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9.场内证券结算的方式
场内证券结算的方式,不管是在哪一家证券公司开户都是统一在沪深两个交易所的系统结算中心自动结算的。
㈡ 证券结算的含义
证券:是指发行人复为筹集资金而发行制的、表示其持有人对发行人直接或间接享有股权或债权并可转让的书面凭证,是各类财产所有权或债权凭证的通称。按其性质不同可分为凭证证券和有价证券,通常所说的证券是指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债券、基金、权证、及其他各种派生的金融产品等。
证券具有收益性、流通性和风险性。股票、债券、基金的投资目的在于获取投资收益,买入或认购后,有获得股息、红利或债息的权利。在证券市场上自由地将持有的证券转让给其他人,流通性还起到了减少投资风险的作用。发行人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甚至破产,则投资人的预期收益可能丧失。一般来说,风险大的投资收益相对也高,风险小的投资收益较小,股票的风险和收益一般比债券大和高,而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则介于股票和债券两者之间。
㈢ 证券给付结算方式和现金结算方式的区别
权证如果采用证券给付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其标的证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果采用现金结算方式,则仅按照结算差价进行现金兑付,标的证券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㈣ 证券交易结算流程
证券交易的计算流程,一是根据他的一些交易方法和交易的额度来计算过程和流程。
㈤ 证券交易结算包括哪些内容
证券交易成交后,需要对买卖双方应收应付的证券和价款进行核定计算,并完成证券由卖方向买方的转移和相对应的资金由买方向卖方的转移,这一过程称为证券结算。
证券结算包括证券的结算和资金的清算两个方面
㈥ 票据结算的结算方式
一、支票
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签发支票欠缺记载必须记载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出票人必须预留银行签章。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
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凡发现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一千元的罚款。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内,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存款人领购支票必须填写相关单据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
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银行注销。
二、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在其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明《银行汇票申请书》。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三、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指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申请人使用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申请人名称、支付金额、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并将银行本票、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审查无误后办理转账。
四、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签发汇兑凭证欠缺记载必须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用于办理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等资金收付活动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它是存款人办理存、贷款和资金收付活动的基础。按照存款人的不同,可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中国进出口银行是政策性银行,不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1994年发布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特别提示:在进出口银行开立的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不办理现金业务。
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一、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出具借款合同。
二、因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出具有关证明。
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因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时,可以申请开立异地临时存款账户,用于资金的收付。
临时存款账户需要确定有效期,在使用中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核准后,应按规定向开户银行申请办理账户用途变更手续。
存款单位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一、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二、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三、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四、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一、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二、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三、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四、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
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六、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七、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
八、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
九、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十、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十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其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时应出具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开立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时应出具证券管理部门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管理和使用各种专项资金的专用账户,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二、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三、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四、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的现金支取应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五、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且不得支取现金。
六、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且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七、人民币特殊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放款或提供担保。
异地结算账户
存款人因下列情形可开立异地结算账户:
一、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二、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三、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四、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在异地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除按照账户种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一、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
二、异地借款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在异地取得贷款的借款合同。
三、因经营需要在异地办理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
㈦ 证券给付结算方式和现金结算方式的区别
您好,权证如果采用证券给付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其标的证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果采用现金结算方式,则仅按照结算差价进行现金兑付,标的证券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㈧ 证券中介机构的证券的结算
证券结算是指证券交易成交之后对买卖证券双方应收或应付的证券和价款进行计算核定,并转移证券和资金的行为。证券结算包括证券的结算和资金的结算两个方面,在证券交易成交后,卖出方卖出的证券应划转到买人方的账户上,同时将买入方买入证券而需要支付的资金划转到卖出方的账户上。对实物证券交易的结算,需要对证券进行清点、鉴别,并在买卖双方之间交付,对记名证券上所载持有人姓名还须进行更改。对无纸化证券的交易结算,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电脑记载的有关数据资料作出更改。
证券结算有逐笔交收和净额交收两种方式。逐笔交收是每成交一笔证券交易,就进行一次应收应付证券和资金的交收。净额交收是由买卖双方约定交收期限,到期时,对买卖双方进行的证券交易进行清算,得出应收应付净额,然后进行交收。采用逐笔交收方式可防止风险积累,但过于烦琐,一般适用于以大宗交易为主、成交笔数较少的证券市场。采用净额交收方式可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一般适用于以小额交易为主、成交笔数多的证券市场。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净额结算服务时,应当要求结算参与人按照货银对付的原则,足额交付证券和资金,并提供交收担保。在交收完成之前,任何人不得动用用于交收的证券、资金和担保物。结算参与人未按时履行交收义务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有权按照业务规则处理上述财产。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业务规则收取的各类结算资金和证券,必须存放于专门的清算交收账户,只能按业务规则用于已成交的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不得被强制执行。
㈨ 证券交易结算方式,看不懂全额结算,净额结算的概念能否通俗解释下,谢谢
四人大地主来钱,把把付清,还是弄纸记下,最后结账
㈩ 证券公司如何进行证券结算业务的结算
收盘后接收登记公司和交易所的数据,然后由清算人员做清算