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基金从业资格证书个人怎么申请
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是由基金从业人员所在机构统一打印的,个人不具备申请资格,个人申请证书需要先向所在机构提交申请,可以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证的企业包括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银行、证券公司和其他基金业协会认定的企业。
一、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提交申请
所在企业审核通过后,需登录基金业协会网站提交申请。登陆方式是:进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使用企业本身的管理账号登陆后,按照流程提交申请。
二、协会网站公示申请结果
企业提交申请后,由基金业协会审核受理,审核通过后会在基金业协会官网公布结果。
三、打印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基金业协会网站公示信息中如果有考生信息,则代表该考生已经取得了基金从业资格证,考生需自行登陆基金业协会网站—从业人员管理—资格平台进行打印。
①打开IE浏览器,版本在IE8及以上,在地址栏里输入测试网址:进入系统登录页面,http://person.amac.org.cn/login.action,输入个人用户的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登录到系统首页。
②选择打印-在菜单中选[ 证书管理? ]→[ 从业证书打印? ]按照指引步骤进行打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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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首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得奖名单
开放式基金:
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成版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湘财合丰权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动态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基金:
科汇证券投资基金
汉鼎证券投资基金
安顺证券投资基金
金盛证券投资基金
裕泽证券投资基金
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金泰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证券投资基金
兴华证券投资基金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㈢ 我基金从业过了之后要找公司挂靠才行,不然成绩多久会失效
我国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是四年,在四年内到基金公司任职,可申请执业证书,若没有在基金公司工作,通过考试四年后,考试成绩将作废。
自2003年起,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体系的一部分,一直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考试工作。为了落实新《基金法》,2015年1月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重新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20号),明确了基金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收费项目,自此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正式从证券业协会移交到基金业协会。
(3)基金从业名单扩展阅读:
全国统考报名条件: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主要是基金管理公司内部从事基金销售的人员或者希望从事该职业的外部人员。报名条件为: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试科目: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包含三个科目: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考生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或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成绩合格的,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注册条件。协会将根据行业与市场发展的需要,酌情增加或调整相关的考试科目。
参考资料:网络--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㈣ 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怎么查私募基金
步骤一:点击中来国基金业协会官自网网页链接进入官网。
(资料来源:网络: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㈤ 最优秀基金经理前30名
最优秀基金经理前30名分别是:
王崇、林鹏、丘栋荣、刘彦春、张坤、雷鸣、谢治宇、萧楠、周蔚文、赵晓东、史博、刘苏、冯波、曹名长、杨明、傅友兴、饶晓鹏、桂跃强、伍旋、王克玉、王君正、杨鑫鑫、程洲、蔡目荣、董承非、朱少醒、蔡向阳、张慧、杨锐文。
这是通过对过去5年(2014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2日)的偏股型基金业绩的统计,筛选出了业绩最优秀的前30名基金经理。
(5)基金从业名单扩展阅读
据悉,此次评选最赚钱基金经理标准颇多:专业的教育背景、深厚的研究功底和良好的道德水准是现代优秀基金经理必备的基本条件,而过往可资考鉴的管理经验是对其从优秀到卓越的预判。
从基金经理的任职年限看,50强基金经理的人均任职为6.8年。其中5-8年从业经验的有41名,少壮派占据多数。10年以上从业者仅有王亚伟、石波、尚志民、肖华四人。其中最年轻者为榜单第37位管理南方成份精选和封闭式基金天元的基金经理陈键,以34岁入围;年龄最大者为阳光私募尚诚的掌门人肖华,今年46岁。
㈥ 基金从业证书多久失效
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是长期有效的。
考试成绩有效期
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相关科目考试后,在四年内可以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超过四年未通过机构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的,需在注册前补齐最近两年的规定后续培训学时或重新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也就是说,成绩有效期到了有两种处理方式,①重新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②补齐近两年的后续培训30个学时。
资格证书注册管理
基金从业资格注册后,应按照以下规定参加中国基金业协会组织的年检:
1、各机构资格管理员登录从业人员管理平台自行查询本机构需参加年检的人员名单,组织并督促从业人员按规定完成后续培训,对符合年检通过条件的人员在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提交年检申请。
注意:各机构负责核实所属从业人员注册信息和年检信息,并按有关要求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2、年检结束后,对未按规定完成本年度年检的从业人员,协会将暂停其从业资格,并在网站进行公告。
3、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从业人员,我会将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书,相关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已注销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基金相关业务,如要恢复从业资格证书,需完成近两年的后续培训,并向协会提交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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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基金从业一年挂靠费是多少 基金从业挂靠合法吗
所谓“挂靠”,实际上指的是一些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为了登记备案或者是保壳,寻找具备回基金从业答资格的人在单位“挂职”,并给予其一定的酬劳。在业内人士看来,这种行为无疑是在规避监管。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针对存在上述情况的个人,一经查实,协会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取消其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针对存在上述情况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一经查实,协会将公开谴责,并将虚假填报情况进行公示,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受理其基金备案,撤销其管理人登记。
所以还是劝您不要贪图小利耽误了自己的前程
㈧ 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多久
金融分析师复证书制的有效期一般都是永久的, 过CFA三级拿到CFA证书后每年都需要缴纳年费,不可不缴纳,身为一名CFA协会会员,按时缴纳CFA会费是我们的一项义务,不缴纳会费的话,证书不会被收回,但你的CFA持证人的资格,在CFA协会官网查询,会员状态将会更改为Lapse(失效)!金融分析师会费每年交一次,周期为1年,缴纳cfa会费的时间,不同的cfa分会会有所不同,会员标准年费为:275美元;已是退休状态的会员年费为:100美元。
㈨ 如何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门槛有哪些
建议你应该详细地阅读有关基金从业资格的法律条文,具体如下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运作,切实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基金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基金从业人员包括下列人员:
(一)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助理人员;
(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内设基金业务部门的正、副经理人员;
(三)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经理;(四)基金管理公司的督察员;
(五)基金管理公司中从事研究开发、市场推介、销售、交易、基金财务、监察稽核、电脑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
(六)基金托管部中从事研究开发、清算交割、基金财务、交易监控、监察稽核、电脑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前款(一)项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三)项所称基金经理是指在基金管理公司中专门负责基金投资的专业人员;(四)项所称督察员是指在基金管理公司中负责公司监察稽核工作,并可以就监察稽核情况独立向公司董事长、中国证监会行使报告权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依照本规定,负责对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进行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包括基金从业资格、基金经理资格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基金从业人员申请基金从业资格、基金经理资格的,应当由拟聘用单位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材料。中国证监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准其基金从业资格和基金经理资格,发给其资格证书。
申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中国证监会除对其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外,还可以对申请人进行考察、面谈。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向社会公布取得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的基金从业人员名单。
第二章 基金从业资格
第六条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部正式聘用的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第七条基金从业人员申请基金从业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除外;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熟悉有关证券、金融法律、法规;
(四)品行良好,诚实信用,忠于职守,保守机密;
(五)具有大学财经、法律等证券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其他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有从事二年以上证券业务或三年以上其他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具备证券、金融、法律等专业知识;
(六)通过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的机构组织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基金从业资格: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的;
(二)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或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对以上结果负有个人责任的;
(三)个人所负债务到期尚未清偿,且数额较大的;(四)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适合从事基金业务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基金从业人员申请基金从业资格,应当由拟聘任单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下列材料:
(一)中国证监会统一印制的申请表;(二)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三)身份证复印件;(四)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证明复印件;(五)拟聘任单位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六)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 基金经理资格
第十条拟任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的基金从业人员,除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外,还应当取得基金经理资格。
第十一条申请基金经理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二)有从事三年以上基金业务或五年以上证券业务的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证券分析、证券投资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
(三)通过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的机构组织的基金经理资格考试;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基金从业人员申请基金经理资格的,拟聘任单位除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九条(一)、(二)、(三)项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材料外,还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二)基金经理资格考试证明复印件;(三)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第十三条基金从业人员拟任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由其拟聘任单位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任职。
第十四条基金从业人员申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或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从事证券工作经历;
(二)有丰富的专业管理知识和经验,较强的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能力以及良好的管理工作业绩;
(三)拟任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具有从事三年以上基金业务或五年以上证券、金融业务工作经历;
拟任基金托管部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具有三年以上银行工作经历;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应当按照本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第九条(一)、(二)、(三)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从事基金业务、证券业务工作经历的证明;
(二)拟聘任单位推荐申请人员任职的意见;(三)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部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的资格进行年检,对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第十七条基金从业人员的基金从业资格、基金经理资格不因本人辞职、改变受聘单位等行为而失效;但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基金经理资格的人员连续十八个月未从事基金业务活动的,其资格自动失效。重新从事基金业务,应当按本规定要求的程序重新申请相关资格。
第十八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需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事先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并推荐新的人选;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任职资格的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不得委任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十九条基金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一)越权或违规经营;(二)违反基金契约或托管协议;
(三)故意损害基金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四)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五)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七)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
(八)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第二十条基金从业人员不得在其他经营性机构兼职,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其他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活动。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在非经营性机构兼职的,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其他从业人员在非经营性机构兼职的,应当报聘任单位备案。
第二十一条基金从业人员改变聘用单位,自其离开受聘单位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不得在新聘用单位从事基金投资业务。
第二十二条基金从业人员离开原聘单位后,不得泄露原聘单位的未公开信息,不得为他人或自己侵占原聘单位的商业机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经理在离开原单位三个月内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买卖原单位所管理、托管的基金仍持有的股票。
第二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离任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时,聘任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任检查,检查结果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托管部的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对其进行离任检查,检查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取得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的基金从业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可依照本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罚:
(一)警告;(二)暂停基金从业人员相关资格6个月至12个月;
(三)取消基金从业人员相关资格,自取消其基金从业人员相关资格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其基金从业人员相关资格的申请;
(四)取消基金从业人员相关资格,并永久性不予受理其基金从业人员相关资格的申请。
第二十五条基金从业人员有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取消其基金从业人员相关资格。
第二十六条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涉嫌违法、违规受到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司法机关调查或审讯的,在调查和审讯期间,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部的正常运作,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中国证监会也可根据情况暂停其基金从业人员相关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参照本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的任职应当经过中国证监会审核。
基金管理公司督察员的任免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部的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及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经理的任免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