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货币基金交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吗有没有什么条文依据
货币基金分红对应的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征不征,免不免,是不是个事
这个问题,看似清晰,其实不然,小编又网络又bing了一下,发现问题真不是很简单,因为网上的专家大侠,税务机关的回复,有的振振有词,有的含含糊糊,真要亮个底牌,没有。恰遇此问题的讨论,因此也了解了我们的客户的操作实例,非常感谢有力地对小编的帮助。
货币基金是何东东
这要查询一下《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货币市场基金是指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基金。在基金名称中使用“货币”、“现金”、“流动”、“现款”、“短期债券”等类似字样的基金,应当符合本规定的有关要求。Ok,货币基金也是基金,只是投资的对象有限制:
货币市场基金应当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一)现金;(二)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三)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四)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五)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六)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一)股票;(二)可转换债券;(三)剩余期限超过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四)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五)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货币基金分红的企业所得税:分红与赎回
在2008年(含)之后,企业所得税法下,依据财税[2008]1号文件,产生的收益的分配,是属于企业所得税的暂不征收事项,因此不需要并入所得税(含预缴)来计算缴纳。这里的暂不征收通常我们实践当中是直接认作免税事项处理的。至于收益在次月转投资份额时,视为一个新的独立的事项发生,是获得分红之后的投资,前提的身份是分红的部分先认定处理。赎回时,只是将投资收回,不存在再产生投资收益(除非未及转收益的部分,经过计算后分配的部分,而且手续费也一般没有),因此企业所得税不存在纳税的问题。
货币基金分红与其他基金分配方式的不同,还在于某些单位可能利用的基金避税之法,即如明天要分红了,今天重金买入1亿元,分红1000万元后,作“免税”1000万元,余9000万元赎回时,投资损失1000万元,一个转移大法,就带来变脸,不过你税务机关要不认,还真没有一个明确的回击手段,感觉不合理不代表依据规定不合理,人家难道还不能要收益了吗,如果人家分红后100天赎回认不认呢?不过这还是有点得便宜忐忑的心情了。(小编不得不在此处补充一下,避引起异议,只有其他基金分配才有可能避税,净值计算模式的,相当于将成本中的一部分转为分红的才是,非货币基金,货币基金单位投资价值不变,基本是收益增加,明白的,亏也是真亏)
货币基金分红的营业税:感觉要征,却缺乏征的依据
2009年营业税条例修订之后,对于单位买卖金融商品是要计算缴纳营业税的,单位取得的分红,并非买卖的利差,对于分红转份额环节理解是不属于营业税应税事项的,这不同于债券利息的争议,不是一个属性。
赎回基金时,如何适用营业税,目前没有要征税这一说,已作废的财税[2002]128号中的一款曾规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作废的理由是2009年之后适用于非金融机构在内,因此没有必要单独明确金融机构了,但这种理解将是延续认可的),此时的购回基金是存在单位差价,跟货币基金收回的不变的基金单位是不同的,其单位价格是不变的,相当于是将分红的收回,财税[2003]16号文件只规定了股票、债券分红在转让时要补缴营业税的规定,不适用于基金赎回,据此小编认为不需缴纳营业税,实践中我们了解的案例中对此亦没有缴纳处理,这也是传统基金计算净值与货币基金的差异所在,因此目前来看,这也是因新玩法带来营业税应税判断的差异。
❷ 企业通过购买公募基金避税,本金有亏损风险吗
看你买来的是什么公募源。
如果你就为了保证本金的话我建议你买货币基金,流动性高,超高安全性,目前还没人赔过。只不过收益太低,万份收益大概在6毛至1元之间。就是一万块钱每天能有6毛到1元的收益。
如果想赚一些的话,可以买债券基金,目前债券市场稳定,也不会赔。
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不要买,证券市场波动太大,本金说赔就赔
❸ 合理避税方法的营改增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同时印发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原适用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试点期间可以延续等。北京则从2012年7月起试点营改增。
我国自1994年施行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制度以来,这种税制结构下增值税纳税人外购劳务所负担的营业税、营业税纳税人外购货物所负担的增值税,均不能抵扣,重复征税问题未能完全消除,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而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增强服务业的竞争能力,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推动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小额纳税人税负,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带动扩大就业,更多的企业可以通过航信软件“懂税的ERP” 产品,实现管理系统与国家涉税系统进行信息传递与要素延续,对企业经营过程涉及的诸多税种(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出口退税等)进行业务处理,既可准确核算各种应纳税金进行申报纳税,提高财税人员工作效率,也可对企业账务、票证、经营、核算、纳税情况进行评估,更好帮助企业正确执行国家税务政策,进行整体经营筹划及纳税风险防范,为企业管理决策献计献策,为创利打下坚实基础。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科技创新。
❹ 如何利用基金会实现避税
同离岸信托相似的来还有基自金会,自20世纪20年代开始,列支敦士登就开始了遗产和资产规划业务,基金会的业务开始萌芽。 基金会是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基金会的最大特点是隐秘性强,没有成员或者股东。募捐者将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和受益权全部转移给基金会。基金会的建立通常是为了遵循创始人的意愿,创立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实体。创立人的意愿反映在基金会的章程和管理规定上,时间上可以规定期限或无期限。基金可以用于慈善、商业或家族目的。 在运作方面基金会可以持有股票、投资组合、地产和知识产权、银行存款、人寿保单以及其他类资产。 同信托一样,基金会是财富管理、国际收入和遗产规划的重要工具,非常适合财富保护和转移、遗产避税、资本利得处理、员工股权计划、养老金、保险计划、艺术品收藏、慈善目的等。基金会在法律上被所有普通法和民法辖区认可也是避税天堂较为流行的原因。
❺ 营改增政策下,企业如何合理避税
一、利用国家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为企业合理避税
1、在每个月开票的金额专最好不要超过3万元,这样属是可以免收增值税及附加税,但是这个是适用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2、在每个月开票的金额最好不要超过10万元,这样可以免收教育费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税,这个同样也是适用于增值税普通发票。
3、国家最新的政策是: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利用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为企业合理避税
1、企业研发费用可以按175%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10%,按照利润的15%缴纳。如果不是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缴纳25%。
❻ 营改增如何合理避税
小规模纳税人,没办法开多少交多少。
一般纳税人的话:
5个字。。多弄进项税
❼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如何避税
营改增避税这可不是一个小题目,一句话两句还也说不清楚,而且在网络中有些言辞可能会被禁止发言,美其名曰违反网络规范,所以,还是多看看相关营改增的政策,找一个比较适合自己企业的交税方法才是正确的。
❽ 听说买养老目标基金还能避税,这是怎么回事
2018年5月,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内未来可能将公容募基金纳入商业养老保险范畴中,养老目标基金很可能会成为下一个税收递延政策受惠的投资品种。对投资者来说,这样一来,不光能享受到基金投资带来的收益,还能省下不少钱税钱呢。现在第二批养老基金已经获批,有的已经开始发行了,最近我看汇添富在发2030,兴全马上也要发。。你感兴趣的话可以去查一下
❾ 营改增即将实施 基金要缴税吗
5月1日起金融业即将实施营改增,投资者关心的是基金产品是否也要缴税。
对于基金行业,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下称36号文)的相关规定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基金管理费、手续费、投资顾问费及销售服务费应全额按直接收费金融服务6%的税率缴税;基金公司的自营投资业务,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这一规定缴纳。
对于基金产品、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资产管理类产品如何适用增值税,是否独立登记纳税,目前36号文并没有明确说明。中金公司的报告认为,如果资产管理类产品需要缴税,基金公司等还需考虑征税对其产品净值的影响,
一位基金公司财务人员告诉记者,公募产品可能不会作为纳税主体,基金公司的基金产品有成百上千只,基金公司的财务人员很难去确定在某一只基金产品上的房租、差旅费是多少,同样销项税也难以分摊,增值税的征收不太现实。
中金公司也认为,基金产品本身不是独立法人,产品投资人中较大一部分是个人投资者,对其征收增值税的可能性较小;但是,穿透原则后,如果购买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不是个人而是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具体如何处理还需细则说明。
因此,基金的专户产品可能要区别对待,“一对一”的专户产品是委托人专门委托给基金公司管理而成立的产品,这个有可能要缴增值税;而对于一些专户产品的税收部分可能体现在净值核算中,银行理财委外投资的“一对一”和“一对多”专户产品都体现在基金净值的计算中。
目前不少银行机构通过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避税。中金公司认为,营改增实施后,由于基金本身不缴增值税,基金分红对于银行而言可能仍免收所得税,那么银行通过投资货基和债基来间接投资各类型债券依然可以享受免税优惠,投资货基和债基对银行而言仍具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