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银高铁指数分级怎么下折
因该是工银高铁指数分级下折,没有中银高铁指数分级
根据《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如高铁B端份额的基金净值达到0.250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6年1月26日,高铁B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2064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6年1月27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6年1月27日。
二、
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高铁母基”,交易代码:164820)、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高铁A端”,交易代码:150325)和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高铁B端”,交易代码:150326)。
三、
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将在每个工作日对高铁母基基金份额净值、高铁A端和高铁B端参考净值分别计算,当高铁B端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2500元及以下时,本基金即可确定折算基准日,并按照以下规则进行份额折算。
在折算基准日,对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高铁母基份额、高铁A端份额和高铁B端份额进行分别折算。份额折算后高铁母基份额基金份额净值、高铁A端和高铁B端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0元;折算后将保持高铁A端和高铁B端份额的比例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