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同法在注会经济法内容的难度如何目前学完了合同法感觉还是比较轻松的,听说第三编的公司法 证券法都
顺着学,安排时候都是相关课程靠的近。希望采纳
B. 东北大学有哪些教授的课是必须要去蹭的
东北大学的老师们个个都是很厉害的,因为我是国贸专业的,所以我就给楼主安利一些必蹭的国贸专业课。
1,刘文龙老师。强烈安利刘文龙老师的国际贸易实务这门课,这个课,我真心地想对各位说,想学实务的请蹭爆它!我们专业的大宝贝——刘文龙老师,他是从商人转型成为老师的,做生意失败过也成功过,那经验贼多,跟他学做生意那绝对没错了。每次他的课,座无虚席,很多别的专业的人也会来蹭课,那火爆的场面大家可自行脑补。
楼主要是还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小窗我哦。
C. 试述我国《证券法》对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
1、信息真实原则。在实践中确立公司所公开信息是否具有真实性,一般应从客观性、一致性和规范性三方面判断。 [8] 客观性是公司所公开信息的内容反映的事实必须是公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一致性乃指公司所公开信息必须符合客观实际;规范性是指公司所公开的信息必须符合证券法所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的信息的真实性的不同判断标准。公司信息有描述性信息、评价性信息与预测性信息三种。描述性信息反映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既存事实,是对已发生或正存在的客观事实进行陈述,以及必要时对事实原因进行的解释。对这一信息的真实性判断因有客观事实参照较易得出结论。容易发生争论的是对于评价性信息与预测性信息如何判断。前者是对既存事实的性质、结果或影响力的分析和价值判断,是信息发布者在公开公司经营状况时加入自己的主观认识,因此它不是客观事实,最多只是一种逻辑事实。为了便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判断,包括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证券法律规范允许上市公司公开盈利预测。但勿庸讳言,上市公司的这种盈利预测往往并不可靠并甚至会被利用来作为误导市场的工具,所以法律应予规制而防止上市公司利用盈利预测的或然性来规避信息公开的真实原则。主要措施有:①合理假设的说明义务。盈利预测应该在一般经济条件、营业环境、市场情况等基础上进行合理假设,按发行人正常发展速度作出。信息公开者应在公开文件中对该假设的合理性作出说明。②盈利预测的说明义务。公开盈利预测信息的上市公司,应对盈利预测的合理性和可靠性作出说明,我国法律规定本年度报告中的盈利预测应经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审阅并发表意见。③“重大差异”的说明义务。即上市公司年度实际经营成果与盈利预测差异重大的,应对差异产生原因进行详细分析与说明。
2、信息准确原则。具体判断信息准确度,首先应确定理解或解释公开信息内容的尺度。当法律对信息公开有明确的标准如会计准则,上市公司应按法定标准公开信息。如无法定标准,上市公司应按语言文字的通常涵义公开信息。在公开信息的发行者与接受者之间即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因行业归属、文化水平、语言习惯、经验能力的差异,对公开信息内容准确度的判断也有区别。但信息公开旨在方便投资者进行投资判断,所以对公开信息内容的理解与解释,以一般投资者素质为基准即可。 [9] 其次,公开信息内容的准确度还内含了公开信息时正式信息与非正式信息的呼应问题。因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了解,并不完全通过其依法正式发布的信息,上市公司非正式发布的信息如广告,或者非上市公司发布但与上市公司有关的信息如媒体报道,亦会成为投资者判断依据。所以正式信息与非正式信息内容差异会导致使人误解的结果。法律救济中规定上市公司有责任保证自己发布的非正式信息与正式信息的一致性,对于非上市公司发布但与其有关的信息,如足以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则上市公司应负有及时说明的法定义务。《若干规定》第17条所指的误导性陈述包括通过媒体的陈述方式即为参照信息准确原则。此外,为兼顾准确性与易解性,上市公司公开信息时应对术语作必要解释,更应避免使用过于晦涩的表达方式,以保证一般投资者的理解。从一定程度而言,立法者意图以信息真实促进投资判断的公平性,而信息表达准确是信息真实的技术保障。
3、信息完整原则。信息完整原则指所有足以影响投资者判断证券投资价值的信息皆应予公开。也可称之为公开信息的全面性要求。如上市公司在公开信息时有重大遗漏(如在年报中将呆帐坏帐不予披露等),即使已公开的各个信息遵循了真实原则而具有个别的真实性,也会造成已公开信息的整体的虚假性,因此信息公开时遵循的完整原则成为真实原则的保障。因此各国立法都采取例举加概括性的立法方式,详列应公开的重大信息。 [10] 但不可讳言,在贯彻完整原则的过程中,各方对于信息重大性和充分性的认识仍不可避免地因利益或认知水平差异而产生分歧。如何使完整原则的实现过程淡化主观色彩,凸显规范化制度化要求即成为证券立法和证券实践的一个首要问题。一般而言,可从公开信息的质、量两方面归纳具体的操作标准。首先,完整公开的信息,在性质上必须是重大信息。证券法上的“重大信息”,是指能够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信息。要求上市公司公开信息时恪守完整原则,并非要求上市公司将根本不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一切信息公开,否则既会增加上市公司公开信息的成本,也会增加投资者信息选择的难度。但何种信息可称之为“重大”?法律虽有列举,但并不能穷尽一切事项。为此所用的概括性条款仅起预防功效,而非具体可操作的标准,实践中以信息不重要为由规避公开义务的现象也广泛存在。如何界定信息之“重大”性因而具现实意义。对此本文认为可从以下二方面进行理解:(1)该信息是可能还是必然引起证券价格波动?各国立法皆未明确,但美国在判例中采用了“可能性”标准。 [11] 即在判断某一信息对证券价格的影响时,只需考虑信息对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可能产生的影响即可,而不必考虑该信息所涉及的事情在以后是否真正实现。因为某一信息能否引起价格敏感,主要在于投资者对该信息的感受,而不是该信息实际上会达到此种结果。(2)由于这种价格影响是可能的而非必然的,即仅具或然性,所以当某一信息公布后,证券价格未受影响,只说明投资者的信息选择未予认定。而证券监管是监管当局实施,所以当局不能以此缩小信息公开义务人应予公开的信息范围。其次,已公开的重大信息必须在量上达到一定标准,才足以使投资者在通常市场情况下据之作出合理投资判断,这种量的积累过程为投资者的逻辑推断提供了物质基础。那么,如何协调信息量的充分性与交易经济间的关系?可通过证券法明确界定信息披露豁免范围进行。我国曾在《股票条例》中将商业秘密、证监会在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获得的非公开信息和文件以及法定不予披露的其他信息和文件界定为信息公开义务的排除情况。 [12] 这意味着上市公司有权选择不予公布的重大信息范围仅限于该信息与商业秘密有关。但是,我国《证券法》对《股票条例》的这一规定未置一辞,致该规定的效力受损。
4、信息及时原则。 [13] 判断信息公开及时与否,具体标准是:①公司以最快速度公布其信息,即公司经营和财务发生变化后,应立即向社会公众公开其变化状况;②公司所公开信息应一直保持最新的状态,不能给社会以过时的和陈旧的信息。 [14] 证券法上信息公开及时与否应是一种法律上的而非事实上的判断。投资者是否就上市公司的信息作出及时利用与回应不是判断信息公开及时与否的标准,但信息公开的可利用性却是立法对于信息公开及时原则的程序上的要求,旨在使公众投资者能以最简便方式获取公司的有关信息。由于券商利益与一般公众投资者利益可能存有冲突,双方对公开信息利用程度理解也会有异,因而各国证券立法多明确规范信息及时公开之方式,以确保信息被接近、利用的简便性及内容公开的周知性。我国《证券法》第64条亦作相应规定,即公开信息的有关公告应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报刊上或专项出版的公报上刊登,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若干规定》也明确将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适当期限内公开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界定为不正当披露行为。
上述四原则侧重于对信息内容上的要求,及时性要求中只略微涉及公开方式的问题。而如果公司及时公开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却没有主动创造条件让投资者方便地获得,信息披露目的未能达到,该信息披露行为不能称之为有效。故有效披露成为信息披露的程序性要件,是正当法律程序这一现代法治原则在证券法领域的体现。具体而言,这一程序要件对信息公开有以下基本要求:①披露的信息便于投资者查阅、复制;②让投资者能方便地查阅、复制公司历史上披露的信息;③不得加重投资者获得信息的经济和时间负担;④所披露的信息便于保存;⑤尽可能使用最先进的媒体。
D. 学习经济法的感想
之前法律给我的印象往往是比较实质性的意义,比如哪些事情可为或不可为,哪些事情符合规定,哪些事情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李少民法官在讲座上,通过李法官多年的工作实践积累经验,在讲解中穿插引用了许多生动的案例,使我们听得津津有味,让我们真切的感受到法律对维护社会的正常稳定所起到的贡献,也了解并体会了法律究竟是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听过讲座以后,我明确了曾经模糊不清的法的印象,重新建立了法的概念,全面认识了法的功能。
我国法律的调解范围已经涉及民主保障、社会管理、经济协调、文化科技发展、生态平衡、环境保护、人口控制、资源节约以及权利制约、国际纠纷仲裁等十分广阔的领域,并与社会道德标准相辅相成,成为了整个社会的调解器。但人类的行为是复杂多变的,法律由于在制定时需要严谨的思考和斟酌,这种差别造成了我国法律制度的相对不太完善,被投机份子有机可乘,对一些损害国家人们利益的行为无法可依。但只要努力做好普法工作,树立以及强化公民的法律意识,让人们在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都寻求法律的保护,才能有助于法律的完善,才能真正的做到知法,守法,不犯法。
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E. 求一篇大学生学习经济法的心得
学习经济法的感想
学习经济法之前,经济法律给我的印象往往是比较实质性的意义,比如哪些经济行为或事情可为或不可为,哪些行为或者事情符合规定,哪些行为或者事情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
而通过老师多年的教学实践和积累的经验,在讲解中穿插引用了许多生动的关于经济法不同方面的案例,并且通过多媒体,让我们在听的同时,看到了许多的真实纠纷实况。经济法包括企业法 公司法 证券法 合同法 票据法 企业破产法 而三资企业法是重点等的内容。我们学得津津有味,让我们真切的感受到经济法对维护社会的正常稳定所起到的贡献,也了解并体会了法律究竟是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听过老师授课以后,我明确了曾经模糊不清的经济法的印象,经济法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是研究经济法所立足的社会基础关系,在当下,这个基础关系就是市场经济关系。所以,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从分析市场经济的属性开始。重新建立了经济法的概念,全面认识了经济法的功能。
然后,老师在上课手脚过程中穿插了许多学习经济法的方法。对于课本要买注册会计师的那本书。不仅详细而且与时同进。对于课本先通读一遍.then逐章细读,and把知识点写在笔记本上,后面写上它出现的页码.等到以后看自己的笔记,回忆不起来的看下书.通读教材是必要的,最后就开始抓重点,比如说合同法之类的,然后就是案例分析,.主要是理解,死记硬背解决不了问题,以上这是老师给我们提供的经验。
接下来。我说下我对经济法的大体理解:首先是为什么实行经济法。
要实行市场经济,必须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培育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要求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坚决打破条条块块的分割、封锁和垄断。这就需要国家介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就是市场监管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应该由经济法调整。这有助于完善市场规则,有效地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实现市场功能。
其次是我国经济法的重要社会地位。我国经济法律的调解范围已经涉及社会管理、经济协调、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以及权利制约、国际经济纠纷仲裁等十分广阔的领域,并与社会道德标准相辅相成,成为了整个社会的调解器。但人类的经济行为是复杂多变的,经济法律由于在制定时需要严谨的思考和斟酌。这种差别造成了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相对不太完善,被投机份子有机可乘,对一些损害国家人们利益的行为无法可依。但只要努力做好普法工作,树立以及强化公民的相关经济法律意识,让人们在经济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都寻求经济法律的保护,才能有助于经济法律的完善,才能真正的做到知经济法,守经济法,不犯经济法。
再次是我们大学生学习经济法的重要意义。经济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用它来促进和规范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合法赚钱。而我们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更应该在生活过程中,遵守经济的相关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学习经济法有很大的社会现实意义,首先是因为我国颁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经济法法律。这些法律是适应国家经济调节的需要而颁行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而且同其他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分离,独立组合为性质较纯一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F. 注会经济法学完了公司法了,感觉不难啊,证券法难吗
个人觉得挺难的,我2天前看完了证券法,觉得很有必要先停几天,把证券法弄通,同时再把前面的再回顾一遍。
G. Cpa经济法的证券法太有意思了!学进去之后感觉跟听小说一样过瘾,有有同感的么
你学到哪里了?我也有同感,不过感觉还需要记住了,写不出来考试考不过。
H. 考注会最大的感受是什么,赐予几点忠告,谢谢
发点经验给你,助你考试(这个经验原创就是我,我粘贴一下)。
能考,一门一门的准备,今年才考完,现在是备考2010年注册会计师的最好时间。
我跟你说说所需要的底子,可能会对你好一些。
会计,需要有中级会计实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分析的底子。
审计,要会计学得好,审计才容易懂,这本书枯燥,比会计花的时间还要多。
财管,需要有财务报表分析,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的知识。
经济法,没基础,也可以学。
税法,需要有会计基础的知识。
风险管理,我没考过,我是考老制度。
现在注册会计师刚考完不到一个月,应该是说最好预习明年的注册会计师的时间,考注册会计师,切忌不可贪多,不可高估自己活着低估注册会计师的难度。
现在最好不要把6本书买全,因为教材肯定会变动,尤其是税法明年变动会很大,我建议你一科一科的准备,准备好一本书,再买一本书准备,准备到明年4月,看你的准备情况,再决定考几科,以我个人的看法,我绝对你报考三科最为合适,经济法,税法,风险管理,这几科与会计联系不是很大,与会计稍微联系大点的是税法。辅导书不一定要买,最好报个班,现在报2010年的班,是送2009年的,建议你最好报考网校,跟着学,效果会比较不错的。
另外在准备的过程中,切忌莫放过大题,因为考试如果一道大题没做,及格的可能性就很小,一道大题都差不多18分左右,如果以道没错,就是80分往下起平,也就是说,正确率要达到80%才有希望及格,但正确率达到80%的,一般都能把题目做完,宁愿平常多错一点,也不要放过大题。
关于搭配的问题:
1.会计审计(+税法):这样搭配无可厚非,有人说先考这个,考了这个等于注册会计师考了一半,这种说法本身没什么错误,但是这么搭配是因人而异的,本身会计的难度最大,审计花费的时间比会计还要长,所以这样的搭配适合底子非常好,并且有时间比较,爱钻研大题的那种。如果你现在准备的话,可以试试,建议最好试听网校的辅导班,有10节免费的,其中包括第二章,如果第二章都听不懂的,建议不要准备。
2.会计税法(+经济法/+风险管理):这样搭配比第1种搭配要少花3个月的适合,这种报法适合大三的学生,专业课即将学完,并且没有其他考试,只考注册会计师的,这样如果考上,对毕业找工作相对好点。
3.税法经济法(+风险管理):这种适合考试经验不足的,归纳能力不强的,适合先从这个考起。
4.财管经济法(+风险管理/+税法):这个搭配是最省时间的,但特别针对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学的不错,并且学过金融的朋友,因为财管的期权股价是最难的章节,其次是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数学学得好,有金融底子的,会省时省力。害怕数学的不适合这一条。
注意:这个《会计》与注册会计师的每一门都有联系,其中与审计税法联系最大。这个《会计》并不是基础,更不是《会计基础》,很多学会计的,考这一科,考10多分,20多分都是正常的,大题一个不会的很多。所以最好有点心理准备,这个《会计》需要财管,成本会计的底子,第二章金融资产中,就涉及年金(资金时间价值)的知识。
《经济法》《税法》需要有《会计基础》知识,经济法的公司法,证券法,就要判断现金流量,净利率问题,一点会计基础都没有,肯定不行的。另外票据问题,如果是非会计专业,也不好理解,肯定要多费时间。《税法》更加需要有《会计基础》知识,企业所得税,财务报表,各项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增值税,这样的基本知识都没有,可以不用去考。
下面是如何学习的问题,风险管理我没有考过,也不需要考了,所以我不好回答,审计我也是没掌握方法,所以也不回答,其他4科我来告诉你:
其实很多人说考经济法,税法不需要会计基础,是个错误。
首先是财管:并不像别人说的掌握公式就很容易考过,财管加客观题,要计算的是80分以上,学财管的底子是财务报表分析,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其中成本计算肯定是年年都有的,这个是属于容易的题目,所以一定要会算。其次,通过历年的试卷看,财管的计算类型这么几个,容易的是财务报表分析,可持续增长率计算,最佳存货,最佳现金持有量,销售预算,风险计算,属于难的有期权股价,这个也是年年考,二叉树,斯科尔斯模型,肯定要知道,然后融资租赁,企业整体价值评估。10种类型的计算都要会,最基础的章节是年金,凡事考虑年限的,无非肯定是用到年金和风险的,其中数学最好是学过概率,你像风险计算中的标准差,方差,相关系数,全部是概率到财管的具体运用。
经济法:
经济法有点杂,归纳的东西多,归纳完之后,还有其他零散的.
1.归纳时间,这个是第一章,诉讼期限,肯定会考。还有比如多少日登记,多少日见报,多少日发出公告,等等,破产法,公司法合并分立会提及。
2.归纳表决方式,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物权法,都会有。
3.归纳组织形式,比如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这些合伙企业法,外商法,公司法,破产法,物权法都会有。
4.归纳人事任免制度,比如公司法独立董事,比如破产法管理人,都会有。
5.归纳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这个物权法有。
6.归纳其他数字,这个很重要的。
重点章节往往是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破产法,物权法。这些章节也容易结合。
税法:
而税法不同.
因为你看税法,出题就有很对性,计算题都是出税种,叫你算多少税,分值比例较高,所以你如果计算做得好,考80分都容易,我这么告诉你几点,你回去好好看看税法.
税法从增值税,除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外,书上黑体字,都是按照这么一个顺序.
1.各个税的概念
2.征税对象,纳税义务人.
3.计税基础,这个是计算的关键,哪些要计税,哪些要剔除,哪些算组价,你列一张表.
4.纳税时间,地点,税收优惠.
你按照这4样,再归纳第5个.
5.与房子有关的税,你看历年试卷,年年都会考到.
你这么一归纳,税法顶多归纳出30页4A的纸,肯定能过了.
会计:会计我一直头疼,把最难得看了,但是今年放水,考些不看的地方,但是会计也要有财管的基础,第二章金融资产就需要财管,未确认融资收益,所以学会计必须有底子,有中级财务会计的底子,有财务报表分析,税务的知识。
学会计我的归纳不到家,但是还是必须说,各个章节的联系,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长期股权投资都是有着联系,所以这几章要学好。
然后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所得税会计是难点。
归纳有以下这么几点:
因为会计其实是考你的会计准则问题,很详细的,所以首先要
1.归纳会计科目核算内容
2.归纳以什么价值核算,你比如历史成本,公允价值,到底是什么价值。
3.归纳相同点,比如哪些要提减值准备,哪些可以冲回,哪些不可以冲回。
4.对比,资产对比负债,对比所有者权益。
5.共性,资产里面的,比如金融资产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资产,共同与差异,金融资产与投资性房地产的共性。
审计我没学好。
备考中注意这么几点:
1.不能因为没有2010年的教材而不预习,用09年的教材预习,最好不要买辅导,报个班比较稳妥,因为你如果面辅导,有以下两个方面不好,如果你考得多,会感到预习时间不够,再就是万一教材改变大,做成了一个印象反倒不好。还不如报个班,把习题班学会就好了。等新书一下来,就赶紧做题。
2.心态放稳,不是很难的考试,只是到了那里,会有两个想法,一是题目不难,但是不会,二是感觉一整本书都是重点。
3.最怕的是高估自己,低估注册会计师,很多考过初级,中级,盲目觉得自己的自学能力不错。
4.要坚持做大题,最怕的就是看到大题,就脑袋里面思考一下,不动笔,而直接去看答案。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可以网络搜索一下“会计考友论坛”或者加我网络HI,或者语音聊聊。
最后祝你考试顺利,工作顺利。
I. 司法考试证券法历年分值
证券法是经济法里的一部分,分值还是挺少的。
顺祝您司考顺利、以下是我对您的司考的建议:信息均来自,华夏考资。这里有很多资料和教程,对您一定很有帮助。司法考试其实不难,只不过知识量有点多,需要你用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只要坚持住每天看书复习,多做多看真题肯定没问题的!建议你先看完整遍三大本或重点讲座,如果真的看不进,建议学习一套视频,最好是老师对着黑板讲的那种!报班还是不报,报网络还是现场,报甲班还是乙班。这似乎也使一些同学感到困惑。我有两年的时间没有报班,一年的时间报了两个月左右的脱产班。个人的感受是,这个问题也是不能一概而论的。还是取决于同学们自身的不同情况。希望同学们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先考虑一下跟这个问题有关的几个因素:平时你的学习过程中,遇到的最大的阻力是什么。如果是外界的因素使你无法进入一种完全专注的状态,并且自己的计划经常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贯彻下去,报班或许是你缓解焦虑的一个不错的途径。学习班的作用在于通过外力向你灌输一种体系,同时给予大家一个较少受到干扰的氛围,并且能够强制梳理你学习的进度。但前述的三个方面通过自身对自己沉静的状态的培养,即使不报班依然还是有可能自行达到的。
司考复习期间短,如果能突击自己复习,自己在家听课会比较有效果。以下是推荐验给你列的资料:
(1)三大本,这套书是司考教材,对专业人士来说就是字典;但是对非法学的人来说非常有用,相当于敲门砖,能帮你了解基本的法学精神,概念和体系!建立起基本的法学知识框架,特别是对你接下来看懂讲义非常有用 看的时候你就按照三大本的顺序来看,由浅入深比较好看懂!(2)讲义和真题这两者是同时进行的,在看完三大本后 一边看讲义一边看真题 不停地吸收消化知识点 你可以给自己制定一个两轮或者三轮复习法 慢慢把书由厚读薄。
(3)法条 法条是必须要背的,特别是对于关键法条 一个字都不能差 ,法条还是买一本的。以上资料均来自【华夏考资】,你可以自己去查阅,祝你好运。
J. 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毕业论文写什么好
包括的范围很广,如记人
记事,日记、游记、人物传记、传
说、新闻、通讯、小说等,都属于论文的范畴。
论文写的是生活中的见闻,要表达出作者对于生活的真切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