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样查询自己的股票账户信息
查询自己股票账号的步骤:
一、打开自己使用的证券软件,打开软件,右版上角就有些。也可权以打开股东卡,股东卡上面也有。
(1)证券能查询扩展阅读:
查询股票账户的总盈亏的方法:
一、查询你的银行银证转账记录,用转进的资金总额减去转出的资金总额,再和你现在的证券账户市值比较,即可得出盈亏。
二、联系你的开户券商,通过柜面进行轧差查询资金进出情况,然后和你的账户总资产进行比较,也是可以统计出盈亏。
三、建议自己做个有心人,学会记账和统计,这样一方面是统计你的盈亏。另一方面也是统计你自己买卖股票的成功率,时间长了你会从中获益。
B. 怎么查询自己身份证开过哪些证券随便去一家证券公司,能查到自己开过的所有证券吗
只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城市任意一家证券公司的营业网点,就可以回查到是在哪家证券公司开答的户,然后打那家证券公司的客服电话,报全名和身份证号就能查到是在哪个城市哪家营业部开的了。
由于客户个人信息保密性原则,随便去一家证券公司是不能查询到自己所有开过账户的证券公司的,想要查询身份证是否开过证券账户只能拿着身份证一家家的到证券公司查询!
您可以就近去中信证券的营业部对开户情况进行一个咨询!
C. 请问下到任意一个证券公司都能查询到身份证名下的所有证券账户
并不能查到任意一家证券公司的账户,同一家公司的才可以查到,但公司之外的就不能了,如果要查任意一家身份证名下的账户必须国家证监会才有权力查到。
D. 证券账号忘记如何查询
1、证券账号忘记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开户证券公司查询股票账号。
2、可您拨打开户券商的客服电话查询。
3、可通过手机炒股软件查询,软件中可以查看之前添加过的股票账号信息。
4、联系客户经理帮你查询。
(4)证券能查询扩展阅读:
投资者如需入市,应事先开立证券账户卡。分别开立深圳证券账户卡和上海证券账户卡。
1、深圳证券账户卡:
投资者可以通过所在地的证券营业部或证券登记机构办理,需本人亲自办理,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人:持营业执照[3](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办理。
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开设账户卡则需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直接办理。
开户费用:个人50元/每个账户;机构200元/每个账户。
2、上海证券账户卡:
投资者可以到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各地的开户代理机构处,需本人亲自办理有关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手续,带齐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
法人: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法人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开户费用:个人40元/每个账户;机构200元/每个账户。
E. 怎么查自己的证券号码
拨打所属证券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查询。证券公司的客服电话可以在网上查到,如果没回有可以拨打114进行答查询。
证券账户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者设立的,用于准确记载投资者所持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应权益和变动情况的账册,是认定股东身份的重要凭证,具有证明股东身份的法律效力,同时也是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的先决条件。
F. 证券公司能查询到客户的哪些信息
柜台工作人员输入资金账户或者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询股民账户。回除了不能交易答 ,其余的交易系统上能查到的东西都能看到。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G. 证券公司可以查股票账户吗
可以,但是他们是分级别的。你的客户经理可以。不是谁都能查。
业务规则
1、业务风险隔离制度
《证券法》第13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2、证券自营规则
《证券法》第137条规定,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3、自主经营的权利
《证券法》第138条规定,证券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其合法经营不受干涉。
4、客户资金的管理
《证券法》第139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非因客户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
5、委托书的设置与保管
《证券法》第140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应当置备统一制定的证券买卖委托书,供委托人使用。采取其他委托方式的必须作出委托记录。客户的证券买卖,不论是否成交,其委托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于证券公司。
6、办理委托事宜要求
《证券法》第141条规定,证券公司接受证券买卖的委托,应当根据委托书载明的证券名称、买卖数量、出价方式、价格幅度等,按照交易规则代理买卖证券,如实进行交易记录;买卖成交后,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买卖成交报告单交付客户。证券交易中确认交易行为及其交易结果的对账单必须真实,并由交易经办人员以外的审核人员逐笔审核,保证账面证券余额与实际持有的证券相一致。
7、禁止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证券法》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8、禁止对客户作出收益或赔偿的承诺
《证券法》第144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9、禁止私下接受客户委托
《证券法》第145条规定,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经营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10、证券公司的责任
《证券法》第14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11、资料的保存
《证券法》第147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上述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12、信息、资料的提供与要求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证券法》第148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业务、财务等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股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资料。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股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13、审计与评估
《证券法》第149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状况、资产价值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H. 怎样可以查询自己是否开过证券账户
这个网上没有办法查到。你可以试试去证券公司的柜台看看能否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