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机构和主力有什么区别
1、股票机构,主要是指以证券、股票买卖交易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或团回体,并可以为散户答提供咨询、代理操盘等服务,是一种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中国证监会、上海股票交易所、深圳股票交易所,是股票的管理机构。
2、股票庄家是比较中国特色的名词,是指能在较大程度上决定该个股的走势,即可称为股票庄家。
⑵ QDll基金是什么意思
QDII基金是在复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制门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属于中等偏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全球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QDII基金主要投资于港股、海外市场的交易基金以及主动管理型基金,其中香港市场直接投资股票,其他海外市场则通过投资基金,以基金中的基金运作模式操作。
(2)有价证券的概念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基金投资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份额,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分享收益。
阅读资讯:基金投资,一定把准备工作做足,比如在入手基金之前,一定要阅读基金投资的各种资讯,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基金投资的行情,了解市场的动向,了解国家大政方针等。只有把市场了解清楚了,才能更好地做好投资。
⑶ 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
公司债券目录
概念
公司债券主要分类
公司债券的主要特点包括:
公司债券的特征
关于公司债券概念的界定
相关债券品种发展分析
概念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编辑本段]公司债券主要分类
(1)按是否记名可分为:
①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②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2)按持有人是否参加公司利润分配可分为
①参加公司债券,指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
②非参加公司债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的公司债券。
(3)按是否可提前赎回分为:
①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发行者司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
②不可提前赎问公司债券,即只能一次到期还本忖息的公司债券。
(4) 按发行债券的目的可分为:
①普通公司债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米源。
②改组公司债券、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
③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信用危机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
④延期公司债券,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元力支付,又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
(5)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持有人选择权分为:
①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人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退还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
②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即债券发行人未给予持有人上述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编辑本段]公司债券的主要特点包括:
1、风险性较大,公司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来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着损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风险。
2、收益率较高,风险与收益成正比的原则,要求较高风险的公司债券需提供给债券持有人较高的投资收益。
3、对于某些债券而言,发行者与持有者之间可以相互给予一定的选择权。
[编辑本段]公司债券的特征
1、公司债券是要式有价证券;
2、公司债券是金钱证券,融资证券;
3、公司债券是流通证券,可以转让、抵押而流转;
4、公司债券是政权证券。
[编辑本段]关于公司债券概念的界定
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时还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是与股票持有者最大的不同点,债券持有人有按约定条件向公司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取得利息优先于股东分红,公司破产清算时,也优于股东而收回本金。但债券持有者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
上述表述对“公司债券”的定义与解释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如果要真正从理论上理解公司债券概念,还必须进行以下分析:
1.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
首先,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证券”,它不是一般的物品或商品,而是能够“证明经济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是各类可取得一定收益的债权及财产所有权凭证的统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拥有和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
其次,公司债券是“有价证券”,它反映和代表了一定的经济价值,并且自身带有广泛的社会接受性,一般能够转让,作为流通的金融性工具。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 “有价证券”是一种所有权凭证,一般都须标明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其本身没有价值,但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持有者可凭其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是利息、股息等收入。由于这类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具有了交易价格。
2.公司债券是由“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债务人是“公司”,而不是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这里的公司不是一般的企业,是“公司化”了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必须是公司制企业,即“公司”。一般情况下,其他类型的企业,如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合作制企业都不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产权基础,都不能发行公司债券。国有企业属于独资企业,从理论上讲不能发行公司债券,但是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的国有企业有其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国有企业的特别的产权特征,也可以发行债券——企业债券(不是法律上的公司债券)。而且,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发行公司债券。从理论上讲,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必须是承担有限责任的,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类型的公司,如无限责任公司、股份两合公司等,均不能发行公司债券。
3. 公司债券须通过“发行”得以实现。公司债券必须由其发行人面向其投资者通过“发行 (issuing)”才能实现。公司债券“发行”是发行人通过出售自身的信用凭证——公司债券获得资金,同时公司债券投资者通过支付资金购买发行人的信用凭证的一种信用交易过程。
从法理上讲,发行是一种“要约行为”。作为公司债券的发行,发行人一般通过发布公司债券发行章程或者发债说明书方式进行要约,只要承认和接受“要约”条件并愿意支付必需资金的投资者,都可成为公司债券投资人,同时,凡是购买公司债券的投资者,都等于认可接受了“要约”,就必须履行“要约”上的义务和有权获得“要约”上的权益。在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必须按照“要约”的基本特征,在发行章程或发债说明书上明确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公司债券的所有要素内容,包括发行人、发行规模,期限、利率、付息方式、担保人以及其他选择权等等,因此,发行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要约”行为,是公司债券的 “出售一购买”契约的签定过程。
一般地,发行包括公募和私募两种。公募发行是面向社会不特定的多数投资者公开发行,这种方式的证券发行的允准比较严格,并采取公示制度,私募发行是以特定的少数投资者为对象的发行,其审查条件相对宽松,也不采取公示制度。
4.公司债券需要“还本付息”。公司债券之所以是公司债券,在于公司债券的主要特征:还本付息,这是与其他有价证券的根本区别。首先,公司债券反映的是其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公司债券到期是要偿还的,不是“投资”“赠与”,而是一种“借贷”关系。其次,公司债券到期不但要偿还,而且还需在本金之外支付一定的“利息”,这是投资者将属于自己的资金在一段时间内让度给发行人使用的“报酬”。对投资者而言是“投资所得”,对发行人来讲是“资金成本”。对于利息确定方式,有固定利息方式和浮动利息两种:对于付息方式,有到期一次付息和间隔付息(如每年付息一次、每6个月付息一次)两种。
5.公司债券具有“一定期限”。公司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借贷行为, “有借有还”,这就要确定经过多长时间偿还。首先,按照金融学一般理论,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资本市场工具和作为一种长期资金筹集渠道,期限都须在一年以上,其次,这种期限即包括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还包括公司债券付息期限:第三,虽然期限是一定的,但也有变化。如在发行时,可在发债说明书中规定提前赎回条款、延迟兑付条款等,这些都是在“一定期限”基础上事先确定的变化。另外,在发达资本市场国家,还曾经发行无限期公司债券,但这种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债券,目前已基本不存在。
6.公司债券的期限和还本付息条件要“事先约定”。公司债券发行人向投资者出售信用凭证——公司债券,获得的是属于投资者的资金,投资者支付资金获得的是公司债券凭证及凭证上表示的发行人的承诺,包括期限承诺和利息承诺。既是承诺,一是要事先作出,二是要明确承诺的内容。同时,作为一种要约,必须在要约文件上就要约事项,包括发行规模、期限、利率、还本付息方式和其他必须选择和可选择的事项“事先约定”。
7.公司债券的发行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发行公司债券不管对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而言,还是对政府监管部门而言,都是一件重大的事件。对于发行人而言,发行公司债券属于向社会投资者出售信用、增加负债的重大社会融资行为,几乎所有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发行公司债券需要公司决策机构,如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批准,公司经营管理层不得擅自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对于政府监管机构而言,由于发行公司债券涉及到社会重大信用,对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投资者权益都有重大影响,因此几乎所有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报经政府有关监管机构批准或核准,或者到政府监管机构登记、注册,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依照法定程序”主要包含两层含义:(1)需经公司决策层,如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批准,(2)需经政府监管部门同意。政府监管部门在同意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查过程中,还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在信用评级、财务审计、法律认证、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
[编辑本段]相关债券品种发展分析
以上分析都是针对理论上的公司债券概念进行的。然而,我们应该认识到,现实中的公司债券概念与理论上的公司债券概念是有一定差距的:一是现实中的公司债券必须以理论上的公司债券为基础,在制度设计、体制安排、运行方式等方面必须与理论意义上的公司债券的基本原理和核心思想相一致:二是单纯理论意义上的公司债券是没有现实意义的,必须根据不同国度、不同时间的法律基础进行现实的制度设计和体制安排,在品种设计中,既可以设计为公司债券,也可以设计为其他名称。如在中国,在法律法规安排上,既有公司债券、也有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但这些不同债券品种的设计必须以理论意义上的公司债券为基础,与理论意义上的公司债券相一致。因此,我们在公司债券品种设置以及监管体制安排上,要严格区分理论意义上的公司债券概念和现实意义上的公司债券概念,不能简单地将理论意义上的公司概念套用在现实制度安排上,必须根据不同国度的经济社会制度和法律框架进行符合实际情况的体制安排。
因此,理论意义的公司债券在进行现实体制安排时,债券名称不必拘泥于“公司债券”,可以有其他名称,如中国的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日本的金融债券、美国的市政债券,以及次级债券、资产支持债券等等,这些债券虽然在名称上不是“公司债券”,但其理论基础上仍是公司债券理论,是在不同的经济体制和法律框架下的体制安排,既有理论基础,也有法律基础,是理论意义上的公司债券在不同经济体制下、不同法律环境中、针对不同问题的变化或延伸。
1.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诞生于中国,是中国存在的一种特殊法律规定的债券形式。按照中国国务院1993年8月颁布实施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从企业债券定义本身而言,与公司债券定义相比,除发行人有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之外,其他都是一样的。
对于中国企业债券概念,目前有两种观点:(1)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与公司债券没有区别:(2)企业债券在理论上是不成立的,是一个不规范的概念。
笔者认为,以上两种观点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却不准确和完整。
首先,分析一下中国企业债券存在的法律基础。
中国《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境内发行的债券”,“除前款规定的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企业债券”。中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本法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看出,从法律法规角度看,企业债券概念比公司债券概念的外延要大得多,正如企业涵盖公司一样,企业债券也涵盖公司债券。
从发行条件看,《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有五条:(1)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2)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3)具有偿债能力:(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5)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显然,《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很一般。《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有六条:(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总额不超过净资产额的40%,(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对比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容易看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基本条件是在发行企业债券的基本条件基础上,为体现公司债券特点提出的进一步要求。如,从资产规模(包括净资产余额)方面,公司债券的规定比企业债券规定更具体,从盈利情况要求看,公司债券比企业债券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从筹集资金用途看,两者基本上一样,从利率控制看,公司债券是遵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的要求执行的。
在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管理上,《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范的范围是在境内注册的所有企业法人(当然包括公司法人)发行的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应该在首先服从《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基本前提、满足《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要求的基本条件下,然后再按照《公司法》有关公司债券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即是说,没有按照《公司法》规范的企业,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发行企业债券:而满足《公司法》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应按照《公司法》发行公司债券,同时它也是企业债券,也满足《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有关要求。
其次,再分析一下中国企业债券存在的理论基础。公司债券之所以能够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存在、之所以能被设计为一种融资制度和融资工具,在于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有着存在与发展的产权基础: (1)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2)实行有限责任制度,(3)产权明晰。
一般来看,除公司以外的其他类型的企业都不同时具备这三个产权方面的要求,如企业,包括单一投资企业(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实质分离,合伙制企业(二人以上按照协议共同出资)实行的不是有限责任制度,产权不清晰。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一般不能对外公开发行债券。
问题是国有企业。很多国家都存在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指资本金全部或部分属于国家所有,并为国家直接或间接地控制的企业。对于资本金只有部分属于国家所有的国有企业,这类企业一般都以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等组织方式出现,即国家或政府与其他股东各占不同的股份比例。一般情况下,这类国有企业 (公司)满足公司债券存在与发展的三个方面的产权基础,发行公司债券是有理论基础的。对于资本金全部属于国家所有的国有独资企业而言,在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国有企业都不具有发行公司债券的产权基础: (1)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2)有限责任制度, (3)产权明晰。因此,在理论上国有企业一般不允许发行公司债券。即使发行债券,国家或政府也要承担连带的无限责任,在某些方面属于政府债券的性质。
但是,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目前中国国有企业的产权性质有着鲜明的特点:第一,《公司法》规定可以设立承担有限责任的国有独资公司,并且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规定“企业转换经济机制的目标是,使企业适应市场要求,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1994年7月24日发布实施的《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又规定:国有企业要”建立明晰的产权关系“,”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独立支配其法人财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国家对企业承担的财产责任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为限。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样,即使不是国有独资公司的国有企业,也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产权基础。因此,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此类非公司制国有企业发行债券有其理论基础,当然,只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企业债券。第三,按照中国《公司法》,不是所有的具备发行公司债券产权基础的公司都能发行公司债券,如在“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之外,发起人中没有或只有一个国有企业或国有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上就不能发行公司债券,但是在理论上可以发行企业债券,在这样错综复杂的情况下,企业债券为此类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债券融资找到了出路。
综上所述,我们对企业债券可以这样理解:(1)企业债券是中国特殊法律框架和特定体制基础下的一种制度安排,特指中国国有企业发行的债券,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不具有一般性。(2)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有着密切关系:企业债券包含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企业债券一种特殊形式,公司债券首先遵循企业债券的有关法律法规,必须进一步接受关于公司债券的规范管理。(3)企业债券在理论上与公司债券理论是一致的,企业债券运作遵循的基本规律与公司债券相同。(4)企业债券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历史产物,随着中国逐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随着国有企业按照现代公司制度逐步规范,企业债券概念的内涵将发生变化。
请采纳答案,支持我一下。
⑷ 现代有价证券理论的概念是什么
假设在两项有风险的资产中,一项在某种情况下有收益,另一项在另一种情况下有专收益。兼属有这两项资产的有价证券将总是有收益的。换言之,一项有风险的资产加上另一项资产能大大减少有价证券的总风险。因此,现代有价证券理论认为,单个资产的风险对投资者几乎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它对投资者的总风险所起的作用。
⑸ 凯恩斯假定人们以货币和债券两种形式拥有财富,那为什么对于流动性陷阱的概念中还有有价证券
本题是考察《货币金融学》第二章利率与利息内容的利率决定理论。专
根据凯恩斯流动属性偏好理论,人们以债券和货币两种形式持有财富,且心中有个安全的利率水准。当利率下降到一定水平时,人们预期利率上升债券价格下降,因此货币供给量的提高时,人们会以货币的形式持有财富,不能刺激到经济。
参考答案:
1、在凯恩斯流动性偏好理论中存在一种特殊的极端情况,即“流动性陷阱”。它是凯恩斯提出的一种假说,是指当一定时期的利率水平降低到不能再低时,人们就会产生利率上升而债券价格下降的预期,货币需求弹性就会变得无限大的现象。即无论增加多少货币,都会被人们储存起来。因此,即使货币供给增加,也不会导致利率下降。当利率降到一定水平时,投资者对货币的需求趋于无限大,货币需求曲线的尾端逐渐变成一条水平线,这就是“流动性陷阱”。
2、凯恩斯认为,“流动性陷阱”往往发生在经济萧条时期,此时不管货币供给增加多少,利率不会下降,所以,扩张性货币政策对投资、就业和产出都没有影响。凯恩斯认为,经济危机时期货币政策无效,只有财政政策才能促使经济走出困境。供参考。
⑹ 证券的含义是什么
是用来证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凭证。如股票、债券、本票、汇票、支票版、保险单、存款单、借据、提权货单等各种票证单据都是证券。按其性质不同,证券可以分为有价证券和凭证证券两大类。
有价证券又可分为以下三种:
(1)资本证券,如股票、债券等;
(2)货币证券,包括银行券、票据、支票等;
(3)财物证券,如货运单、提单、栈单等。凭证证券则为无价证券包括存款单、借据、收据等。
[有价证券]
一种具有一定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的所有权或债权证书,通常简称为证券。主要形式有股票和债券两大类。其中债券又可分为公司债券、国家公债和不动产抵押债券等。有价证券本身并没有价值,只是由于它能为持有者带来一定的股息或利息收入,因而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和流通。
[证券业]
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专门行业。是证券市场的基本组成要素之一,主要经营活动是沟通证券需求者和供给者直接的联系,并为双方证券交易提供服务,促使证券发行与流通高效地进行,并维持证券市场的运转秩序。主要由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协会及金融机构组成。
⑺ 证券&基金的具体概念是什么
证券 是各类来财产所有权或债自权凭证的通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有权依票面所载内容,取得相就权益的凭证。所以,证券的本质是一种交易契约或合同,该契约或合同赋予合同持有人根据该合同的规定,对合同规定的标的采取相应的行为,并获得相应的收益的权利。
基金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机构投资者的统称,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单位信托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在现有的证券市场上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潜能的特点。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因为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出资者不要求投资回报和投资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规定或出资者的意愿把资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
基金主要是通过证券等投资获得收益
⑻ 股票是正当行业吗
股票投资风险巨大,当然收益也巨大,不然也没有人前赴后继的来股市淘金。
现在股票投资越来越便捷了,一台手机即可交易,再加上4000+的股票数量并且还在不断增加,给了各行各业投资者找到自己熟悉股票的机会。
那么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股票投资是否可以作为终身职业?
股市肯定值得大家了解
这个问题各界人士众说纷纭,有说股市一定要远离的,有说股市是提款机的,有根本不关心股市的,有一直很感兴趣但还不敢投资的。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股票投资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是值得了解的。
不是说一定可以赚钱,也不是说可以作为终身职业,没有这么绝对,我认为股票作为众多投资品种中的一个,是值得大部分家庭去了解的。
投不投资股市都可以,但你应该给自己一个了解股市的机会,如果股市真的适合你,那你确实可以收获颇丰,如果不适合你,至少你给了自己一个赚钱的机会。
这就是我对股市的理解,我认为股市对于每个人,每个家庭来说都值得了解,至于能做到什么程度,能赚到多少钱,那因人而异,这个是不能勉强的,股市的机会很多,你能适应到什么程度就能赚多少,没有上限,全凭你自己和股市之间到底有没有这个契机。
不能提前预设
全职投资股票这个事情不能预设,什么意思呢,就是你不能直接做决定。
就像你不能在还没有开始上学之前,你就说你以后一定可以去什么学校,这和你要不要全职投资股票是一样的道理,就是走到哪算哪,你寒窗苦读以后,你自然会知道自己去会什么样的学习,这是随其自然的事情,不是能在小学之前就可以预定的。
你一个想来股市投资的新手,你不可能就直接辞职决定自己要全职投资股票,这是非常不严谨和不现实的。
你应该给自己一个全面了解股市的时间,到时候你自然会知道自己能不能全职投资股票。
这才是最中肯的答案,也是最理性的答案。
股市是不断在变化的
股票投资是非常艺术性的事情,上限和下限都很大,任何对股市的看法都有不同程度的偏见。因为股市是活的,看法是死的,你对股市产生看法的那一刻股市本身已经发生改变,股市就是一个不断在变化的市场,所以没有人可以一定驾驭股市,也不会一定不能驾驭股市,这个就体现在,其实股民大多数都赚过钱,这个难以置信,因为最终大部分股票是亏钱的,但事实上大部分股民都经历过赚钱,反之,那些少部分最终赚钱的股民,也都经历过亏钱。
这就是股市,股市就是这样变幻莫测的,并不是一定会亏钱和一定会赚钱的,亏钱和赚钱是终点,路途上曲折离奇的事情多了去,你只有成为了股民才知道我说的都是真的。
在股市一切都有可能
股市的上限和想象力可以是从1000块钱,一万块钱通过日积月累赚到百万,千万,过亿,这也是每个投资者要来股市的核心原因,因为股市有其他行业做不到的爆发力,可以四两拨千斤,可以给大家最大的成就感。
股市的下限也是巨大的,你带百万,千万,亿万来股市,也可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亏到十万,一万,1000块。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唾弃股市的核心原因。
这也是股市让人又爱又恨的原因之一,有人真的在股市致富了,有人真的在股市贫穷了,这些都是股市每天在上演的。
你想来股市就要非常清楚,股市就是可以赚大钱也可以亏大钱的地方,你如果以为股市不会亏什么钱,那你最好不要来股市,因为你对股市的风险没有深刻的理解。
股市本身绝对可以承载任何人的梦想
股市有绝对的机会让你能全职投资股票,股市是可以的,并且是完全可以的,关键问题不是股市是个人。
很多人在讨论要不要全职投资股票的时候都在谈论股市怎么样,我认为这些人都是没有真正理解股市的人,他们没有真正理解,股市可以承载一切想在股市发展事业的人,是很多人没有能力在股市立足。
一份职业肯定要考虑有没有前途,股市不需要多少,前途太光明了,大部分行业的收益在股市面前都是黯淡无光的,。
有一句在股市流传很多年的话,股市就像一片无边无际的海洋,但凡能捞到一点鱼的渔夫都可以财务自由
所以股市作为职业是不会亏待每一个职业投资者的,都是可以完全满足每个人对于财富的梦想和追求的
股市能不能作为职业的唯一问题是投资者能不能适应股市的惊涛骇浪,能不能在股市的海洋里面捕到属于自己的鱼
股市的问题从来就不是鱼的问题而是渔夫的问题
现在问题就很明显了,股市充满了可能,充满了未知,也充满了机会,那么什么样的投资者可以把股票投资作为职业?
1,充分了解股市风险
2,拥有一定资金量的投资者
3,不能借钱投资
4,心态稳定的投资者
5,可以忍受亏钱的痛苦
6,多年股票投资实战经验
7,丰富的投资知识
8,最少5年以上稳定盈利
9,不能天天幻想一夜暴富,愿意长期投资
10,每天坚持不断学习
11,可以抑制各种冲动情绪
12,必要时能果断买卖
13,不受消息面影响
14,有自己的投资风格
15,有自己独立的盈利模式
答案都在投资者自己身上,从资金量的现实问题,到情绪控制的性格和情商问题,再到愿意学习和有自己独到见解的天赋问题,再到坚持每天努力学习的勤奋问题。
总而言之,投资者自己能够改变自己,能够努力去适应股市,并且累积到了一定资金量,也可以在股市长期稳定盈利了,那你就可以把股票投资作为职业。
如果你初来乍到,还没有很多经验,也不能长期稳定盈利,也没有一定的资金量,那你还需要再磨练
或者你心态总是不稳定,容易崩溃,这也是需要时间克服的。
股票投资是正当职业,是很有前景的职业,只不过对于投资者的各种考验和压力都比较大,还需要一定的资金量。
如果你想把股票投资作为职业就要努力克服各种压力,最终股市会给你应得的一切。
股市给你的是痛苦还是快乐真的完完全全取决于你自己。
希望每一个来到或者即将要来到股市的朋友都可以有所得,加油,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