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基金可分配收益是什么意思
就是指基金收益减去当年的成本及其他支出,,并除去上一年的时候亏损后的叫去可分配的的收益。也就是可以分配给投资人的收益。
❷ 基金的分红是怎么规定的
1什么是基金分红 基金分红是指基金公司将基金收益的一部分派发给投资者的一种投资回报方式,这部分收益原来就是基金单位净值的一部分。一般来说,基金分红需要满足以下原则: 1.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有的基金还在招募说明书中对基金收益的分派事先作了约定,如一年中最少、最多的分派次数,或当可分配收益达到一定标准就进行分红等。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因此,投资者实际上拿到的也是自己账面上的资产,这也就是分红当天(除权日)基金单位净值下跌的原因。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分红还要根据基金经理的投资策略而定,如果基金经理认为基金所持有的股票有长期增值的空间,也可以不分红。具体的分红条款可查阅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
2基金分红方式 .目前的开放式基金一般都会向投资者提供两种可供选择的分红方式∶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
现金分红方式∶就是基金公司将基金收益的一部分,以现金派发给基金投资者的一种分红方式。基金公司把分红金额直接打进你的银行卡。
红利再投资方式∶就是基金投资者将分红所得现金红利再投资该基金,以获得基金份额的一种方式。如果您暂时不需要现金,而想直接再投资,您就可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分红资金将转成相应的基金份额增加,免收再投资的费用。对于看好后市想追加投资的客户,或者平时没有时间关注投资而想将这笔资金做长期投资的客户,选择红利再投资就是明智之选。而对于想落袋为安的谨慎保守型投资人,选择现金红利则可以保证前一段时期的投资收益。
如果您想变更原来选择的分红方式,您也可以到您办理基金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代销机构营业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投资者没有指定分红方式,则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基金管理人进行红利分配时,需要定出某一天,这一天登记在册的持有人可以参加分红,这一天就是“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就是在预先确定的某日从基金资产中减去所分的红利总金额。在除息日,基金份额净值按照分红比例进行除权。
一般来说,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享受基金当次分红权益。如果权益登记日、除息日是同一天,当天的净值中会份额净值中会扣除红利部分金额。
基金分红并不是凭空增加价值。分红前投资者申购基金的份额净值较高,但可以享受分红的权益,而分红后申购则基金份额净值较低。基金作为一种中长期的投资理财方式,只要您看好某只基金未来的增长趋势,您就可以考虑适时购入。分红前或分红后购入对收益没有任何影响。
只有健康的分红,才值得追随。所谓健康分红,是基金经理根据市场判断的理性选择:大盘涨时,不用太急着分红,可待手中牛股获得更多收益;大盘开始回调,则将手中兑现的收益分配掉,免得日后净值下跌吞噬掉投资者的浮盈。健康分红的状态很理想,但如基金公司能从投资者利益出发坚持这样做,没有理由不吸引长期追随者。
选择基金时,并非分红越多越好。如果某只基金投资一个行业一段时间后,觉得行业潜力已充分释放,需要调整资产配置,这时的分红才是正常的。在决定是否选择高分红基金时,还要了解自己投资基金的目的。有的投资者“养基”的目的就是喜欢这只“基”经常“下蛋”;有的则希望这只“基”长得越大越好。可以肯定的是,是否分红不应影响投资者究竟买不买某只基金。因为基金分红实际是把基金持有人自己的钱给分了,相当于从投资者左边的口袋拿到右口袋。如果想继续投资这只基金,还要多一道程序,把钱从右口袋拿回到左口袋,同时还得再交一次申购或赎回费。认为分红就是沾了便宜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❸ 基金收益的基金分配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基金面值;
(5)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分配应采用现金形式,每年至少一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6)单个基金账户中不得对同一基金同时选取两种分红方式;红利再投资部分以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基金收益一般应作如下分配:
(1)确定收益分配的内容。确切地说,基金分配的客体是净收益,即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费用一般包括:支付给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支付给托管人的托管费、支付给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费用、基金设立时发生的开办费及其他费用等。一般而言,基金当年净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投资当年净亏损,则不应进行收益分配。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收益和费用数据都须经过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方可实施分配。
(2)确定收益分配的比例和时间。一般而言,每个基金的分配比例和时间都各不相同,通常是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基金契约或基金公司章程中事先载明。在分配比例上,美国有关法律规定基金必须将净收益的95%分配给投资者。而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则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在分配时间上,基金每年应至少分配收益一次。
(3)确定收益分配的对象。无论是封闭式基金还是开放式基金,其收益分配的对象均为在特定时日持有基金单位的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通常需规定获得收益分配权的最后权益登记日,凡在这一天交易结束后列于基金持有人名册上的投资者,方有权享受此次收益分配。
(4)确定分配的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①分配现金。这是基金收益分配的最普遍的形式。②分配基金单位。即将应分配的净收益折为等额的新的基金单位送给投资者。这种分配形式类似于通常所言的“送股”,实际上是增加了基金的资本总额和规模。③不分配。既不送基金单位,也不分配现金,而是将净收益列入本金进行再投资,体现为基金单位净资产值的增加。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仅允许采用①种形式,我国台湾省则采用①和③相结合的分配方式,而美国用得最多的方式却是①和②。(5)确定收益分配的支付方式。这关系到投资者如何领取应归属于他们的那部分收益的问题。通常而言,支付现金时,由托管人通知基金持有人亲自来领取,或汇至持有人的银行账户里;在分配基金单位的情况下,指定的证券公司将会把分配的基金单位份额打印在投资者的基金单位持有证明上。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尽管基金通过组合投资分散风险,通常能使投资者以较低的风险(比股票低)获得较高的收益(比债券高),但是,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未来收益是不作任何保证的。事实上,某些基金由于管理人运作不成功,也会发生收益极低甚至亏损的情况。
❹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文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形式,每年至少一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对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并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只规定:“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应当根据基金契约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因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对开放式基金也将有指导意义。
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因运用基金资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应计入收益。而基金净收益则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等项目后的余额。
因此,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开放式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2、基金收益每会计年度分配一次,目前应采用现金形式分配;
3、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每份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此外,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应载明基金收益范围、基金净收益、基金收益的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经基金托管人核实后,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尽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基金应以现金分红,但在国外,基金通常还有另一种分配方式,这就是再投资方式。再投资方式是将投资人分得的收益再投资于基金,并折算成相应数量的基金单位。这实际上是将应分配的收益折为等额的基金单位送给投资人。许多基金为了鼓励投资人进行再投资,往往对红利再投资低收或免收申购费率。随着基金业的日益发展和成熟,再投资方式的分配形式也必将被我国的开放式基金采用。
当然,不同基金都将在各自的招募说明书中明确规定自己的收益分配原则及方式,为投资人提供投资参考。
❺ 关于基金收益的分配方式
基金分配通常有:
1:分配现金。这是基金收益分配的最普遍的形式。
2:分配基金单位。即将应分配的净收益折为等额的新的基金单位送给投资者。这种分配形式类似于通常所言的“送股”,实际上是增加了基金的资本总额和规模。
3:不分配。既不能送基金单位,也不分配现金,而是将净收益列入本金进行再投资,体现为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增加。
基金的收益方式:
红利:是基金因购买公司股票而享有对该公司净利润分配的所得。一般而言,公司对股东的红利分配有现金红利和股票红利两种形式。基金作为长线投资者,其主要目标在于为投资者获取长期、稳定的回报,红利是构成基金收益的一个重要部分。所投资股票的红利的多少,是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组合的一个重要标准。
股息:是指基金因购买公司的优先股权而享有对该公司净利润分配的所得。股息通常是按一定的比例事先规定的,这是股息与红利的主要区别。与红利相同,股息也构成投资者回报的一个重要部分,股息高低也是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组合的重要标准。
债券利息: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个基金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由此可见,债券利息也是构成投资回报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买卖证券差价:是指基金资产投资于证券而形成的价差收益,通常也称资本利得。
存款利息:指基金资产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这部分收益仅占基金收益很小的一个组成部分。开放式基金由于必须随时准备支付基金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必须保留一部分现金存在银行。
其他收入:指运用基金资产而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额,如基金因大额交易而从证券商处得到的交易佣金优惠等杂项收入。这部分收入通常数额很小。
❻ 请问投资基金的基金收益是如何分配的啊
您好,我先给您解释几个概念,这几个概念你搞明白了,差不多就知道基金收益是如何分版配的权了
基金收益是指基金资产在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超过自身价值的部分。具体地说,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存款利息和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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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净收益
基金净收益是指基金收益减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权益登记日
权益登记日是基金管理人进行红利分配时,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基金持有人可以参加分红,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
除息日
除息日是权益登记日(T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T+1日。
红利再投资
红利再投资是指将投资者分得的收益再投资于基金,并折算成相应数量的基金单位这实际上是将应分配的收益折为等额的新的基金单位送给投资者。
所以这样你应该大概明白了吧,如果还是不很明白可以到金基网问基金分析师,祝您投资愉快!新年快乐!
❼ 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如何分配
一、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介绍
1、根据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确定依据的探讨,目前PE行业基本上形成了以优先返还出资人全部出资和优先收益--GP激励--按比例分配为顺序的收益分配模式。
2、具体为:将投资退出的资金按照出资比例将出资优先返还给全部出资人,并按照8%年化复利优先向投资人分配(该分配原则系考虑资金占用的利息,简称资金占用费),以实现全部投资人出资的保值。
然后,按照 “追赶条款”,以在满足LP投资保值的基础上,对GP进行激励。即,将对投资人的优先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全部向GP分配或按比例在GP和全部投资人之间分配,直到GP所分部分与全部投资人累计所分部分的比例为1:4.然后,在这个分配基础上还有剩余的,就直接按照GP分配百分之二十,全部投资人分配百分之八十比例进行最后一轮分配。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确定依据
1、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其中,GP是一般为基金管理公司,拥有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主要提供基金的投资和运作管理,并提供较小的出资。
2、而LP提供绝大部分的资金,且一般情况下并不参与基金的投资和运作管理。从盈利点看,GP主要通过提供良好的投资管理和决策,实现基金的盈利基础上,获得投资报酬;而LP则通过提供资金获得投资回报(保值和增值)。
3、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确定依据就是集中在:如何将GP和LP的利益有效捆绑在一起、如何对GP进行有效激励、如何实现投资人资金保值增值愿望。
❽ 什么是基金收益基金收益如何进行分配
基金收益是基金资产在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超过自身价值的部分。具体地说,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存款利息和其他收入。
(1)红利:是基金因购买公司股票而享有对该公司净利润分配的所得。一般而言,公司对股东的红利分配有现金红利和股票红利两种形式。基金作为长线投资者,其主要目标在于为投资者获取长期、稳定的回报,红利是构成基金收益的一个重要部分。所投资股票的红利的多少,是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组合的一个重要标准。
(2)股息:是指基金因购买公司的优先股权而享有对该公司净利润分配的所得。股息通常是按一定的比例事先规定的,这是股息与红利的主要区别。与红利相同,股息也构成投资者回报的一个重要部分,股息高低也是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组合的重要标准。
(3)债券利息: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个基金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由此可见,债券利息也是构成投资回报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4)买卖证券差价:是指基金资产投资于证券而形成的价差收益,通常也称资本利得。
(5)存款利息:指基金资产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这部分收益仅占基金收益很小的一个组成部分。开放式基金由于必须随时准备支付基金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必须保留一部分现金存在银行。
(6)其他收入:指运用基金资产而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额,如基金因大额交易而从证券商处得到的交易佣金优惠等杂项收入。这部分收入通常数额很小。
基金收益一般应作如下分配:
(1)确定收益分配的内容。确切地说,基金分配的客体是净收益,即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费用一般包括:支付给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支付给托管人的托管费、支付给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费用、基金设立时发生的开办费及其他费用等。一般而言,基金当年净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投资当年净亏损,则不应进行收益分配。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收益和费用数据都须经过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方可实施分配。
(2)确定收益分配的比例和时间。一般而言,每个基金的分配比例和时间都各不相同,通常是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基金契约或基金公司章程中事先载明。在分配比例上,美国有关法律规定基金必须将净收益的95%分配给投资者。而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则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在分配时间上,基金每年应至少分配收益一次。
(3)确定收益分配的对象。无论是封闭式基金还是开放式基金,其收益分配的对象均为在特定时日持有基金单位的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通常需规定获得收益分配权的最后权益登记日,凡在这一天交易结束后列于基金持有人名册上的投资者,方有权享受此次收益分配。
(4)确定分配的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①分配现金。这是基金收益分配的最普遍的形式。②分配基金单位。即将应分配的净收益折为等额的新的基金单位送给投资者。这种分配形式类似于通常所言的“送股”,实际上是增加了基金的资本总额和规模。③不分配。既不送基金单位,也不分配现金,而是将净收益列入本金进行再投资,体现为基金单位净资产值的增加。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仅允许采用①种形式,我国台湾省则采用①和③相结合的分配方式,而美国用得最多的方式却是①和②。
(5)确定收益分配的支付方式。这关系到投资者如何领取应归属于他们的那部分收益的问题。通常而言,支付现金时,由托管人通知基金持有人亲自来领取,或汇至持有人的银行账户里;在分配基金单位的情况下,指定的证券公司将会把分配的基金单位份额打印在投资者的基金单位持有证明上。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尽管基金通过组合投资分散风险,通常能使投资者以较低的风险(比股票低)获得较高的收益(比债券高),但是,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未来收益是不作任何保证的。事实上,某些基金由于管理人运作不成功,也会发生收益极低甚至亏损的情况。
❾ 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原则是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证券市场,
基金持有人则通过基金收益的分配享有投资收益。一般来说,基金管理人的收入和利
益是和基金的净资产挂钩的,所以,在某种意义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在
收益分配问题上是有冲突的。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对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都
有相关的规定。
一、 基金收益的构成
基金的收益一般是由利息、股息和资本利得三部分收入构成。
1、 利息收入
证券投资基金的一部分资产会投资在国债和企业债券上,这些债券一般都会定期
发放利息。同时,基金出于资产流动性的需要会保留一定比例的现金,这些现金存放
在银行,也会获得利息收入。
2、 股息收入
上市公司视其经营状况的好坏会定期进行利润分配,分配的形式可以是分派现金
红利,也可以是发放股票红利。基金投资在股票市场时,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便会获
得股息收入。
3、 资本利得
资本利得是指基金通过买卖证券价格的变化所产生的收入或损失。资本利得可以
分为已实现资本利得和未实现资本利得,已实现资本利得是指基金因卖出证券而获得
的买卖差价,而未实现资本利得是指基金因所持有的证券价格的变化而获得的资产升
值。
基金的收入减去应扣除的费用后构成基金的净收益,也就是可供基金持有人分配
的收益。
二、 基金收益分配的内容和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应当对以下方面进行规定:
1、 收益分配的项目。在基金已经实现的收益中,哪些部分是应分配收益,哪些
部分不应分配,分配的比例是多少?
2、 收益分配的时间。基金的收益多长时间分配一次,具体的派发时间期限如何?
3、 收益分配的方式。是采取现金的形式分配,还是以送基金单位的形式,或者
采取再投资的形式?
基金收益分配的规定是和各国对基金收益税收政策密切相关的。由于个人的利息
收入、股息收入和资本利得在税负的处理是不一样的,所以大多数国家在基金收益分
配进行规定时,会按照收益来源规定不同的分配比例。同时,基金的收益分配与基金
的类别也有一定关系,收入型基金注重获得即期的收入,分配的比例较高,并以现金
形式为主,而成长型基金侧重于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因而分配比例相对较低。
三、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基金收益分配政策
1、 美国对基金收益分配的规定
美国的法律规定,基金必须将利息收入和股息收入的95%以上分配给投资者,一
般是每季度发放一次;基金的资本利得部分可以分配给投资者,也可以留在基金内继
续投资。收益分配以现金形式分派,但投资者可以选择自动再投资。
2、 日本对基金收益分配的规定
在日本,基金的收益要进行必要的扣除才能分配,这些扣除部分包括:
(1) 期末结算时应对股票重新估价,如果有帐面亏损,应在收益中进行扣除;
(2) 扣除股价变动准备金。
剩余收益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所有的股利和利息要求全部分配,对于资本利得
部分,在弥补上期亏损后,剩余部分的10%分配给投资者,对累计未分配的资本利得
在基金运作期满后,再一并分配。
3、 我国台湾地区对基金收益分配的规定
在我国台湾地区基金的分配一般每年一次,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之内进行。
利息和股利全部分配,已经实现的资本利得也可以分配。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者
可以将分配的收益再投资。
四、 我国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分配必须
采用现金形式,每年至少一次,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不得少于基金净收益的90%。同
时,在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实施细则中规定: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年亏损后,才可
进行分配,如果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应进行收益分配。
❿ 基金收益分配(分红)的原则和方式有哪些
基金分红方式包括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两种:
现金分红:非货币基金的回默认方式,红利会直接答划转至活期账户;
红利再投资:即直接增加为该基金份额,一般货币基金多默认此方式 ;
分红方式以投资者在分红权益登记日前的最后一次选择为准;
单个账户中不得对同一支基金同时选取两种分红方式。
温馨提示:
基金分红一般默认为现金分红,分红方式可修改,具体以基金公司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