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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非法证券

发布时间:2021-01-30 22:00:53

㈠ 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法律常识如下:
所谓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是指违反我国证券法规定,专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证券交易所以属及各类证券交易中心、证券交易报价系统或证券经营机构非法开办证券交易网点的行为。
证券法颁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仍然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的,根据证券法规定,应当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应当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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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包括哪些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专票、债券、属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㈢ 怎样防范非法证券活动

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方面的工作: 1.持续更新打击非法证券活动专栏的内版容,进行有关非法证券活权动特点介绍、典型案例剖析、打非工作成效等内容的宣传。2.在公共场合发放关于打击非法证券的相关知识。3.发挥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咨询台的最大效用,为广大投资者就非法证券活动及法律法规问题答疑。4.可以在学校,公司,电影院,或社区举办几场投资者专题讲座,每次均将非法证券活动的案例及防范措施穿插与培训内容之中,加强投资者特别是新入市的投资者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认识,以防范于未然。5.策划组织“反洗钱”专题教育,在各个地区的公告栏里写关于反洗钱专员对个别非法洗钱案例进行分析,传授如何识别可疑交易、非法洗钱。6.在专业的公司开展期货知识培训,在培训结束后的座谈交流中,可以让期货岗工作人员针对期货客户就期货方面的相关非法活动进行了交流。通过对风险意识及非法证券活动的危害的分析、面对面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

㈣ 什么是非法证券活动

你好,非法证抄券活动袭是一种典型的涉众型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和谐与稳定。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参与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指引》第二条规定,非法证券活动是指违反《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设立证券交易场所或者证券公司,或者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承销、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的行为。

㈤ 如何看证监会专项行动严打五类非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日表示,针对当前市场违法违规易发多发态势,证监会决定近期部署开展“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力量对市场反映强烈、严重危害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专项打击,第一批主要针对五类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打击。
上述五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一是并购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及并购对象的财务造假、舞弊行为;二是以市值管理名义内外勾结、集中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操纵市场行为;三是与多种违法违规行为交织的及新三板市场发生的内幕交易行为;四是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五是集中资金、持仓优势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下一步,证监会还将针对新股发行、并购重组、市值管理、新三板、中介服务等特定领域典型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部署开展分类型专项打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遏制违法违规活动,净化市场环境。
张晓军表示,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伴随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实施,资本市场创新发展潜能被激活释放,新产品、新业务、新交易机制不断涌现,市场参与者不断增多,市场的广度、深度发生重大变化,资本市场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和作用更加显现。但是,在新的市场条件下,一方面,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伴随着牟利模式的改变,在新股发行、并购重组、重大信息披露及市值管理等环节变换手法、不断演变,且交织发生,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在私募市场、新三板、融资融券、期货市场、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实施重大改革创新过程中,一些手法新型、隐蔽性强、规避监管的违法违规行为也以不同的形式和面目出现,影响和危害市场创新发展。
他指出,针对当前市场违法违规易发多发态势,证监会在强化常规方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决定近期部署开展“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力量对市场反映强烈、严重危害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专项打击,专项执法行动将创新案件查处方式,集中优势执法资源统一部署、统一行动,以高效的执法行动和强大的执法威慑遏制相关案件发生,注重强化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执法协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及时有效打击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效果。
张晓军强调,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是证监会的重要法定职责,是一项必须始终强化的重点工作,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在加强监管执法的同时,不断推进资本市场重大改革创新,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㈥ 发现非法证券公司去哪举报

1、当地公安抄局的经济侦查大队、或者直接打110举报也行,他们会直接给你转到相关部门的

2、当地的证监局,各地证监局的电话和联系方式在中国证监会的网页上有

3、最好把情况核实清楚再去举报,很多情况下都是违规经营而不是违法经营

㈦ 我朋友在深圳因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证券罪)被拘留了,该罪名严重么请律师解答

本人处理过多起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的刑事案件,你说的卖炒股软件是这类犯专罪的基属本形态,但不一定构成犯罪,要了解具体细节内容。
深圳非法经营证券罪辩护律师:邱戈龙律师(专于刑
精于刑)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信利(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地址:深圳是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302号,儿童医院旁。
深圳非法经营证券律师的联系方式:本问题回答者后边的号码

㈧ 风险提示篇 非法证券活动主要是指哪些

你好,非法证券活动是一种典型的涉众型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专秩序,破坏社会和谐属与稳定。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参与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指引》第二条规定,非法证券活动是指违反《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设立证券交易场所或者证券公司,或者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承销、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的行为。

㈨ 关于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的总结

您好,我也就简单的说下吧,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方面的工作: 1.持续更新打击非法证券活动专栏的内容,进行有关非法证券活动特点介绍、典型案例剖析、打非工作成效等内容的宣传。2.在公共场合发放关于打击非法证券的相关知识。3.发挥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咨询台的最大效用,为广大投资者就非法证券活动及法律法规问题答疑。4.可以在学校,公司,电影院,或社区举办几场投资者专题讲座,每次均将非法证券活动的案例及防范措施穿插与培训内容之中,加强投资者特别是新入市的投资者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认识,以防范于未然。5.策划组织“反洗钱”专题教育,在各个地区的公告栏里写关于反洗钱专员对个别非法洗钱案例进行分析,传授如何识别可疑交易、非法洗钱。6.在专业的公司开展期货知识培训,在培训结束后的座谈交流中,可以让期货岗工作人员针对期货客户就期货方面的相关非法活动进行了交流。通过对风险意识及非法证券活动的危害的分析、面对面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 今后,要对投资者教育活动方面的经验以及存在不足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务求令投资者教育的各项工作切实地落到实处。 本人意见仅供参考!本团祝你炒股赚大钱,股票群在团主页,希望大家的加入,用普通的方法,赚最大的收益!是我们的宗旨!希望您能采纳我们的答案,谢谢!以后有什么问题可以来找我咨询!

㈩ 非法证券活动有哪些手段

(1)口头虚假承诺高收益。 这些机构或个人声称已帮助客户取得百分之几百的收益,只要投资者加入必定会有高收益。他们通常从劳动市场招聘业务员,经过统一培训,抓住投资者对证券市场了解不深入,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急于赚钱或弥补亏损的心理劝诱投资者。这些机构的业务员按照所拉客户数目和金额进行收入提成,一般都会极力蛊惑投资者。 (2)自称有强大的证券分析师队伍。 据了解,这些非法证券咨询机构注册资本一般只有十来万元,不但没有合法的执业投资咨询分析师,还利用网站或其他合法机构的研究报告提供给投资者,骗取咨询费。 (3)未经工商登记注册假借公司名义开展证券投资咨询。 有的根本未经工商登记注册,假借公司名义的机构和个人,租用居民楼等场所,非法开展证券咨询活动。 (4)假冒 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招揽业务。 个别机构和个人甚至冒充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欺骗投资者,招揽投资咨询业务,不仅属于非法证券经营活动,还涉嫌诈骗。 (5)不提供固定电话和经营地址。 为逃避打击和监管,这些非法从事证券经营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往往仅提供手机或 小灵通号码,或者只在网上办理业务,公司无具体经营地址,或经营地址与其工商注册不一致。 (6)不与投资者签订任何书面材料。 为了逃避责任追究,这些非法证券咨询机构以各种理由不与投资者签订有关合同、协议,也不开具发票。 (7)要求投资者将“咨询费”等打入个人银行账户或银行卡。 而其非法代理买卖非上市公司 股票活动则有如下特点: (1)利用联谊会、推介会、朋友介绍、传销等方式吸引投资者,推销未上市公司股票。 (2)许诺为投资者办理股权托管卡,甚至承诺非法为投资者办理境外证券开户及资金汇出境外业务,欺骗性极强,投资者资金安全得不到保障。 (3)编造未上市公司虚假经营业绩和丰厚的投资回报,许诺公司即将上市。 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据有关部门介绍,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从个人和非法机构手里购买未上市公司股票等行为均属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不受现行法律法规的保护。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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