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理事成员
第一届理事会
会员理事(按姓氏笔画):于华 王立新 邓召明 田仁灿 刘建平版 刘晓艳 江先周权
许小松 余晓晨 吴晓辉 李勍 李爱华 杨东 杨新丰 陈敏 周月秋 尚健 林传辉
林利军 范勇宏 金旭 赵学军 郭特华 崔伟 韩勇
非会员理事:孙杰 曹殿义 胡家夫 钟蓉萨 汤进喜
会长:洪磊
专职副会长:曹殿义 胡家夫 钟蓉萨 汤进喜
兼职副会长:于华 刘晓艳 江先周 陈敏 周月秋 林利军 范勇宏 金旭 赵学军
第一届监事会
监事(按姓氏笔画):刘树军 何宝 陈昌宏 周一烽 高良玉 裴长江
监事长:高良玉
副监事长:刘树军
秘书长:汤进喜(兼)
② 对冲基金的历史概述
最早的对冲基金是哪一只,这还不确定。在上世纪20年代美国的大牛市时期,这种专门面向富人的投资工具数不胜数。其中最有名的是Benjamin Graham和Jerry Newman创立的Graham-Newman Partnership基金。
1923年的小说《股市做手回忆录》在记载Jesse Livermore的辉煌成就时,描写了一种被称为“资产池”的投机工具,和日后所谓的“对冲基金”在形式和功能上极其相似。在Livermore之前, Bernard M. Baruch也经营过“资产池”,他后来另立门户,大发其财,被称为“华尔街孤狼”,还成了政治家。
2006年,Warren Buffett在一封致美国金融博物馆(Museum of American Finance)杂志的信中宣称,上世纪20年代的Graham-Newman partnership基金是其所知最早的对冲基金,但其他基金也有可能更早出现。
社会学家、作家、财经记者Alfred W. Jones创造了“对冲基金”一词,1949年,他还第一次确立了对冲基金的结构,为此广受赞誉。为了中和市场总体的波动,Jones采用买入看涨资产,卖空看跌资产的手法来避险,他把这种管理市场总体波动的风险敞口的操作称为“对冲”。
而这种资产组合就是对冲基金。Jones也是第一位采用资金杠杆和风险分散的对冲投资策略并收取业绩报酬的基金经理。1966年,《财富》杂志报道称,尽管Jones收取的管理费高达20%,但是其麾下的基金比最好的共同基金业绩还要好。
到了1968年,总共有近200只对冲基金;1969年,第一只对冲基金领域的基金(FOHF)在日内瓦诞生。
在1969-70年的经济衰退期和1973-1974年股市崩盘时期,很多早期的基金都损失惨重,纷纷倒闭。上世纪70年代,对冲基金一般专攻一种策略,大部分基金经理都采用做多/做空股票模型。70年代的衰退时期,对冲基金一度乏人问津,直到80年代末期,媒体报道了几只大获成功的基金,它们才重回人们的视野。
90年代的大牛市造就了一批新富阶层,对冲基金遍地开花。交易员和投资者的更加关注对冲基金,是因为其强调利益一致的收益分配模式和“跑赢大盘”的投资方法。接下来的十年中,对冲基金的投资策略更加层出不穷,包括信用套利、垃圾债券、固定收益证券、量化投资、多策略投资等等。
21世纪的前十年,对冲汇基金再次风靡全球,2008年,全球对冲基金持有的资产总额已达1.93万亿美元。然而,2008年的信贷危机使对冲基金受到重创,价值缩水,加上某些市场流动性受阻,不少对冲基金开始限制投资者赎回。
2011年4月,对冲基金管理的总资产规模触底反弹,估计有望达2万亿美元。2011年1月,美国最大的225家对冲基金公司旗下就有1.3万亿美元,其中最大的是Bridgewater Associates,其资产为589亿美元。2011年的五大对冲基金公司为Bridgewater Associates(589亿美元)、Man Group(392亿美元)、Paulson & Co.(351亿美元)、Brevan Howard(310亿美元)和Och-Ziff(294亿美元)。2011年2月,全球对冲基金61%的投资额来自于机构。
2015年5月1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洪磊表示,截至2015年4月底,我国正在运作的对冲基金品种共6714支,资产规模达到8731.5亿元。
③ mc洪磊月收入大概多少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工资,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协商一致确定,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和工作岗位、工作能力、绩效考核、加班时间、用人单位补助等相关。不同的劳动者,其待遇存在差异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一、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如果用人单位工作拖欠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