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投资收益
负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拓展资料
银行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双方承担。
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个人理财业务”的界定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我们一般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是指其中的综合理财服务。
⑹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如何账务处理 是否缴纳营业税
理财产品账务处理:
购买产品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收到的利息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利息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曾就此规定,企业买卖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债券、外汇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会计年度末,将不同纳税期出现的正差和负差按同一会计年度汇总的方式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如果汇总计算应缴的营业税税额小于本年已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但不得将一个会计年度内汇总后仍为负差的部分结转下一会计年度。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无疑属于金融商品,但该项理财产品只能“买”,不能“卖”,也就是说,只能到期取得收益,类似于利息收入。因此,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不能按此征收营业税。
企业向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由受托机构从事投资活动而获得的投资收益是非固定的收入,既可能有收益,也可能发生损失,显然也不属于利息性质的收入,因而也不能按利息收入征收营业。
注:营业税现改为增值税
⑺ 公司基本帐户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按新会计准则应怎样做帐务处理
公司基本帐户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按新会计准则的帐务处理:
一、购买理财产品时账务处理
1、购买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
2、确认收益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3、返还本金、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含利息)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利息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账务处理
1、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
借: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
贷:银行存款——XX银行
短期借款——XX银行
2、支付其他公司银行承兑汇票
借:库存商品(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贷:应付票据
3、支付银行信用贷款
借:短期借款——XX银行
贷:银行存款——XX银行
4、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时
(1)直接解付时
借:应付票据
贷: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
(2)先转入单位基本户再解付
借:银行存款——XX银行
贷: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
借:应付票据60 贷:银行存款——XX银行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⑴ 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或赎回。
⑵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⑶ 属于金融衍生工具。但被企业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⑻ 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
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企业的金融资产,但不应计入“货币资金类”和“其他内应收款”。货币资金是企容业存量资产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而银行理财产品不属于货币形态,不能随时用于支付,收回有限制,而且收益有风险,所以企业不能把银行理财产品直接列作“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或者“其他应收款”,无论期限的长短。
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分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金融资产划分为下列四类: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①银行理财产品按期限分为超短期、短期和长期理财产品。超短期理财产品只有3天、7天等,不超过一个月,一般风险较低,收益率较低。短期理财产品,一般为1 ~ 3个月,一般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为长期理财产品。②按照保本和收益的风险分为保本固定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③理财产品按照投资的领域分为货币基金和债券型、信托型、资本市场型、挂钩型及QDII型产品。
⑼ 公司理财产品的收益在银行对账单上没有列示,如何做账务处理
这个你可以直接去银行里面问一下相关的工作人员,他们会告诉你的。
⑽ 定期理财产品到期如何账务处理,要不要交增值税
理财利息,一般纳税人按6%减进项交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