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业买卖基金需要缴纳营业税吗
需要。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回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答动产。
营业税征收: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计算方法:
1.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2.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营业税税率按照行业、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比例税率。交通运输业为3%,出售、出租无形资产为5%,销售不动产为5%。
『贰』 基金管理公司属于营业税什么征收项目
基金管理公司应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内的金融保险业。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对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分配等基金运作活动进行管理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的依法募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担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按设立方式划分,有封闭型基金、开放型基金;有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按投资对象划分,有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权基金、房地产基金等等。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叁』 营业税3%,城建税7%,教育费(地方教育费)5%,基金千分之一加起来多少税
合计的税金应该复是:制3%+3%*7%+3%*7%+3%*0.1%=0.03+0.03*0.07+0.03*0.05+0.03*0.001
=0.3363=3.363%
说明:以上计算是按,基金也以营业税为基数计算;如果基金基金千分之一是按收入为基数计算则,合计税金应为:3.36%+0.1%=3.46%
『肆』 基金买卖都会有哪些税收
机构投资者:
增值税
印花税
所得税(机构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纳税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投资者:
增值税,印花税
『伍』 货币基金交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吗有没有什么条文依据
货币基金分红对应的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征不征,免不免,是不是个事
这个问题,看似清晰,其实不然,小编又网络又bing了一下,发现问题真不是很简单,因为网上的专家大侠,税务机关的回复,有的振振有词,有的含含糊糊,真要亮个底牌,没有。恰遇此问题的讨论,因此也了解了我们的客户的操作实例,非常感谢有力地对小编的帮助。
货币基金是何东东
这要查询一下《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货币市场基金是指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基金。在基金名称中使用“货币”、“现金”、“流动”、“现款”、“短期债券”等类似字样的基金,应当符合本规定的有关要求。Ok,货币基金也是基金,只是投资的对象有限制:
货币市场基金应当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一)现金;(二)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三)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四)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五)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六)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一)股票;(二)可转换债券;(三)剩余期限超过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四)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五)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货币基金分红的企业所得税:分红与赎回
在2008年(含)之后,企业所得税法下,依据财税[2008]1号文件,产生的收益的分配,是属于企业所得税的暂不征收事项,因此不需要并入所得税(含预缴)来计算缴纳。这里的暂不征收通常我们实践当中是直接认作免税事项处理的。至于收益在次月转投资份额时,视为一个新的独立的事项发生,是获得分红之后的投资,前提的身份是分红的部分先认定处理。赎回时,只是将投资收回,不存在再产生投资收益(除非未及转收益的部分,经过计算后分配的部分,而且手续费也一般没有),因此企业所得税不存在纳税的问题。
货币基金分红与其他基金分配方式的不同,还在于某些单位可能利用的基金避税之法,即如明天要分红了,今天重金买入1亿元,分红1000万元后,作“免税”1000万元,余9000万元赎回时,投资损失1000万元,一个转移大法,就带来变脸,不过你税务机关要不认,还真没有一个明确的回击手段,感觉不合理不代表依据规定不合理,人家难道还不能要收益了吗,如果人家分红后100天赎回认不认呢?不过这还是有点得便宜忐忑的心情了。(小编不得不在此处补充一下,避引起异议,只有其他基金分配才有可能避税,净值计算模式的,相当于将成本中的一部分转为分红的才是,非货币基金,货币基金单位投资价值不变,基本是收益增加,明白的,亏也是真亏)
货币基金分红的营业税:感觉要征,却缺乏征的依据
2009年营业税条例修订之后,对于单位买卖金融商品是要计算缴纳营业税的,单位取得的分红,并非买卖的利差,对于分红转份额环节理解是不属于营业税应税事项的,这不同于债券利息的争议,不是一个属性。
赎回基金时,如何适用营业税,目前没有要征税这一说,已作废的财税[2002]128号中的一款曾规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作废的理由是2009年之后适用于非金融机构在内,因此没有必要单独明确金融机构了,但这种理解将是延续认可的),此时的购回基金是存在单位差价,跟货币基金收回的不变的基金单位是不同的,其单位价格是不变的,相当于是将分红的收回,财税[2003]16号文件只规定了股票、债券分红在转让时要补缴营业税的规定,不适用于基金赎回,据此小编认为不需缴纳营业税,实践中我们了解的案例中对此亦没有缴纳处理,这也是传统基金计算净值与货币基金的差异所在,因此目前来看,这也是因新玩法带来营业税应税判断的差异。
『陆』 证券公司投资者基金营业税如何缴纳
【来问】根据《财政部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准许证券公司上缴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从其营业部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但营业税是地税范围,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应该在各分支机构根据其营业收入按比例计提并扣减当地营业税额呢,还是由法人所在地即总部统一计提并扣减总部应交营业税?
【答】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172号)第二条规定:准许证券公司上缴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另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因此,证券公司按照营业收入比例计提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不能扣除,只有在实际上缴时方允许扣除。对于应由分支机构扣除还是总部统一扣除应以实际上缴机构进行确定。
『柒』 基金分红是否交纳营业税和所得税
1、根据有关规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买卖基金的差专价收入征收营业税属,个人和非金融机构买卖基金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获得的差价收入、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2、基金分红是指基金将收益的一部分以现金方式派发给基金投资人,这部分收益原来就是基金单位净值的一部分。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其中基本分析主要应用于投资标的物的选择上,技术分析和演化分析则主要应用于具体投资操作的时间和空间判断上,作为提高投资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补充。
『捌』 基金需不需要交营业税
按照《营业税暂抄行条例》第五条
第四款:袭
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需要按照金融保险业务缴纳营业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
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买卖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债券、外汇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会计年度末,将不同纳税期出现的正差和负差按同一会计年度汇总的方式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如果汇总计算应缴的营业税税额小于本年已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但不得将一个会计年度内汇总后仍为负差的部分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玖』 价调基金的计税依据,是营业税还是收入
1、价调基金的计税依据是按每个季度的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了主回营业务收入、其他业答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价格调节基金属于地方费用,各地征收标准、计算依据不一样,还有很多地方不征收的。
如,山西省应缴纳价格调节基金额计算公式:
应缴纳价格调节基金额=(实缴增值税+实缴消费税+实缴营业税)*征收率
2、价调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是指市政府用于调控、稳定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依法征收的专项基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时,价调基金的税率为销售额的千分之一。
3、营业税(Business tax),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