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基金分红证监会有哪些明确规定
关于基金分红证监会有哪些明确规定?《分红指引》有四项规定!几年前,证监会向基金公司下发了《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条款的审核指引》。《分红指引》对基金分红条件作出了更为明确、细致的规定。《分红指引》有四项规定:
(1)明确基金收益分配比例,即应以基金期末可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而期末可分配利润指基金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2)明确分红时间。《指引》要求基金合同及基金招募说明书须约定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3)确定分红条件为“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此前,基金合同一般将分红条件笼统规定为“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之类的条款。按《指引》,以后基金只要满足会计期末净值减去分红金额不低于1元的条件,即使分红日净值低于1元也需分红。
(4)规定基金合同不能约定“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等易生歧义的条款。引入“收益分配基准日”概念后,上述条款中关于“投资当期”的表述显得不够规范。2007年基金年度收益分配的争议正是因此而生。
㈡ 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和产业项目到底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简单来说资产收益项目就是不劳而获,产业项目是靠发展产业增收。
㈢ 基金收益分配(分红)的原则和方式有哪些
基金分红方式包括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两种:
现金分红:非货币基金的回默认方式,红利会直接答划转至活期账户;
红利再投资:即直接增加为该基金份额,一般货币基金多默认此方式 ;
分红方式以投资者在分红权益登记日前的最后一次选择为准;
单个账户中不得对同一支基金同时选取两种分红方式。
温馨提示:
基金分红一般默认为现金分红,分红方式可修改,具体以基金公司公告为准。
㈣ 关于基金分红
基金分红是指基金将收益的一部分以现金方式派发给基金投资人,这部分收益原来就是基金单位净值的一部分。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其中基本分析主要应用于投资标的物的选择上,技术分析和演化分析则主要应用于具体投资操作的时间和空间判断上,作为提高投资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补充。
中文名称
基金分红
本质
基金单位净值的一部分
方式
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
法律法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衡量标准
基金净值的增长
简介
基金分红是指基金将收益的一部分以现金形式派发给投资人,这部分收益原来就是基金单位净值的一部分。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必须以现金形式分配至少90%的基金净收益,并且每年至少一次。该暂行办法已作废,现如何分配以基金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分红并不是越多越好,投资者应该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分红方式。基金分红并不是衡量基金业绩的最大标准,衡量基金业绩的最大标准是基金净值的增长,而分红只不过是基金净值增长的兑现而已。
对于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如果想实现收益,通过赎回一部分基金单位同样可以达到现金分红的效果;因此,基金分红与否以及分红次数的多寡并不会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产生明显的影响。
至于封闭式基金,由于基金单位价格与基金净值常常是不一样的,因此要想通过卖出基金单位来实现基金收益,有时候是不可行的。在这种情况下,基金分红就成为实现基金收益惟一可靠的方式。投资者在选择封闭式基金时,应更多地考虑分红的因素。
㈤ 资产收益扶贫的资产类型包括
扶贫或其他资金直接投资、农户和村集体自有资源或权益、自然资源、扶版贫或其他资权金投资生产设施和不动产。
凭借所占有的资产取得的收益。资产作为收益源泉有资金所有者通过存款方式进行间接投资,取得存款利息和资金所有者用于生产性投资,成为生产资料所有者从而获得股息红利或直接经营收入两种形式。
(5)资产收益扶贫专项基金分红大会扩展阅读:
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有关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用于资产收益扶贫。村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以及村集体接受资助、捐赠和补助形成的资产,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纳入资产收益扶贫范围。
通过民主、公开方式选择项目实施主体。在村级开展的资产收益扶贫,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等形式确定实施主体,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负责指导并参与议事。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范围的,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㈥ 资产收益扶贫标志指的是什么
资产收益扶贫,是指扶贫款项通过投入项目建设开发,所产生资产效用的内持续、长效效益容的扶贫方式。资产收益扶持制度主要针对的是自主创收能力受限制的农村贫困人口,比如丧失劳动力而无法劳作的农民。
资产收益是凭借所占有的资产取得的收益。资产作为收益源泉有资金所有者通过存款方式进行间接投资,取得存款利息和资金所有者用于生产性投资,成为生产资料所有者从而获得股息红利或直接经营收入两种形式。
(6)资产收益扶贫专项基金分红大会扩展阅读:
资产收益扶贫的资产范围有:
1、农村集体资源。主要指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集体”)土地、森林、草地、荒山、滩涂、水域等自然资源性资产和房屋、建设用地(物)、基础设施等可经营性的资产。
2、财政资金。主要是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帮扶单位(企业)提供的帮扶资金。
3、贫困户自有资产。主要指贫困户的自有耕地、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以及资金(物)等。
㈦ 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的主要对象是
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的主要对象是失能和弱能贫困户。
2018年-2020年,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用于资产收益扶贫。村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以及村集体接受资助、捐赠和补助形成的资产,均可纳入资产收益扶贫范围。
(7)资产收益扶贫专项基金分红大会扩展阅读:
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立足本地资源条件、产业基础,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合理把握试点、示范、推广的节奏,稳妥推进资产收益扶贫,不宜片面追求规模和覆盖面。
2、产业为本,注重实效。依托产业开展资产收益扶贫,选准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对贫困群众辐射带动强的产业,引导生产要素向贫困地区聚集,带动贫困群众增收,提高精准脱贫成效。
3、加强引导,强化风控。选好资产收益扶贫实施主体,考虑产业特点和市场平均投资回报率,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兼顾各方利益。加强风险管控,防止系统性风险。
4、完善制度,规范运行。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调动社会资本的参与积极性。建立协调顺畅、监督有力的项目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村集体与农民合作社的作用。健全监管制度体系,确保资产收益扶贫规范运行。
㈧ 什么是贫困人口资产收益扶持制度
资产收益扶持制度主要针对的是自主创收能力受限制的农村贫困人口,比如丧失劳动力而无法劳作的农民。目的在于把细碎、分散、沉睡的各种资源要素转化为资产,整合到优势产业平台上,扩展贫困人口生产生存空间,让其享受到优质资源,实现脱贫致富。
资产收益扶持制度目前已有四川、湖南、湖北、贵州等省份以“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扶贫,先行开展探索。
各地做法大体类似,即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部分支农资金作为贫困人口的股份,参与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产业基地的生产经营和收益分红,以增加贫困人口的财产性收入。
以合作社为组织载体,搭建平台集聚整合资源,以股份合作制为制度形式,实现了将资本分配与资本运用适度分离。资本运用按能力原则和市场原则进行,向经营能力强的群体集中;
资本分配则强调平等原则,优先倾向于贫困户中的弱势群体,使其能够通过以股分红分享农业产业发展成果,这充分体现了资产收益扶持制度的政策主旨。
㈨ 资产收益扶贫有哪些方式
国有资产收益主要包括:
1、股息、红利收入,股息红利收入,指版实行国有资产股份权制经营方式中,国有股份在一定时期内根据企业经营业绩为国家财政提供的收入。
2、上缴利润,上缴利润,是国有企业将实现利润的一部分按规定,或根据承包合同,上缴国家财政,是国有产权在经济上的体现。上缴利润的真正来源,是企业职工在剩余劳动时间里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产品价值。
3、租金收入,租金收入,是指租赁经营国有资产的承租人按租赁合同规定,向国家缴纳的租金。租金是承租人有偿使用、支配国有资产的报酬。
4、其他收入形式,除以上几种最常见的国有资产收益形式外,还有一些其他收入形式,如资源补偿费收入、资产占用费收入、国有股权证转让收入、国有资产转让收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